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41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41
2024年04月10日 01:52 证券时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先锋电子是一家融合了燃气计量终端、安全监测终端、物联网大数据平台、城市燃气监测预警平台以及计量网络收费系统的综合解决方案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专注于为燃气行业提供智慧、安全、高效的解决方案和服务。

  从智慧燃气的行业发展来看,智能终端的需求稳步增长,智能燃气表占燃气表总采购量的比例进一步扩大。十四五规划下,各级政府将不断加大老旧管道改造更新力度,燃气安全的重要性提到了新的高度,工商用物联网表具、DTU、RTU、民用物联网智能表具、泄露报警器及安全管理软件系统由于符合城市燃气运营商的未来发展需要,未来需求会继续放大。

  报告期内,公司在全国多地部署了城市燃气监测预警平台,提供从软件到硬件一整套解决方案,覆盖了产业全应用场景的用气安全管理,为城市燃气安全提供了全方位的保障。公司物联网产品确认销售终端数量同比增长21%,确认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8%,其中物联网智能表具销售占总销售收入比例达到了82%,居国内智能燃气表企业前列。

  公司结合自身在智能燃气表领域三十余年的经验积累,采用云化设计,建立了iBS综合业务管理平台、IoT-Cloud采集平台、锋云慧支付平台和锋云易修服务平台,积极推进数字时代的智慧燃气物联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强在计量检测领域的投入,将超声波计量技术、激光半导体光谱吸收技术(TDLAS)和燃气大数据云平台,广泛应用于城市燃气计量。目前已完成机械膜式燃气表、机械流量计、超声波等产品的系列化工作,IPO扩大产能及自动化改造项目已投入使用,拥有浙江省级企业研究院和国家级CNAS实验室,公司综合实力明显提升。

  受城市燃气运营商收益率下降和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对民用智能燃气表行业的毛利率影响最为明显,为确保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公司在原材料备货、国产替代、供应链管理、市场营销、研发降本、智能制造、质量和服务方面持续投入和改善,力求通过业务增长和提升内部效率降低对净利润造成的影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万元、中融-裕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万元、中融-鸿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万元,金额合计8,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昇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鸿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均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528、2023-52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公司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500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信托计划的相关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4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中的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战略部分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和“重要事项”章节。具体内容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和“重要事项”章节。具体内容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财务报告”部分。具体内容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8,269,362.3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26,936.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8,355,757.3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15,798,183.48元。

  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400,000.0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上述方案由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提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的议案》

  公司4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关联董事石扬、程迪尔、崔巍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安排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2024年度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安排具体如下: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涉及董事自身薪酬事项的,该董事按照规定执行回避表决。

  12.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信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授信事项由公司财务部与各银行联系,协助办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3.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4. 《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公司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董事、总经理石扬先生不再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戴国骏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与钱娟萍女士(主任委员)、毛卫民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5.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6.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7.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8.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9.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1.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7名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现将公司监事会在2023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四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4月19日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审计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的议案》、《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2023年度董监高薪酬安排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财务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程序状况的评审报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3年7月26日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2023年8月17日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研究开发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2023年10月30日监事会全体监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在公司全体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在经营层的积极配合下,监事会参与了公司2023年重大决策的讨论,依法监督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和程序。

  二、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现就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监督意见:

  1.公司依法运行情况

  2023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共列席了4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2次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良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行之有效,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任务。2023年没有发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导致中小股东利益损害的情况发生。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通过审阅公司2023年财务年度报告和会计事务所的年度审计报告,对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各项费用提取合理,财务运作规范。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关联交易情况

  3.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

  经监事会的监督核查,公司2023年与关联方昆明金质先锋智能仪表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54,389.37元,与关联方福建哈德仪表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276,291.88元,与关联方浙江信网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82,358.24元,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后、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3.2根据本公司2023年8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公司与石扬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石扬购买其持有的浙江米特计量有限公司15.5%股权,转让价格为4,501,765.49元,公司已于2023年9月1日支付股权转让款。浙江米特计量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9月19日办妥工商变更。

  4.对外担保情况

  经监事会的监督核查,公司2023年度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5.监事会对2023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监事会查阅公司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文件,并到各部门了解和检查执行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和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建立对公司未公开信息的传递、报送、管理和使用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2024年工作计划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一如既往地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加强对各重大事项的监督检查,积极监督企业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和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9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5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于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年4月3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4月24日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4层会议室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1.00、议案2.00、议案4.00-议案10.00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00、议案3.00-议案10.00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参见2024年4月10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7属于关联交易事项,与该议案有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回避表决。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年度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需持有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需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异地股东采用信函登记的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本公司不接受采用电话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5:30)

  3、登记地点: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卢梦瑶

  电话号码:0571-86791106

  传真号码:0571-86791113

  电子邮箱:lumengyao@innover.com.cn

  联系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6-1号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请在规定的登记时间持相关证件进行登记,登记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15:3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767,投票简称为“先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30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特别说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签字(法人加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44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29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1.《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2023年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和“重要事项”章节。具体内容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3.《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4.《2023年度审计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内容参见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和“财务报告”部分。具体内容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 8,269,362.3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826,936.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08,355,757.3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实现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15,798,183.48元。

  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符合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广大投资者,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6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400,000.00元;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考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策程序依法合规。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预计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8.《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审核,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0.《公司2024年度董监高薪酬安排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2,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2.《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公告》。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3.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4.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5.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6.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8.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有关条款进行修改。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19. 《公司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良好的落实,内部控制制度行之有效,形成了较完善的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2023年的工作中,忠于职守,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3年工作计划中的各项任务。2023年没有发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了对外信息披露,没有发现公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也没有进行选择性信息披露导致中小股东利益损害的情况发生。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 《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历次会议的程序状况的评审报告》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报告认为:公司2023年度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通知、召开方式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1. 《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3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53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计提情况详见下表:

  二、 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本公司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023年度,本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21.94万元,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63.16万元,对应收款项融资计提信用减值准备-3.00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8.66万元。

  (二)存货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023年度,本公司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69.42万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

  对长期股权投资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若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3年度,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187.35万元。

  三、 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减少公司2023年合并利润总额346.34万元,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346.34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 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公司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做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52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于2024年4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09:30~11:30在“价值在线”平台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文字互动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dvGJLSzcK4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参与年度业绩说明会。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石义民先生,总经理石扬先生,董事会秘书程迪尔女士,财务部经理邢文胜先生,独立董事毛卫民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业绩说明会小程序码)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4-548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

  一、 本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持有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信托”)发行的理财产品确认了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汇聚金1号货币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2,000万元、中融-裕嘉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万元、中融-鸿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3,000万元,金额合计8,000万元;全资子公司浙江昇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中融信托发行的信托产品中融-鸿榕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000万元。上述信托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核算,均已到期,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本金及投资收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部分信托产品逾期兑付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3-528、2023-529)。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上述信托产品的本金及收益,中融信托对于公司发函未予书面回复,未披露底层资产具体信息,亦未公布兑付方案,鉴于上述信托产品投资款项的收回尚存在不确定性,基于谨慎性原则,2023年度公司拟对上述信托产品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500万元。

  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事项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 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合计4,500万元,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00万元,将减少公司所有者权益4,500万元。目前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持续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三、 公司对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并结合客观现状作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

  四、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九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03-22 广合科技 001389 17.4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