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冠豪高新”或“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2023年8月15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9日、2023年8月16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公告编号:2023-024)、《冠豪高新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3)。
二、 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4年3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购买的最高价为2.93元/股、最低价为2.79元/股,支付的金额为11,507,203元。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62,779,965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40%,回购最高成交价为3.6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5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215,365,179.08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433 证券简称:冠豪高新 公告编号:2024-024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31日收到丁国强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工作调整原因,丁国强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其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丁国强先生仍在公司的子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谢先龙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丁国强先生持有公司股票550,000股,其中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00,000股,其中165,000股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已由公司回购,未办理注销;165,000股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已上市流通;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丁国强先生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股份买卖的限制性规定。
丁国强先生在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规范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资本运作、战略规划和综合改革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丁国强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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