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04月10日 01:5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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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130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979,772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2)。

  (四)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五)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235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3,979,77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本身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市规则》《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5月7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908号B座15层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7日

  至2024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事项。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股东大会将会听取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7

  议案6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孙洪军、郭辉、娄声波

  议案7应该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吴绍夫、管少钧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法

  1、企业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身份证明书、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企业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护照、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护照、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4、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登记,在来信上须写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需附上上述第 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下午17:00前送达登记地点。

  (二)登记时间、地点

  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10:00-12:00,下午13:30-17:00)登记地点: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三)注意事项

  股东或代理人在参加现场会议时需携带上述证明文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秀文路908号B座15F

  联系电话:021-52968068

  联系人:余美伊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1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53.07元/股调整为37.97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478.00万股调整为668.0528万股。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53.07元/股调整为37.97元/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478.00万股调整为668.0528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2年12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46),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胡改蓉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2年12月24日至2023年1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02)。

  (四)2023年1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次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五)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已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6月16日实施完毕。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3976。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具体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数量=478.00×(1+0.3976)=668.0528万股。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经调整后的授予价格=53.07÷(1+0.3976)=37.97元/股。

  本此调整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已实施完毕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据此,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本次调整后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及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3.本次作废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及本次作废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88798 证券简称:艾为电子 公告编号:2024-022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综合考虑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决定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同时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内容、投资用途和投资总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6月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6.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1,044,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35,261,414.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4-0004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全部超募资金47,220.0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新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47,747.45万元,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47,220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补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26日、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后,公司拟将剩余募集资金18,932.47万元及其衍生利息、现金管理收益1,251.13万元,合计约20,183.6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用于公司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后“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由73,858.20万元变更为94,041.80万元(具体金额以划拨日为准)。公司于2023年12月5号进行了划拨,实际划拨金额为20,205.00万元,实际投资总额变更为94,063.20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注1: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后续产生的衍生利息和现金管理收益。

  注2:上述累计投入金额为截至2023年12月31日数据。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一)对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延期的情况和原因

  1、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将该项目的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2、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于2023年1月通过招拍挂手续取得项目用地并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于2023年4月取得以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用地的不动产权证。本项目设计方案于2023年10月通过审批,2023年11月份达到可以进场施工的状态。目前本项目处于基坑围护阶段。

  本项目立项后,因外部环境变化,无法与临港规资处有效沟通导致拿地方案的审批推迟,亦无法与政府部门各委办单位有效沟通导致并联征询批复意见延缓。在取得产证后根据主管部门对用地地块的设计要求,设计单位重新对施工图进行调整修改,建设规模超过原先体量,项目新增设计两层地下室,整体施工周期增加,并需要主管部门对设计方案及施工组织方案重新进行专家评审,导致项目建设周期拉长,本项目投产时间也将随之顺延。

  经充分考虑当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在保证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电子工程测试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6年3月。

  (二)对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1、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该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完成时间较早,结合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本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

  (1)公司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到场地租赁的开支,鉴于公司募投项目部分研发人员使用公司自有房屋作为办公场地,本次公司适当调低了场地租赁的开支,并将对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研发费用。

  (2)随着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募投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费用支出均大于预期,本次公司将部分预留的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相应调整至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和研发费用。

  (三)对募投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1、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该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完成时间较早,结合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为随着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募投项目相关的研发费用大于预期,本次公司将部分预留的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相应调整至募投项目的研发费用。

  (四)对募投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情况和原因

  1、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该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募集资金需求,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原因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的“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完成时间较早,结合公司对相关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科学合理地安排和调度募投项目的投资金额以及内部投资结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主要原因为随着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募投项目相关的固定资产投资、软件投资和研发费用均大于预期,本次公司将部分预留的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相应调整至募投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软件投资和研发费用。

  (五)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1、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情况和原因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以及更加符合募投项目实际使用需要,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为微电子”)作为募投项目“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无锡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集成”)、苏州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集成”)、成都艾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微电子”)作为募投项目“智能音频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5G射频器件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马达驱动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高性能模拟芯片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及“发展与科技储备资金”的实施主体。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安排及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不超过上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划转至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开立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等手续办理以及后续的管理工作。

  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上海艾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洋四路99弄1、5号8层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0年9月2日

  5、注册资本:41,324.7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二)无锡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弘毅路10号金乾座1601-1610室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5日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通信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器材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集成电路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三)苏州艾为集成电路技术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G2-2201单元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19年8月5日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电子通信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通信器材的销售;集成电路设计;从事上述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四)成都艾为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2、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华一路99号6栋5层2号

  3、法定代表人:孙洪军

  4、成立时间:2023年6月1日

  5、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贸易代理;报关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东情况:公司100%控股

  六、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根据行业与市场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进行的,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业务发展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董事会意见

  2024年4月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核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是基于经营发展战略需求和优化产业布局的考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公司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场地,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为电子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以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和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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