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家庆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李家庆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家庆先生为公司外部董事,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家庆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时生效,董事李家庆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同日,公司监事会收到监事崔维刚先生、施征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崔维刚先生、施征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崔维刚先生、施征宇先生为公司股东监事,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崔维刚先生、施征宇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时生效,监事崔维刚先生、施征宇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东方航空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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