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4月10日 02:39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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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周德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管理层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裁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杜臣先生、朱建伟先生、孙蔓莉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杜臣)》《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建伟)》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蔓莉)》。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认为: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的作用,切实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运作,公司编制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58,848.7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92%。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

  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业务规则,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批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董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评价并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良好,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都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建设银行民生银行杭州银行、北京农商银行等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要素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授信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年度授信额度事项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3年审计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编制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公司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特制定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同时满足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由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和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业绩考核目标未完成,同意作废上述部分的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80.9万股。

  关联董事周德胜、邓闰陆、赫崇飞、史继峰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拟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包括:《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其中《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议事规则》将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修订后的部分相关制度全文。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有效发挥独立董事决策、监督、咨询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之一周德胜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周德胜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改选董事邓闰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现对做出承诺的相关主体进行更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14:0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珂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和通讯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充分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0,944,42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3,509,027股后的股本167,435,395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1,858,848.75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92%。本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5)。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的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结合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方法。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的认定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十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制定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监事的责任意识,更加勤勉尽责,承担相应的责任,履行应尽的义务,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价值的认可,制定的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有助于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十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180.9万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治理的要求,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十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新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鉴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同意对本次做出承诺的相关主体进行更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4月2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杜臣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4月22日至2021年5月2日,公司对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6)。

  4、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2021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8)。

  5、2021年6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6月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4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原因如下:

  1、首次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4万股。

  2、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第一次预留部分在2021年授出,授予归属需满足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第三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均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8.4万股。

  3、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

  本激励计划在2021年-2023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公司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了A、B两类业绩考核目标,需同时满足。

  第二次预留部分在2022年授出,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2022年度财务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在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中,公司累积营业收入未达到上述的A类业绩考核目标。因此,公司将作废已授予但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5万股。

  综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和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180.9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及修订了相关制度。相关情况如下:

  上述拟制定及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制定及修订后的相关公司治理制度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2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

  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1日、2023年5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2日及2023年5月19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3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前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限为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 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鉴于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1、公司拟延长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2、公司拟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限期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组织推进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3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1楼报告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各位独立董事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2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24年4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2月3日、4月10日公司登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及文件。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登载《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9.01、10、11、12、13、14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10、11、12、13、14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京东街6号3号楼2层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拟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委托人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4、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登记文件须在2024年4月26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并经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上述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不超过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和复印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赫崇飞、周雅莉

  电话:010-67892271

  传真:010-67892271

  电子邮箱:ir@kawin.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87          证券简称:凯因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

  及金额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新药研发”中部分募投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本次调整后,“新药研发”项目总投资额不变。

  ● 本次调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事项。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46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5,890,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0,024,659.3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866,140.6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2日全部到位,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中汇会验[2021]0208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且已分别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北京中关村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于2021年2月4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详情请参见公司于2021年2月5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营销网络扩建”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注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调整后投资总额的部分系以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益投入项目金额。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情况

  受国内外多重超预期因素影响,同时为充分发挥公司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效益,公司根据新药研发进度,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新药研发”中的部分研发子项目进行变更和金额调整,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 终止“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适应症)子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投资的子项目中。

  2、 终止“KW-007”(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子项目,将节余募集资金调整至其他投资的子项目中。

  3、 将子项目“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300.00万元增加至3,672.90万元,以全力推进正在进行的Ⅱ期临床试验,所需资金来源于终止的子项目。

  本次“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变更和金额调整前后情况比较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此募投子项目已于2022年5月12日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终止。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具体原因

  (一) 终止“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子项目的原因

  2023年5月5日,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未来,随着防控措施的不断优化,新型冠状病毒引起大规模的流行的可能性较低。由于“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适应症)尚在临床前研究阶段,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根据国际研发前沿进展和市场前景谨慎评估后,拟终止本项目研发,并将本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0.21万元用于推进“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子项目临床试验。

  (二) 终止“KW-007”子项目的原因

  IL-15于1994年被发现,和IL-2均属于IL-2家族,参与调节种免疫细胞的存活、增殖与功能,其在体内与DC细胞(树突状细胞)和单核细胞表面的IL-15Rα受体结合,通过与CD8+T淋巴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表面的IL-15Rβ/γ受体结合形成异源三聚体复合物,激发CD8+T淋巴细胞和自然杀伤细胞的增殖和分化,进而抑制肿瘤的增殖和转移。

  2021年10月19日,ImmunityBio公司宣布N-803(一种IL-15/IL-15Rα复合物)联合卡介苗(BCG)治疗对BCG无应答的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患者Ⅱ/Ⅲ期临床试验中,达到了治疗乳头状瘤亚型患者的主要终点,57%的患者达到12个月的无病生存期(DFS)。因此,2022年起公司开始探究KW-007在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中的应用,但其动物实验结果并不理想,难以判断未来的临床有效性,而同类药物研发进展较快,FDA已接受ImmunityBio重新提交的N-803 BLA审查,恒瑞SHR-1501已处于临床试验阶段,考虑KW-007市场竞争优势有限,公司拟终止其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开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422.69万元用于推进“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子项目临床试验。

  (三) 增加“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子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原因

  疱疹性咽峡炎是由肠道病毒感染引起的儿童急性上呼吸道感染性疾病。发病数为手足口病发病数的1.7倍。根据全国法定传染病报告统计数字估算,2023年1-12月疱疹性咽峡炎的发病数约为286万例。目前多项单中心、观察性临床研究同时表明,口咽部病灶局部应用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治疗疱疹性咽峡炎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在补液、退热、消炎等对症治疗的基础上于病灶局部喷洒干扰素α2b喷雾剂可显著改善患儿咽痛情况,缩短患儿发热、疱疹或溃疡消退时间,进食改善情况方面效果明显,缩短病程,减轻患儿痛苦,早期应用效果更佳。在临床实际应用中,公司凯因益生?雾化治疗疱疹性咽峡炎及手足口病均有显著疗效,且兼备良好的安全性。同时,干扰素喷雾剂型的成功开发和呼吸道感染相关适应症的获批未来将有可能为新型突发传染病的防治提供有效手段。

  现阶段,公司已完成“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的Ⅰ期临床研究,初步验证了药物的安全性,目前正在开展Ⅱ期临床试验。为全力推进该项目研发进展,公司拟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300万增加到3,672.90万,增加部分包括拟终止子项目“KW-041新型冠状病毒中和抗体”(新型冠状病毒病(COVID-19)适应症)节余募集资金950.21万元和“KW-007”(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适应症)子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422.69万元,用以加快“重组人干扰素α2b喷雾剂”(疱疹性咽峡炎适应症)上市进程。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对“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是公司基于政策、市场变化的客观情况及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根据研发项目进度而及时进行的调整,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发展布局,有利于公司提高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要求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药品研发具有投入大、周期长、风险较大的特点,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易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等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子项目进行变更及金额调整,是基于公司研发项目进展的客观情况而及时进行的调整,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研发效率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研发项目之间的资源配置,加快推进研发项目进度,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是公司根据原项目实施条件变化和自身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安排,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凯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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