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2024年04月10日 01:52 证券时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变更了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监事会结论性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做出的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议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是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变更会计政策,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1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5日核发的《关于核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81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1,152.00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963.5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8,188.4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40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包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5,203.10万元;

  注2: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包含募投项目变更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132.91万元、“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2,331.31万元、“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427.38万元及“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的结项永久补流金额274.0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还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2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13)。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变更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岩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补充协议》,对原有部分募集资金账户的用途进行了变更,对账户资金进行调整。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对子公司龙岩富岭陶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已开立的“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资金账户予以销户,账户余额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一并转入子公司基本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公司募投项目结项情况:

  1、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2年11月14日办理了“选矿厂喂料、磁选、压滤脱水及包装技术改造”项目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并按要求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0);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办理了“北采场12-22线东部露采扩帮工程”项目建设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7);

  3、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办理了“东宫下高岭土矿区18-26线西矿段露天矿扩建工程”项目兴业银行龙岩分行募集资金账户的销户业务,将节余账户资金及销户时结算的利息转入公司资金账户,具体情况详见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存款类产品,如银行结构性存款等,授权有效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3年7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授权公司在2023年7月27日起12个月内可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使用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持有该产品不超过168天,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31)。

  [注2]: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使用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6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根据募集资金使用需求情况,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持有该产品不超过168天。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提前赎回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本金1,000万元,收益14.5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031、2023-049)。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3月18日,龙高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原“年产9万吨配方瓷泥项目”,并对原“综合利用产品(瓷石、高硅石)加工项目”的投资规模和投资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变更为“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同时增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并将变更后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变更于2022年4月7日在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综合利用产品及配方泥加工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4,438.29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为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注5]:2024年2月20日,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矿厂制浆分选、磁选及压滤脱水扩产能技改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该项目相关的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为1,360.24万元(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为资金转出当日的专户余额),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流。

  证券代码:605086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3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3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30日

  至2024年4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9、10、11、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相关人员。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1)。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二)参会登记时间:2024年4月29日(9:00-11:30,15:00-17:3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1、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层证券部

  2、联系电话:0597-3218228

  (四)股东可以在登记时间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留下联系电话,以便联系。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联系部门及联系方式: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联系电话:0597-3218228。

  特此公告。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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