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17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2024年04月11日 02:07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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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雷菊芳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9%。详见202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详见202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刘凯列先生、夏海建先生、索朗欧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一。

  (1)提名刘凯列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夏海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索朗欧珠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索朗欧珠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新一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提名果德安先生、李春瑜先生、王玉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李春瑜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二。

  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果德安先生、李春瑜先生任期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玉荣女士任期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20日。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提名果德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果德安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李春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李春瑜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王玉荣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王玉荣女士回避表决。

  (表决票6票,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于2024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将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逐项表决。

  5、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经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标准如下:

  公司内部董事以其原有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外部董事薪酬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13万元/年(含税),其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董事刘凯列先生、索朗欧珠先生,独立董事果德安先生、李春瑜先生、王玉荣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2票,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4:30在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D座7层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详见202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1)。

  (表决票7票,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刘凯列先生,1964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上海医科大学药学院药理专业学士、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医药高科技EMBA硕士。曾任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华南地区销售经理,拜耳(中国)有限公司保健消费品部销售及政府事务总监,雅来(佛山)制药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裁,西藏宇妥藏药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北京奇正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藏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临洮县奇正藏医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中药协会副会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副会长,中国民族医药学会医药企业分会会长,全国工商联医药商会副会长,国家中医药局中医药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截至目前,刘凯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44,031股,占公司总股本0.0838%;刘凯列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夏海建先生,1975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赣南医学院毕业,曾任公司地区经理、省区经理、大区总监、营销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西藏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董事,甘肃奇正藏药营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夏海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0,648股,占公司总股本0.0152%;夏海建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索朗欧珠先生,1965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藏自治区藏医学院藏医专业,曾在西藏自治区藏医院内科、研究所、急诊科、外治科工作,现任公司董事,西藏自治区藏医院藏医主任医师,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分会理事,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

  截至目前,索朗欧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索朗欧珠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附件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果德安先生,196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医科大学药学院生药学博士,美国德州理工大学化学系博士后。曾任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研究员,中药标准化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主任,上海中药现代化研究中心主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果德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果德安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2、李春瑜先生,1973年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硕士、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

  截至目前,李春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李春瑜先生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3、王玉荣女士,1976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西安交通大学计算机软件学士、上海交通大学企业管理硕士、西安交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曾任上海汉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企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董事,浙江清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西利企源(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陕西企程丝路产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上海陶兰都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滨海云商金控(天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事,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产业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中小企业协会副会长、产业互联网专委会主任,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战略顾问。

  截至目前,王玉荣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王玉荣女士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控股股东等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1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2、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信息等方式发出;

  3、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为4人,实到4人;

  4、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贾钰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1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8.76%股份)提名虎尢丁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虎尢丁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标准如下:

  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单位任职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公司内部监事以其原有职务在公司领取薪酬,履行职务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票4票,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一

  虎尢丁女士,1987年11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英国布里斯托大学法学硕士。曾任中海地产(深圳)法律主管,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城关支行团委书记,现任甘肃奇正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

  截至目前,虎尢丁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虎尢丁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任职;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以下情形:(1)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2)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及第二款规定的相关情形。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2019年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基本情况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9%。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凯列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及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9年3月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核实〈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19年3月4日一2019年3月13日,公司将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没有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19年3月14日,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4、2019年3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19年5月21日,公司完成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6.6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5月23日,公司股份总数由406,000,000股增至408,266,000股。

  6、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7、2019年9月12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84,983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9月19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065,996股增至530,150,979股。

  8、2019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9、2019年12月16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3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2月20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150,979股增至530,180,979股。

  10、2020年2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11、2020年3月11日,公司完成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0,000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公司股份总数由530,180,979股增至530,220,979股。

  12、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74,2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60%。

  13、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067股进行回购注销。

  14、2020年5月27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74,2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6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5月29日。

  15、2020年6月5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6月6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6、2020年9月1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1,245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0%。

  17、2020年9月23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21,245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40%,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9月25日。

  18、2020年11月6日,公司完成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5,06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20,979股的0.0028%;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20,979股减至530,205,912股。

  19、2020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拟对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的部分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2019年激励计划》、《2019年考核办法》的相关内容。

  20、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

  21、2020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拟将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97股进行回购注销。

  22、2020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0年12月12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30)。

  23、2021年3月5日,公司完成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59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344,912股的0.0005%;回购价格为10.8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344,912股减至530,342,315股。

  24、2021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

  25、2021年3月15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3月18日。

  26、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60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10,982股。

  27、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996股。

  28、2021年9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6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合计199,527股进行回购注销。

  29、2021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10,98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15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10月12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6,9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32%,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0月15日。

  30、2021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6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9)。

  31、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1%。

  32、2021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3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5,6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1,500股。

  33、2021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1%,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1年12月27日。

  34、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1年12月31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35、2021年12月31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99,52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496,047股的0.037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496,047股减至530,296,520股。

  36、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2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4%。

  37、2022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发生离职、公司业绩及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5,785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2年3月23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

  38、2022年4月1日,公司完成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手续,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2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4%,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4月8日。

  39、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激励对象离职,公司拟对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6,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40、2022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1、2022年6月27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7,385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99,676股的0.0146%;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99,676股减至530,222,291股。

  42、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9,8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63%。

  43、2022年12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激励对象离职、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082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回购股份5,908股,预留授予权益回购股份324股。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44、2022年12月20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81,54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474%。其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及部分预留授予权益激励对象共33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9,896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63%,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2年12月26日。

  45、2022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6、2023年3月23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33,082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223,887股的0.0062%,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回购股份5,908股,预留授予权益回购股份324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223,887股减至530,190,805股。

  47、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

  48、2023年5月16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0,0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9%,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5月19日。

  49、2023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1,80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48%。

  50、2023年8月22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32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661,802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248%,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

  51、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3,248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06%。

  52、2023年11月8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3,248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06%,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1月10日。

  53、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5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4%。

  54、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解除限售要求,公司拟对1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4,087股进行回购注销;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回购股份3,637股。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发布《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

  55、2023年12月22日,公司完成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56,05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106%;其中,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权益激励对象1人,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7,500股,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0014%,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12月25日。

  56、2024年3月28日,公司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4,087股,占回购前公司总股本530,192,538股的0.0045%,其中,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回购股份3,637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30,192,538股减至530,168,451股。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情况。

  三、关于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四个限售期届满说明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及解除限售比例为:

  解除限售时间为自授予日起满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25%。

  公司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0年2月17日,上市日为 2020 年3月16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公司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第四个限售期已于2024年3月15日届满。

  2、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才能解除限售:

  综上所述,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1名激励对象本期解锁比例为100%。

  四、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数量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共1人,本次参与考核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1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019%。

  单位:股

  五、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满足情况、激励对象名单及可解除限售数量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及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且公司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同意公司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本次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2019年激励计划(修订稿)》和《2019年考核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办理10,000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详见2024年4月1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涉及的相关事项目前阶段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详见2024年4月11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权益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之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最终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87 证券简称:奇正藏药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8133 债券简称:奇正转债

  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26日(星期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6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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