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1
2024年04月02日 03:15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结合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4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40,000,000.00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288,2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6,571,698.12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71,628,301.88元。2022年2月24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2]000106号”《验资报告》。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已按照要求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惠州联合铜箔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三期扩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扣除预留已签订合同待支付金额的实际余额为准)。公司于2023年6月实际提取13,541.72万元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剩余资金系已签合同待支付金额及质保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公司本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6),“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计划于2024年3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上述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对该募投项目再次延期,具体如下: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主要原因系:(1)由于募投项目整体工程量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募投项目所在地受到极端天气和物流不畅等影响,使得该募投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除外部因素外,主要原因为部分土建及设备供应商的材料及设备部件未能按时供给,影响了募投项目的土建建设及设备安装。(2)募投项目所在区域的市政供电工程建设未能按时完工,影响厂区整体供电,导致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3)近两年铜箔产业迅速发展,产品迭代升级,市场对铜箔产品性能提出更高的要求,公司始终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在募投项目上加强了科技创新实力和产业化能力以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因此提高了项目设计标准、验证标准及放缓了逐步投入的进度,导致投入周期较原计划延长。

  经公司审慎考虑近期外部客观环境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经过综合分析和审慎评估,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投资规模、实施主体等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4年12月。

  (三)为保障募投项目按期完成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要求,科学合理决策,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和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2、公司将密切关注市场环境变化,加强对募投项目的管理,实时跟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估,确保募投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经济效益可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做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进行再次延期,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和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五、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方式,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进行审议。

  (四)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而进行的必要调整,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及方式,不存在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未来的战略规划。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上市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用途等,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保荐人对于诺德股份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保荐人提醒公司加快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确保募投项目按计划实施,如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公司应当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重新进行论证,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项目并及时披露。同时,本保荐人提醒投资者关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再次延期的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3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立志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2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德股份”)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同意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发布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及相关公告。

  2、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公司自公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以来,一直与相关各方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经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三、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后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可持续发展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战略委员会会议,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本次终止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市场环境等因素,经与中介机构审慎分析、研究与讨论后做出的决策。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是综合考虑当前资本市场情况以及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后作出的决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业务竞争能力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七、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4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德股份”或“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周南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相关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黄石年产15,000吨高档电解铜箔工程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110 证券简称:诺德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5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第一季度自主

  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7,332,420份,行权有效日期为2023年4月15日至2024年4月14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475,000份,行权有效日期为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7日,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首次授予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截止2024年3月31日,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共行权并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预留授予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截止2024年3月31日,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累计行权且完成股份过户登记0股,占可行权股票期权总量的0%。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1年2月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3日至2021年2月17日,公司在内部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18日,公司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出具了《诺德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1-022)。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股票期权预留部分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2022年4月1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3年7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和预留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 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二)行权人数: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104人,截至2024年3月31日,共0人行权并完成登记;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人数为7人,截至2024年3月31日,共0人行权并完成登记。

  (三)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2、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2024年第一季度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0股。

  3、董事和高管行权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及预留授予部分参与行权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权新增股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权之日起锁定6个月,转让时须遵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4、本次行权股票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累计过户登记股份为0股,共募集资金0元。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行权后,公司总股本1,746,472,532股,总股本未发生变动,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诺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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