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4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4
2024年04月10日 01:5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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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1,393,700股后的股本102,470,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概述

  公司是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公司致力于不断整合线下自有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内部服务资源和国际海运、关务服务、第三方仓储及车队等外部合作资源,通过“运化工”平台,专业、安全、高效的为客户提供包括物流方案设计、询价订舱、理货服务、境内运输、仓储堆存、报关报检、单证服务、港区服务、国际海运、物流信息监控等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跨境化工物流主业进行业务布局,致力于将公司打造成为“化工物流全链条信息化管控引领者”和“化工品行业最优化的产品流转协同平台”。

  2、经营模式

  公司面向广大化工品生产企业、贸易商提供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客户下达委托后,公司根据客户需求,综合考虑港口政策、航线资源、货物特征后量身定制物流服务方案,提供专业化、标准化、可视化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可满足不同地区、类型的化工物流客户多样化的服务需求。

  公司直接面向广大客户,通过线上、线下一体的方式进行销售和服务。公司现已拥有位于宁波、嘉兴、义乌、太仓、上海、青岛、天津、湖南、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服务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销售网络辐射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集群和宁波、嘉兴、上海、青岛、天津等国内主要化学品进出港口,可由当地服务团队人员直接开拓和维护客户,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及市场变化,对目标客户进行合理的分类,清晰、准确的识别出业务供需的契合点,从而实现合作关系的建立。“运化工”平台打破了客户和物流服务提供商空间隔离的限制,向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均开放运价查询、进仓预约及订单跟踪功能,同时可作为展示宣传窗口吸引潜在客户,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可视化的物流供应链服务。

  公司收取的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费是在公司基础服务成本的基础上,适当上浮一定的金额作为定价。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业务委托,综合考虑运输货品的数量、危险属性、操作复杂程度、运输路线、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进行加成定价。

  同时,公司结合当前化工物流服务业逐步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的发展趋势,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不可替代性,利用公司现有仓储及道路运输资源开始逐步向供应链贸易服务业务延伸,在进一步提升公司现有资源使用率的同时,为公司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储备大量潜在货源,逐步形成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供应链贸易服务的一体化协同发展,不断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

  3、市场地位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跨境化工物流领域,拥有位于宁波、嘉兴、义乌、太仓、上海、青岛、天津、湖南、香港、美国等地的自有服务团队及服务平台资源。截至目前,在全国自有及管理近55万平方米地理位置优越、交通条件便利、满足跨境物流要求的稀缺土地资源,并在不同基地配有专业危化品运输车辆200多辆,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为核心基地,覆盖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集群的全国性发展格局,依托先进的信息化、智慧化管控平台,构建了资源协同、上下联动的集团化竞争优势,成长为跨境化工物流领域的头部企业之一。

  4、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因素增多,国内经济企稳向好且总体保持恢复态势,公司围绕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主业,实施稳健高效的经营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管控,持续提升管理效率和内部产业协同,以此来提升公司业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辞职暨聘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2023年3月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交易对手方倪律、赵燕合计持有的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长润”)100%股权。于2023年3月与倪律、赵燕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的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023年6月,绍兴长润、绍兴市上虞浩彩源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彩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已办理完毕,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公司于2023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绍兴长润增资,绍兴长润再对其全资子公司浩彩源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年产8,000吨化学品复配分装及配套储存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4)

  3、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合计不超过11,200.00万元参与湖南鸿胜物流有限公司、湖南鸿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新鸿胜化工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破产重整事项。并及时公告相关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参与鸿胜物流、鸿胜科技、新鸿胜化工破产重整项目完成股权过户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8)。

  4、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5月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3,864,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1,159,382.7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次权益分派事项于2023年5月18日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5、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6、2023年4月21日,公司申请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28,894,609股解除限售,占公司总股本的27.8195%。该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5月4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7、公司于2023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8,596万元人民币收购交易对手方宁波江宸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8.7851%股权。并于6月签署了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关于收购宁波江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8、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9、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8月9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5)。

  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后决定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2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董事傅佳琦先生、杨华军先生、王晓萍女士、陈吕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3月28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永夫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会主席及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董事会2023年度的实际工作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华军)》、《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萍)》、《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吕军)》。

  3、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在2023年度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忠实履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独立性要求。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务实高效推进各项经营发展工作,始终保持发展定力,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下,稳中求进。公司总经理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公司经营管理等职责。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据此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1,393,700股后的股本102,470,9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1,482,545.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认为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公司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及子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各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各子公司2023年度所有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将前期部分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2023年半年度、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营业收入、营业成本项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要求,结合公司在公司治理、社会责任、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具体实践和绩效,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及时审议需要股东大会通过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4年5月8日下午13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0)。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5、《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6、《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7、《甬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8、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9、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说明》。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4月8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3月28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24)。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了监督,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相关章节内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是公司在总结2023年经营情况和分析2024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战略发展目标及市场开拓情况下做出的规划,报告内容真实、准确,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2023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符合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目前管理的要求和发展需要,能够对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现违反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一一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6)。

  8、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可确保业务合法合规的开展,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该事项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14,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5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2023年度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情况,2023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9,961,759.44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169,163,977.36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预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92,529,590.81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3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1,393,700股后的股本102,470,9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1,482,545.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00%,占当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15.66%,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 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同意以公司已发行总股本103,864,60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的1,393,700股后的股本102,470,909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61,482,545.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全体董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四、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2023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符合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经全体监事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五、 其他说明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1228 证券简称:永泰运 公告编号:2024-027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及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此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中集赛维罐箱服务(嘉兴)有限公司、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青岛永港海泰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永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湖南永泰运化工物流有限公司、宁波永豪化工贸易有限公司等发生采购或销售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3,450万元。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15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909.30万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集赛维罐箱服务(嘉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赛维”)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宁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港区瓦山路318号4号楼

  经营范围:罐箱、罐车、近海罐、散装容器的清洗、修理、改装、翻新、检验、堆存、加热和配套服务;罐箱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上述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国内陆路货运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2)宁波高永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高永”)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陈计锤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白峰街道海发路17号2幢1号307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无船承运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3)青岛永港海泰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港海泰”)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志城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原开发区红石崖办事处小殷社区西侧1号1号、2号2号、3号3号车间全幢,5号5号研发车间全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报关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租赁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纸制品制造【分支机构经营】;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办公设备耗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家用电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轮胎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专用设备修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纸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办公设备销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气设备修理;集装箱维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房地产开发经营;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4)宁波永佑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永佑”)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赵珩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大榭街道奥力孚商厦616-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无船承运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报关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五金产品批发;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服装服饰批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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