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公司代码:600731 公司简称:湖南海利
2024年04月02日 02:10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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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777,847.6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0,142,075.26元;资本公积为1,195,551,098.18元。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经公司第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742,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82%。

  2、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农药是农业生产中重要的生产资料,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随着全球人口逐年增加以及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结构的变化,对粮食等农产品的需求不断上升,农药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必需品。

  我国农化企业在全球农化产业链中更多是承担原药生产,农药产量全球第一,同时也是最大的原药供应国,在全球具有较强竞争力。当前,国内农化企业出现集中趋势,数家上市公司并购行业企业,产业横向合并以及产业链纵向整合,国内农化产业的优势资源进一步集中。2017年以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企业转型升级,我国农药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企业兼并重组进程加快,农药企业分化、内卷更加严重。

  三年疫情带来的农药市场非理性的爆发式增长,也给2023年的农药产业带来反噬效应,大多数企业效益处于三年以来的最低水平。此外也由于前几年价格的疯涨,使许多企业此期间赚得盆满钵满,充裕的资金也使部分企业对一些热点及过专利期产品盲目投资,使行业内卷内耗更为严重。

  2023年,锂电行业去库存超预期,需求端扰动导致行业价格波动大。受2022年新能源汽车抢装潮及国家补贴退坡影响,下游新能源汽车需求增速放缓,使得锂电全产业链呈现去库存状态,主要原材料碳酸锂价格持续下行,从年初的60万元/吨下跌至年底的10万元/吨以下,碳酸锂的均价相比年初下跌超过八成。对于正极材料企业而言,正极材料价格也降至年初的1/3,无论是头部还是中小企业,几乎都经历着生产成本较高、加工费走低、盈利能力减弱的艰难时刻。在当前形势下,海利锂电要充分利用现有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通过优化运营和降低成本,以应对行业产能过剩带来的挑战。

  2023年,我国蔬菜种子行业进行去产能和淘汰落后企业的行动,蔬菜种子行业进入可持续发展阶段,并将加速蔬菜种子行业的增长。

  业务范围:化肥、化工产品、农药开发、生产及自产产品销售(化肥、农药生产在本企业许可证书核定的产品范围和有效期限内开展);化工产品分析、检测;化工设计、化工环保评价及监测;化工技术研究及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培训(员工内部培训)等服务;机械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百货、建筑材料及政策允许的化工原料销售;经营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装、维修;常压非标设备制作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和咨询,职业健康评价;工业园区及重大危险源定量风险评估,安全生产检验检测等;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蔬菜及其他农作物种子的选育、繁殖、收购、生产、加工、包装、推广、销售。

  主要产品有:公司主营化学农药(以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有机磷类农药的原药及其复配制剂为主;其中以杀虫剂为主,亦有部分杀菌剂和除草剂)、精细化工产品等;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蔬菜种子(以辣椒、茄子、番茄、冬瓜、黄瓜、菜薹、南瓜、丝瓜、西甜瓜等为主)。

  公司建有年产万吨级规模的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原药生产装置和有机磷农药生产装置等,主要生产品种有克百威、仲丁威、异丙威、残杀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灭多威、硫双威、甲萘威、甲基嘧啶磷、抗蚜威、乐果、甲基硫菌灵、嘧啶醇等;建有年产5000吨锂电正极材料生产线,主要生产动力型锰酸锂、高容量型锰酸锂、三元材料系列等储能材料。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7,435.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77.78万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440,233.67万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300,490.09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4-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19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上午在长沙市公司本部会议室采用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肖志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讨论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3,777,847.66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0,142,075.26元;资本公积为1,195,551,098.18元。

  综合考虑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结合公司战略规划、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进行现金分红,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58,742,41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748,483.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0.82%。

  2、本年度拟不考虑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扩张公司股本规模。

  独立董事就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与年报摘要》已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了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同日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相关内容详见《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08)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进行编制,公司建立了较为科学完善的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规范运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海利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

  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控股股东关联董事肖志勇、尹霖、蒋彪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相关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4年度(即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董事(含独立董事)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1、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董事按月发放的津贴纳入年度薪酬总额。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津贴月标准为:6000元。

  2、独立董事津贴月标准为:8000元,由董事会根据各年度实际工作情况予以确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2024年度(即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以下标准执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与任期激励收入构成。高级管理人员按月发放的津贴纳入年度薪酬总额。津贴月标准为:总经理为6000元,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会计师、总工程师为5000元。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1票。

  关联董事刘凌波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十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4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事先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相应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3票。

  关联董事罗和安、谭燕芝、朱开悉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5)。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以上议案(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议案制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公告。

  (二十四)会议听取了《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4-008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71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96,952,908.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22元。截至2023年1月17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699,999,995.76元,扣除发行费用14,155,615.89元,募集资金净额 685,844,379.87 元。

  截止2023年1月17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04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62,015,365.83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65,078,428.19 元;于2023年1月18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会计期间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96,936,937.64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296,936,937.64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6,684,790.72 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30,513,804.76 元。

  二、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雨花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营业部、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汇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以较低者为准),公司及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应及时通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4-009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3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非关联监事均表决同意该议案。

  该项关联交易议案,经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发生的关联交易,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密切相关,保障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公平合理;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的书面意见认为:我们查阅了公司近年来日常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合同签订、履行情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我们认为:该项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和日常管理中,必要的日常业务往来,同时也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并获得便利、优质、稳定的服务;公司与关联方交易时按照公允原则,参照市场价格执行,无损害公司整体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名称:湖南中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物业”)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长沙市雨花区芙蓉中路二段251号内办公楼一楼

  法定代表人:包凌云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7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修缮;房屋基础设施设备的管理及维护;水电安装服务;代收代缴天然气服务;物业清洁、维护;汽车、自有房屋、场地的租赁;餐饮管理;粮油、果品、蔬菜、装饰材料、建筑材料、日用百货、文化用品的销售;绿化工程施工;花木租售;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停车场运营管理;以自有合法资金(资产)开展房地产、公共基础设施、停车场及立体车库建设的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行票据、发放贷款等国家金额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情况:湖南海利高新技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37.25万元,净资产11.4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3.31万元,净利润-45.23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利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131,306,849股,占总股本的23.50%。中新物业为海利集团下属企业,与本公司为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关联方。因此,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中新物业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中新物业作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正常,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未出现重大违约情形。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本着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公司生产经营与发展的需要,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发生一定的日常关联交易,该等交易构成了公司经营成本的组成部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4-010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十一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为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适当时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3000万元。

  ● 本项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1、被担保人名称: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4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被担保人名称: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额度: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 称: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77.42%)

  住 所:江西省鹰潭市贵溪市硫磷化工基地经七路1号

  法定代表人:伍海波

  注册资本:19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零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79,528.43 万元;负债总额39,589.15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24,2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2,503.40 万元;净资产39,939.28 万元;营业收入33,271.05 万元;净利润-2,473.76 万元。

  2、名 称: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街道办事处

  苏家渡居委会苏家渡街道2号

  法定代表人:刘凌波

  注册资本:40,000万(元)

  经营范围:氨基甲酸酯类产品、光气产品、盐酸、农药及农药加工制剂的生产与销售。(涉及行政许可项目的凭许可证经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122,364.44万元;负债总额23,019.56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488.43万元;净资产99,344.88万元;营业收入155,356.13万元;净利润25,824.68万元。

  3、名 称: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宁夏青铜峡工业园区(盛家墩变电站东侧)

  法定代表人:黄永红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67,760.43万元;负债总额38,465.75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18,600.0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365.75万元;净资产29,294.69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0.38万元。

  4、名 称:湖南海利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889号

  法定代表人:刘辉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经营范围: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的研发;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研究;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研制;蓄电池循环利用;蓄电池再生利用;锂离子电池、镍氢电池的制造;汽车动力电池材料、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汽车动力电池、锂离子电池材料的生产;电池、汽车动力电池、动力蓄电池包及其系统、锂离子电池材料、汽车动力电池材料的销售;化工产品研发、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22,733.24万元;负债总额5,486.59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5,486.59万元;净资产17,246.65万元;营业收入44,844.08万元;净利润-2,100.41万元。

  5、名 称: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直接控股100%)

  住 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湘阴渡化工片区

  法定代表人:李波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零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机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生物农药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后的资产总额3,276.99万元;负债总额0.03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0万元;流动负债总额0.03万元;净资产3,276.9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2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涉及的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及被担保人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海利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控股或全资子公司,目前各方面运作正常,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制范围内,为其提供担保支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海利贵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4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为宁夏海利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为湖南海利永兴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融资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上述担保额度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同时提前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适当时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授权有效期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3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70%,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二)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731 证券简称:湖南海利 公告编号: 2024-011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2024年度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9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 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4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陈长春,2001 年 11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 10 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 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胡绪峰,2010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年8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陈赛红:2009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家次。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长春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签字注册会计师胡绪峰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77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72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5万元,增加原因:由于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44亿元,比2022年末资产总额39亿元增加了5亿元,致使审计工作量增大,审计人员配置增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认可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相应执业资质,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大量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相应执业资质,为公司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工作细致、认真,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并从聘任以来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董事会就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认真审议,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3、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内容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其中公司财务报表审计6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15万元;如审计范围发生变化,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审计费用。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下转B20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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