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2024年04月10日 01:5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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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13版)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投资理财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授权公司资金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具体实施,资金部总监负责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公司资金部相关人员负责及时分析、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现金管理业务的风险评估和监控。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的低风险、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4.公司现金管理只允许与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同时在投资期限和投资赎回灵活度上做好合理安排,并严格履行公司内部审批流程,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收益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经营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包括购买商品、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提供租赁等。关联人主要为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科技”)、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通材料”)、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泰科”)、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振光电”)及其他关联方企业。

  2024年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及2023年同类交易实际发生额如下:

  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审议通过《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珊珊女士、徐兰芝女士因在关联方有兼职,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注:因关联人数量众多,难以收集到全部关联人信息,且交易金额较小,简化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张禾阳,注册资本:13,4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通信与信息化设备的研发、生产、系统集成与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万马科技营业收入52,067.72万元,净利润6,401.68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万马科技总资产89,542.49万元,净资产47,165.57万元。

  (3)关联关系:万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2.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生产销售塑料轻质材料制品。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科技大道2159号1楼。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全通营业收入1,856.94万元,净利润144.16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通总资产1,591.17万元,净资产723.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杭州全通轻质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3.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佘庆彦,注册资本1,6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弹性体、改性塑料、高分子复合材料的研发、加工及销售。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太湖源镇青云村郜溪桥头80号。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万马泰科营业收入 4,503.77万元,净利润629.52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泰科总资产4,492.21万元,净资产2,829.5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浙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4. 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基本情况:法定代表人:何若虚,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LED 节能灯产品、家用电脑及其它民用电子设备控制器、变频控制器的生产销售。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工业园区。

  (2)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2023年度,海振光电营业收入1,221.31万元,净利润178.32万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海振光电总资产15,969.43万元,净资产11,536.2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浙江万马海振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企业,系本公司关联方。

  根据上述关联方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等情况核查,关联方信誉良好。经查询,上述关联人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以上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范围内,由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文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符合公司发展需要。

  2.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3.上述各关联人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以往关联交易付款正常,未出现过坏账风险。交易金额较小,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就该议案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交易价格依据政府定价或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属于正常商业往来,相关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发展,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各类金额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较低,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就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4月10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3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 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举办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网址http://irm.cninfo.com.cn参加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刚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赵宇恺女士、财务负责人谢辉凌先生、独立董事傅怀全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公司 2023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本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3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25名,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3.02亿元(30,151.9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70.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任项目合伙人:谢春媛,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翥,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桑涛,199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60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32.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8.00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或招投标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控审计等工作,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1.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的财务状况,公司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商誉等进行了清查盘点,对合并范围内各公司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

  经过测试,2023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6,573.15万元,明细如下:

  2.2023年核销资产情况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和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合计6,573.15万元,预计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6,573.15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资产原值合计43.84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核销坏账符合会计政策的要求和相关公司实际情况,核销客户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事项在公司预计范围内。

  三、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情况说明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对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划分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A、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B、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账龄组合

  应收账款组合2:应收关联方组合

  C、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组合1:账龄组合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逾期天数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的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逾期天数自信用期满之日起计算。

  D、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关联方组合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账龄组合

  对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持有信用级别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56,966.64万元,商业承兑汇票29,022.77万元,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2.22万元。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 2023年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如下:

  根据以上规定,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427.2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价,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根据该标准,2023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455.93万元。

  (三)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确认标准及计提

  (四)商誉资产减值损失确认标准及计提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应当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证监会《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 号 一一商誉减值》监管要求,公司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公司因收购万马特缆所形成的商誉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采用预计未来现金流现值的方法计算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根据管理层批准的财务预算预计未来5年内现金流量,其后年度采用的现金流量增长率与第五年一致,不会超过资产组经营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管理层根据过往表现及其对市场发展的预期编制上述财务预算。计算未来现金流现值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10.81%(上期:11.47%),已反映了相对于有关分部的风险。经过评估,管理层认为本期公司无需对该资产组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因收购广东万泓所形成的商誉356.95万元,由于公司变更了资产用途将构成资产组的主要资产处置给了其他的子公司,不能再独立的产生现金流入已不符合资产组的定义,同时也不会构成新的资产组。因此管理层本期全额计提减值准备356.95万元,并处置了商誉。

  四、相关决策程序

  2024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根据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的。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资产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公允、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在审议该议案时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信用减值损失及核销部分资产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致同审字(2024)第320A00789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55,405,257.57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557,946.83元后,减去应付普通股股利 48,247,600.12 元,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利润 2,097,416,722.24元,本年度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2,583,016,432.86 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035,489,098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21,626,762股后的股本1,013,862,3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5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因股权激励计划受让回购股份完成非交易过户、股份回购股份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分红金额相应调整。

  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有益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制定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10万元/年(税前)。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在公司所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未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参加公司会议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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