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1
2024年04月10日 01:51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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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接B117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特此公告。

  监事会

  2024年4月10日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有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奖励以及专项奖金(如有)构成:

  1、基础年薪:根据人员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

  2、绩效奖励: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度为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绩效考核指标,安排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季度+年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3、专项奖金: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审批(涉及董事、监事的需经股东大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项目)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根据公司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不包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设定的项目考核指标,安排人力资源中心按照年度组织实施项目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以奖励基金的形式发放专项奖金。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12万元/年(含税),按季度平均发放。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标准

  单位:万元

  注1:绩效奖励根据公司总体经营目标的实现情况,并结合每个人的绩效考核情况发放,实际发放的绩效奖励以绩效奖励标准为基础,可以上下浮动50%。

  注2:上述薪资标准不包括专项奖金,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并经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审批后,公司可以临时性地(如有)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补充。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693名。

  立信2022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0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16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17亿元,同行业(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7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雯英,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普莱柯(603566)、和辉光电(688538)、惠泰医疗(688617)、确成股份(605183)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凌亦超先生,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和辉光电(688538)、普莱柯(603566)、易明医药(002826)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兵,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雅戈尔(600177)、科华生物(002022)、友邦吊顶(002718)、古鳌科技(300551)、苏文电能(300982)、紫江企业(600210)、汉得信息(300170)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立信与公司根据审计服务的工作量拟定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含税),较2023年度增加5万元;2024年度的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50万元(含税),与2023年度金额持平。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2023年度变化不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全体委员同意《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发表意见如下:我们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应有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服务的资质要求。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相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建议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7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6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内容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根据上述会计制度规定,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

  (五)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6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1.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8日 14点00分

  2. 召开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8日

  至2024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3.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4.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5. 上述议案已经2024年4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4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上述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议案9、议案10

  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加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为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关联股东,需对议案8-10回避表决。

  7.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股权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股东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股东帐户卡、有效股权凭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5月6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

  (三)登记地点: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济川药业证券部。

  六、

  其他事项

  (一)公司联系人:证券部

  联系电话:0523-89719161

  传 真:0523-89719009

  邮 编:225441

  电子邮箱:jcyy@jumpcan.com

  (二)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8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4年3月29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作出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数)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7.1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12万元/年,按季领取。

  关联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7.2非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了更好地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拟定公司第十届董事在2024年的薪酬方案。公司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关联董事曹龙祥先生、曹飞先生、黄曲荣先生和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为了更好地体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的原则,拟定公司第十届高级管理人员在2024年的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关联董事曹龙祥先生、曹飞先生、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优秀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构建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的利益共同体,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关联董事曹龙祥先生、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 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曹龙祥先生、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办理成立、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上交所提出申请、向中国结算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2、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的修订和变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计划草案约定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管理模式变更,以及增加持有人、持有人确定依据、持有人认购份额标准数量、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等;

  3、授权董事会决定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锁定期的延长、缩短;

  4、授权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通过并提交的决议;

  5、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7、授权董事会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8、授权董事会委托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解锁卖出的全部事宜;

  9、授权董事会提名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权利;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关联董事曹龙祥先生、曹伟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作出的《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关联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具体情况,根据利益相关方所关注的议题,公司编制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5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泰兴市大庆西路宝塔湾)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5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授信属于信用综合授信,不涉及对外担保方式。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含供应链融资)、理财直接融资工具、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银行承兑汇票(含票据贴现)、信用证(国内+国外)、保函等相关融资产品。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 相关期限及授权

  在授权期限内,该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8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经全体与会非关联职工代表民主讨论,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会议经民主审议、有效表决,就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形成如下决议:

  1.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持股计划的情形。

  2. 会议认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积极性和创造力,保证公司股东、员工和公司利益的一致,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3. 审议通过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2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济川药业”)就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年10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55 号),济川药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431,600张,票面金额:100元/张,发行总额:84,316万元,发行费用1,521.7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资金于2017年11月17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6370号验资报告验证。

  2017年11月,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32,114.23万元对济川有限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100%的股份。公司以本次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中的50,680.00万元对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东科制药100%的股份。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资金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到位,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

  2020年10月,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公司以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51,772,031.38元对济川有限进行增资,165,000,000.00元对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医学”)增资,67,000,000.00元对东科制药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增资后公司将继续持有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 100%的股份。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包含募集资金专户储蓄余额及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余额,期末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按照实际投入、结转和利息收入计算的余额的差异系四舍五入尾差。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进一步修订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17年11月,本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0年9月,本公司与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签署《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有限、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济川医学、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分别签署《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东科制药、江苏泰兴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保荐机构签署《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2年7月,本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专户,注销其在江苏泰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并将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专户内的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2年8月,公司会同工商银行泰兴支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全资子公司济川医学、东科制药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四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39.94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794.23万元。账户节余利息30,899.81元已转入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开立的济川有限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已经销户。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注3:济川有限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节余及利息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该账户已经销户。

  注4:陕西东科相关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完毕,节余及利息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该账户已经销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尚未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186.80万元,扣除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77.20万元;本公司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于2022年8月已注销,截至注销日该账户包含由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减免的发行费用合计41.51万元。项目节余及利息已经转入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1115926029300428638)。

  注2:该账户为七天通知存款账户,济川有限在工商银行泰兴支行设立的所有银行账户均通过此账户办理七天通知存款业务。

  注3:2022年8月公司注销济川医学、东科制药在江苏泰兴农商银行开立的原募集资金专户,将剩余募集资金本息余额转存至新开设的工商银行泰兴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1115926029300519670、111592602930052053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793.5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报告期内,此次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及利息272.0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项目一中的3号液体楼新建项目用于蒲地蓝消炎口服液和健胃消食口服液的生产,高架库用于成品、原辅材料等的存放,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口服液塑瓶车间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口服溶液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危化品库主要用于危化品的存放,因此均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杨凌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为东科制药新厂区,选址在杨凌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用于处理中药材,生产颗粒剂、片剂、胶囊剂、橡胶膏剂、软膏剂、贴膏剂、散剂。杨凌医药生产基地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综合原料药车间新建项目主要用于生产亚甲蓝、盐酸利多卡因、利多卡因和丙胺卡因等原料药,本项目为原料药项目,其产品为半成品,主要为自用。达产后形成原料药产能约100吨,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

  综上,以上四个项目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或为东科制药,均未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对配套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独立核算,且以上募投项目均为部分生产过程,并未形成完整的生产线。因此,无法进行独立核算。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此次募集资金人民币40,725.13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参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项目一中的年产7.2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用于小儿豉翘清热颗粒的生产,仅承担生产职能,并非完整的会计核算主体,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2)项目二中的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主要用于中药提取及其相应的存储仓库,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3)项目三中的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主要用于蛋白琥珀酸铁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4)项目四中的产品研发项目主要用于购买研发设备、购买中药生产技术以及后续研发、仿制药研发和一致性评价等,项目实施的主体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和东科制药。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5)项目五中的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主要用于公司信息化系统的整体升级改造,打造“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主要的建设内容:在原有信息系统应用的基础上,升级改造形成新一代ERP系统,深化协同办公、移动应用的应用广度与深度;新建人力资源信息化管理平台、财务共享服务平台;新建研发管理、质量管理、生产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平台,实现对产品研发全生命周期和生产全过程的数字化管理;改造原有数字中心、新建异地容灾中心。该项目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6)项目六中的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主要用于布瓦西坦、罗沙司他、马来酸二甲茚定等原料药的生产,为公司相关制剂产品的生产提供原料药供应,不单独产生经济效益,因此不能够独立核算。

  (二)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5月9日,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东科制药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00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1.0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以及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12月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济川有限、济川医学及东科制药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行了逐笔公告。

  本年度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1、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对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济川有限尚有62,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定期存款。济川医学尚有3,000.00万元闲置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定期存款。

  本年度对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应的投资项目已全部结项,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272.0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3。

  (下转B1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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