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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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4月10日 01:5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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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高品质输水管道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并提供输节水领域的整体解决方案;从项目的设计、产品制造、施工、运维等方面,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公司致力于成为输节水领域全生命周期专业服务商。

  2、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分为五大类,其中硬件产品三大类,包括混凝土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钢管。两大服务类产品,包括水利设计咨询和工程安装施工服务。

  混凝土管道主要包括:预应力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P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输水管道(BCCP)、钢筋缠绕钢筒混凝土管(BCP)、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顶管(JCCP)、预应力钢筋混凝土输水管道(PCP)、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RCP)、非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RCCP)、预制方涵管廊等。其主要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和城市供排水等相关领域。

  塑料管主要包括:聚氯乙烯(PVC)、聚乙烯(PE)、钢丝网骨架复合管、高密度聚乙烯(HDPE)管、双壁波纹管、内镶式滴灌管及滴灌带、燃气管、节水灌溉器材及城市供热管道等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城乡供水、城市供水管网、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园林绿化等相关领域。

  复合钢管主要包括:TPEP防腐钢管、涂塑复合钢管、保温钢管、内衬水泥砂浆防腐钢管等产品。主要应用于跨流域输调水、市政给水等相关领域。

  水利设计咨询以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水利设计院”)为主体,为客户提供水利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水利水电建设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水利建设工程总承包、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等专业技术服务。

  工程安装施工服务主要为客户提供管道安装、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自动化施工等服务,配合公司硬件产品,全方位的为客户服务。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模式为:采购部门根据生产计划及产品物耗定额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在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比服务的前提下就近进行招议标集中采购。其中主要原材料、设备要求直接在生产厂家或在生产厂家设在本地的直销商处进行采购;辅助材料及机械配件在公司确定的供应商名录中定点采购;各子分公司通用类主辅材由集团集中采购,签订年度框架采购协议,以量换价,降本明显,采购流程透明,大幅提高采购效率。并且进行平台采购,如得力、震坤行工业品超市。同时搭建了线上询比价平台“青龙招采商务云”依据物资采购计划在合格供应商库中选取至少三家供应商发送报价邀请,供应商报价完毕后系统自动生成比价单,采购员综合评比价格、交期、质量因素后,选定供应商。

  (2)生产模式

  公司的生产模式是以销定产,主要根据合同规定进行生产、发货。同时,公司通常保持部分常用标准、常用工压的管道产品库存以满足客户对标准管道产品的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以参与投标并签订供货合同的方式为主。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咨询类业务的销售模式为参加投标和接受业主主动委托相结合。

  公司采用直销+代销双驱动模式开拓市场,布局整体的销售网络。

  4、业绩驱动模式

  目前,公司主要的业绩驱动模式为订单驱动型,订单的取得取决于公司整体经营能力的强弱,其中包括产品力、销售力、创新力、品牌力和价格力的打造。

  (二)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行业发展状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在水利市场,应用于跨流域调水、城市供排水、城乡供水、高标准农田建设及节水灌溉等细分领域。近几年国家对水利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政策逐步落实,行业稳定增长趋势明显。

  2022年水利建设投资突破1万亿。根据2024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2023年全国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1,996亿元,较2022年增长10.1%,创历史新高。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Wind)

  2023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其中提出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以大江大河干流及重要江河湖泊为基础,以南水北调工程东、中、西三线为重点,科学推进一批重大引调排水工程规划建设,推进大江大河干流堤防达标建设、重点河段河势控制,构建重要江河绿色生态廊道,加快构建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加快推进国家骨干网建设;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设,省市县水网基本完善。《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对公司所处行业意义重大,预计未来将提升管道行业在水利总投资中的占比。

  另外,随着国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节水行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十四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十四五”水利科技创新规划、“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以及西部大开发战略等相关政策和规划的实施,国家水网骨干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城市供水管网改造等重大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的大力推进,涉水领域建设投资将继续保持高位,今后较长时期内管道行业市场需求仍将稳步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所属行业仍将在较长时间内处于景气周期;EPC、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业务模式的出现,互联网+、BIM等新技术在水利行业的应用日益成熟,为公司勘察、设计、咨询及工程总承包业务今后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2、公司所属行业的周期性特点

  公司所处行业发展受到国家和政府投资政策变化的影响,周期性与国家水利投资成正相关性。另外,由于下游水利、市政等施工行业受季节性因素影响明显,一般年初和年末属于行业淡季。

  3、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经过近五十年的努力和积淀,公司已发展成为全国输节水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目前公司不仅在管道制造领域打造了核心竞争能力,并延伸至行业的上下游,从设计和施工运维等多个方面提高自身的核心优势。

  公司作为行业内技术先进、品种最多、规格最全的输水和排水管道生产供应商,综合实力位居行业前列。

  (1)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地位

  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相关报告显示,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行业前五家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了约2/3,PCCP的市场格局基本稳定,梯队现象尤为明显,且近几年呈现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的现象。根据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协会的相关排名,公司自2015年-2022年连续八年排名全国重点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企业产量第一名。目前预应力钢筒混凝土管(PCCP)在全国均有布局,共设有16个生产基地。

  (2)塑料管行业地位

  公司塑料管年产能16.5万吨,分别位于宁夏、甘肃、河南,市场覆盖产能及产能周边省份区域。公司塑料管板块目前专注于供排水、高标准农田建设、节水灌溉等工程管道领域,在西北市场的市场占有率位居前列。未来公司将继续加大塑料管道的投入和布局,在现有的混凝土管道市场进行加速布局,并拓展新的细分场景。

  (3)复合钢管行业地位

  复合钢管为公司2020年新开发的产品,年产能7万吨。虽然复合钢管的应于场景相对广泛,可适用于水利、石油、天燃气、煤气、自来水、化工、电力、污水处理等,但目前公司主要专注在水利市场,与公司现有产品的客户重叠,并与现有产品形成互补。公司未来将继续加大复合钢管的投入和布局:①继续深耕水利市场,在现有的混凝土管道市场进行复合钢管的加速布局;②拓展新领域和新应用场景。

  (4)设计咨询行业地位

  宁夏水利设计院经过六十余年的积淀,已发展成为宁夏区内水利勘察设计行业龙头企业;未来将继续加深省外市场的拓展。截止2023年底,宁夏水利设计院已累计成立区外分公司26家。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15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9时在公司11楼会议室(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夏水利研发大厦)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高宏斌先生召集、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的规范运转和稳健发展。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分别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总经理张敬泽先生所作的《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公司经营管理层认真贯彻落实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3年度主要工作及取得的经营成果。《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三)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机构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青龙管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2024年,公司将持续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经营管理工作,适应市场需求,开发新产品,积极开拓新业务,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降低应收账款和库存,提高生产过程自动化水平、降低成本费用,提高产品自身的盈利水平,保证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

  公司将密切关注十四五规划的推进情况,强抓政策机遇,提高经营业绩。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投资政策、行业发展以及公司相关订单的获取和执行情况、新业务情况及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实际完成情况,公司确定的2024年度经营奋斗目标为:实现营业总收入272,087.95万元,同比增长32.0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11,692.11万元,同比增长2,787.37%。详细内容见《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特别说明:上述财务预算指标为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对2024年的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新业务的拓展及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29,730,339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六)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审计机构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七)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上述费用含纳入合并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审计费用,为开展审计工作发生的差旅费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提请董事会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核查意见》《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根据2023年度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需要,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2亿元(含目前生效的授信额度、尚未收回的保函等)的银行授信额度,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流动资金借款、长期借款、开立信用证、开立保函、开具承兑汇票。

  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在办理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相互担保,但任一时点的累计担保余额不得高于上述授信额度;上述担保的担保对象仅限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担保,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须按股权比例进行同比例担保,如未能按出资比例进行担保,董事会应分析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因素。除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担保均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并另行履行审议程序。

  此次授信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在上述授信额度、用途范围及授信有效期内行使具体决策权。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最大限度地提高其使用效益、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和资金使用计划,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计划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使用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含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各类理财产品余额)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

  在本决议有效期及审定的理财产品投资额度和投资品种范围内,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行使决策权。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财务总监可决定购买由银行、证券公司发行的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理财产品事项。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为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原材料和库存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锁定公司产品成本,控制经营风险,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PE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PE树脂年度用量的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在董事会审定的套保品种及投资额度内,授权公司经营层严格按照公司《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流程进行具体操作,经营管理层可聘请业内知名的专业机构来操作。

  公司为进行套期保值而指定的商品期货的公允价值变动与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变动相抵销后,导致亏损金额每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亏损金额超过一千万元人民币的,公司应及时披露。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属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自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布以来,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与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有序推进各项相关工作,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计划调整融资方式,经审慎分析并与中介机构等反复讨论,公司决定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拟于2024年半年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在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4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吴春芳女士、黄玖立先生、王力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26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2:30分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起至2024年4月30日下午3:00止,其中: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4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提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1、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专项报告或公告。

  2、提案1至提案8、提案11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提案9、提案10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提案5、提案7、提案9、提案10、提案1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四、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参会预约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证券事务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凭其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等原件办理现场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其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等原件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复印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预约登记,但在现场出席股东大会时须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公司传真:0951-5673796;

  邮政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中海路宁夏水利研发大厦12楼·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青龙管业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750002。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员食宿、交通及申请数字证书等与本次会议有关的各项费用自理。

  5、会议咨询: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李骞、王天骄

  电话:0951-5070380;0951-5673796

  传真:0951-5673796

  6、《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62457,投票简称:“青龙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法人股东名称):_____________ 持有股份性质: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16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

  2. 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4月8日(星期一)12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柳灵运先生召集并主持。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就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一)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运作进行了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决算报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的反应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年一2025年)》的规定;公司现金流及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五)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没有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公司已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

  (六)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监事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核查。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2023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经核查,审计机构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鉴于上述情况,监事会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向银行申请融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主要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部分主要原材料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套期保值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中使用的钢材、PVC树脂、PE树脂相同或高度类似的商品期货品种,最大保值量不超过对钢材、PVC树脂、PE树脂年度用量的80%,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的任一时点进行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投入金额(含追加的临时保证金)不超过人民币1,700万元(不包括因实物交割而增加的资金)。

  该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十一)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增加了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17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关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4YCMC01B0086《审计报告》确认,2023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871,572.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808,740.81元,依据《公司法》和《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

  1、母公司不提取盈余公积金;

  2、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未分配利润为941,997,604.42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958,484,360.20元;

  3、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34,992,000股扣除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4,654,900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9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29,730,339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发行股本权证等原因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4、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年一2025年)》等制度中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报告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充足,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后续发展。该分配方案对保护投资者权益、提升投资回报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3年一2025年)》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8日

  证券代码:002457 证券简称:青龙管业 公告编号:2024-019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青龙管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相关信息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司建军先生,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廖晓鸿女士,199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祁恪新女士,2012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超过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的监管措施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0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85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日收费标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进行了充分沟通,对其执业资格、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自公司首发上市至2023年度,信永中和一直承担公司的审计工作,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按照国家会计标准及监管机构的要求,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精神,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发表的相关专项意见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控制运行情况,表现出了较高的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业务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

  对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信永中和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2)信永中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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