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0年7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7月31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2020年9月17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公司向1,100名激励对象授予1,249.11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5.05元/股,分三期行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0-083)。
3. 2021年8月17日,因公司实施了2020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2020年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14.5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1-042)。
4. 2021年9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100名调整为984名,股票期权数量由1,249.11万份调整为1,185.966万份;同时结合公司2020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0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98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544,710份,行权价格为14.5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1-052)。
5. 2021年9月28日,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完成授予登记。公司向493名激励对象授予266.94万份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4.55元/股,分两期行权。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2021-053)
6. 2022年4月16日,因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13.7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2-022)。
7. 2022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493名调整为410名,股票期权数量由266.94万份调整为239.7665万份;同时结合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条件的410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191,715份,行权价格为13.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2-038)。
8. 2022年9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984名调整为885名,股票期权数量由1,185.966万份调整为757.9650万份;同时结合公司2021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1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88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228,570份,行权价格为13.7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2022-043)。
9. 2023年3月31日,因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2020年股票期权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行权价格调整为12.85元/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对对应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3-020)。
10. 2023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由由410名调整为343名,股票期权数量由239.7665万份调整为100.0145万份;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行权条件的34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000,145份,行权价格为12.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11. 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经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经调整后,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885名调整为819名,股票期权数量由757.9650万份调整为394.6392万份;同时结合公司2022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2年度的个人业绩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符合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行权条件的819名激励对象在第三个行权期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预计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3,946,392份,行权价格为12.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315,914,85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进行分配。
根据《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应进行如下调整,但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得为负,且不得低于每股净资产:
……
(3)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根据上述规则,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股票期权数量不变,行权价格需调整。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行权价格为:12.85-1.0=11.85元/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五、律师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行权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关于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李磊、迟梦洁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于2024年4月9日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调整为11.8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016)。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315 证券简称:焦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4月1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谢志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监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全体监事审议并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2024-016)。
特此公告。
焦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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