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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范围:截至2023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2024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100亿元及等额外币。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49.74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运营资金实际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公司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债权人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或需要相互提供担保额度(实际使用即敞口额度)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或等额外币。上述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9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737,268,615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诺德股份总资产1,523,887.27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11,544.0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2,731.3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49.86%。
2、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青海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4,447,541,914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从事开发、研制、生产、销售电解铜箔专用设备、各种电解铜箔产品,LED节能照明产品、履铜板、线路板、电子材料、数位及模拟电子终端产品;铜的加工、进出口贸易(国家规定的专营进出口商品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等特殊商品除外)。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海电子总资产1,431,520.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04,213.2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45,778.6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629.56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7.79%。
3、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惠州电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00,000元,是公司的铜箔生产基地之一。经营范围:专业生产销售不同规格的各种电解铜箔产品,成套铜箔工业生产的专用设备和成套技术的研制(不含电镀/铸造工序)货物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惠州电子总资产271,125.1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2,860.7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30,750.2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525.5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为54.68%。
4、深圳百嘉达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简称“百嘉达”)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2016年,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00,000元,是公司统购统销的重要贸易平台。经营范围: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销售;新能源产业投资、新能源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供应链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金属材料(含稀贵金属)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百嘉达总资产303,932.3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99,614.1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629,027.3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583.2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7.22%。
5、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青海诺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72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单位后勤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青海诺德总资产351,536.4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 171,292.6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55,246.8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 5,288.9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1.27%。
6、湖北诺德锂电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诺德锂电”)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锂电总资产256,883.4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03,997.2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27.3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273.4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20.59%。
7、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铜箔总资产147,727.8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00,479.54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8.6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31.98%。
8、湖北诺德铜材有限公司(简称“湖北诺德铜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金属制品研发,五金产品研发。(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铜材总资产54,537.5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0,364.40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13,581.5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42.8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7.65%。
9、湖北诺德复合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湖北诺德复合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北诺德复合新材料总资产313.53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95.8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4.1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5.63%。
10、江西诺德铜箔有限公司(简称“江西诺德”)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000,000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西诺德总资产179,873.65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76,811.83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997.10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70%。
11、江苏联鑫电子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江苏联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成立于1992年,注册资本18758.30008万人民币。经营范围:生产、加工电子专用材料(铜面基板),新型电子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材料);销售自产产品。从事玻璃布、电子材料制造设备、线路板、铜金属及铝金属的批发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电池零配件生产(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江苏联鑫总资产21,625.4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1,189.8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0,018.1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22.07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48.26%。
12、湖州上辐电线电缆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湖州上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000元。经营范围: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辐射加工(辐射加工具体内容详见《辐射安全许可证》)。电线电缆、电缆母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电缆附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湖州上辐总资产22,804.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167.5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35,684.19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91.65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64.18%。
13、中科英华长春高技术有限公司(简称“长春中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0,000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高铁设备、配件销售;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合成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金属材料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密封件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春中科总资产10,587.88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085.09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5,858.75万元人民币,净利润564.71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23.64%。
14、诺德智慧能源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诺德智慧”)及其下属子公司或孙公司(含拟成立),诺德智慧成立于2022年,注册资本人民币117,650,000元。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力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诺德智慧总资产10,239.3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8,680.58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98.0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04.24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15.22%。
15、浙江悦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简称“浙江悦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18年,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0元。经营范围:主要从事金属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金属材料制造;普通货物仓储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信息咨询服务;电线、电缆经营。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浙江悦邦总资产6,632.6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479.75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2,278.7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348.83万元人民币(经审计),资产负债率2.3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相关主体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发生额,尚需银行或债权人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担保协议中的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发生实际担保情况时,公司将按规定履行进一步的披露义务。
四、决议有效期限及授权
本次担保额度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9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到账时间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9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246,956,51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19,999,978.5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0,544,298.6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99,455,679.90元。2020年11月26日,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40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0,00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88,2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1,698.1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1,628,301.88 元。2022年2月24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列示如下: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147,351,908.75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0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40,194,632.50元,具体明细如下: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1,856,249,560.6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581,696,962.39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95,358,458.40元,具体明细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0年11月27日,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0年12月22日,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青海诺德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1月27日,公司、青海诺德、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1、公司已注销上述余额为0元的专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2、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系预留的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及其利息。
(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2年2月,公司、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后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28日,公司、青海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东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3月30日,公司、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电子”)、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县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5月6日,公司、青海电子、湖北诺德新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集团”)、湖北诺德铜箔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德铜箔”)、保荐人中天国富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注:1、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系“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暂时未投入项目的资金及其利息、“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预留的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及其利息。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具体如下: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8,169.70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4)。
(三)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超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十届第十二次董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2年12月实际提取21,724.66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23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158)和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1)。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4,019.46万元,系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及其利息。
2、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将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已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2)和2023年8月17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3-059)。
除上述“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报告期内,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存在其他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29,535.85万元,为暂时未投入项目使用的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23年10月,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募投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2024年3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主要原因系:(1)公司基于对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周期波动带来的不确定性减缓了项目的实施进度;部分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项目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此外,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导致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
2023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人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一:《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二:《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表一: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年产15000吨高性能极薄锂离子电池用电解铜箔工程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1)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导致项目厂房建设及设备安装等进度延期,原计划于2022年6月达产,实际于2022年10月达产,项目达产时间滞后,募投项目产量较规划产量有所减少;(2)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
附表二:
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审慎考虑近期外部客观环境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
注2:“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未达预计效益的主要原因系:(1)受宏观经济下行、市场竞争加剧以及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产品毛利率有所下降;(2)根据市场需求情况,项目实际生产的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导致产品平均售价较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平均售价有所下降。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1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的相关事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17日
至2024年5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10、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0、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2、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3、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地点: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咀路8号绿景红树湾壹号A座16层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0
5、联系人:程楚楚
联系电话:0755-88911333、0431-85161088
6、电子邮箱:IR@ndgf.net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电话:0431-85161088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2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暨2023年年度董事会于2024年4月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公司2023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年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3年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公司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临2024-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经费预算方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权限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之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对外投资、收购等审批权,具体权限为对外投资及收购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的10%。上述审批权限有效期限为本次董事会通过日至2024年年度董事会召开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临2024-0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拟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关于2024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临2024-018)。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决定公司短期融资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临2024-01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临2024-020)。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8、《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临2024-02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3、《关于拟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云财富期货有限公司90.2%股权的公告》(临2024-02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4-02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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