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2024年04月02日 02:10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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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元

  2、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如果业绩承诺期届满时标的资产的减值额大于(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数量*本次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金额),则补偿义务人还需就差额部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铭评报字[2024]第16024号评估报告,业绩承诺期满标的资产对应收购73.36%股权部分的评估值为263,362,400.00元。

  四、未完成业绩承诺的原因

  2023年度,危废处置行业的市场竞争加剧,危废处置业务的市场价格水平持续下降,虽然公司通过降低成本、提高产能利用率等方式,努力缓解市场变化所带来的不利影响,但报告期内中油环保整体经营业绩仍下滑明显。

  五、业绩承诺补偿方案

  1、截至2023年末中油环保累计实现承诺业绩161,850,745.40元,累计完成承诺利润的21.64%,低于经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数748,000,000.00元,按照约定的业绩补偿方法,业绩补偿人王春山应就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实现情况采用累积计算方式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经计算合计应补偿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11,453,324股(按约定的股票价格折算补偿金额为776,033,699.10元),同时根据约定,触发业绩补偿后还需返还应补偿股份数量的分红款共计17,357,011.50元。

  上述补偿金额中,2022年度应补偿股份数62,174,686股(补偿金额为228,181,100.61元),应返还分红款为9,326,202.90元,2022年应补偿金额及应返还分红款合计为237,507,303.51元。其中,股份补偿中55,820,322股已完成回购并注销,截至2023年12月31日,股份补偿不足部分折算的现金补偿23,320,518.87元及应返还的分红款9,326,202.90元均未收到。

  2023年度,业绩补偿人王春山应补偿股份数149,278,637股(应补偿金额为547,852,598.49元),应返还分红款为8,030,808.60元,2023年度应补偿金额及应返还分红款合计为555,883,407.09元。

  截至2023年末,业绩补偿人王春山未补偿金额及未返还分红款合计为588,530,128.86元。

  2、根据对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对应收购73.36%股权部分的评估值为263,362,400.00元,收购价格为990,316,378.25元,业绩承诺期间中油环保累计增资234,900,000.00元,累计分红款金额为208,892,140.11元,73.36%股权对应的减值额为746,033,344.27元,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股份数量x本次发行价格+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的现金金额(含应补偿但尚未补偿的现金金额))结果为776,033,699.10元,根据计算结果,无需进行差额部分补偿。

  六、相关事项说明

  公司将积极督促业绩补偿义务人根据相关协议约定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业绩补偿方案符合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业绩补偿协议(二)》等协议的约定,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此次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度实际净利润累积值为16,185.08万元,低于经调整后的业绩承诺数74,800.00万元,累计完成承诺利润的21.64%;中油环保73.36%股权于业绩承诺届满的评估值低于购买资产时的交易价格,标的资产已发生减值。补偿义务人应根据《业绩补偿协议(二)》等相关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九、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润邦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及的业绩补偿之补偿方式、股份补偿数量、现金补偿金额、应返还的分红款、2023年度业绩补偿及减值补偿方案及其批准程序不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合同约定。业绩补偿方案及减值补偿方案尚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致歉声明

  公司董事会、董事长刘中秋先生及总裁吴建先生对中油环保2023年度未实现累计业绩承诺深感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道歉,并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后续,公司将进一步督促业绩承诺方按照相关协议的约定,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向上市公司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中油环保的管控,督促中油环保提升经营业绩水平。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3月30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各级控股子公司,下同)为相关主体新增提供担保,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注:经查询,上述各被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概况

  1、担保方式: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担保、支付保证金等方式。

  2、合计新增最高担保额度:人民币147.95亿元。

  3、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以上额度及期限内新增的担保事项,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批准的对外担保累计担保额度为1,443,1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1,075,616.48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企业所提供的担保),实际担保余额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0.41%和268.88%。无逾期担保。

  本次担保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度为1,481,500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38.29%和370.35%。(以上计算均为合并报表口径)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按照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对外担保有利于各公司开展业务、加快拓展市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业务发展,增强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且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30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因经营发展及资金周转的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孙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综合授信(包括增加的授信额度及续作的授信额度)。

  公司上述授信额度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最终结果为准,具体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到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控股子、孙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授信合同、协议等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

  申请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30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现就公司子公司湖北中油优艺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环保”)和宿迁中油优艺环保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中油”)以其部分土地资产及房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抵押及授信申请情况

  为满足中油环保和宿迁中油经营发展需要,拟以其自身土地使用权及房产所有权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最高额抵押保证。

  1、中油环保拟以其土地使用权(70,874.70㎡)及房产所有权(22,516.39㎡)作抵押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6,3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保证。

  2、宿迁中油拟以其土地使用权(20,003.00㎡)及房产所有权(9,816.35㎡)作抵押为其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不超过1,0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保证。

  二、其他情况说明

  1、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环境”)直接持有中油环保100%股权,中油环保直接持有宿迁中油99%股权。

  2、截至2024年2月29日,中油环保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净值合计8,512.26万元,宿迁中油拟用于抵押的资产账面净值合计1,879.62万元。

  3、中油环保和宿迁中油本次资产抵押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4、上述有关办理资产抵押、申请授信事项,授权中油环保和宿迁中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5、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3月30日,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与收益相对固定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使用外币进行理财时按照交易日即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进行额度统计),在上述额度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公司拟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等中短期投资品种。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会议召开之日止。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单个中短期投资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三年。

  5、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6、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投资理财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5.0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9.33%。根据《公司章程》、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交易额度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财务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健,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1、相关风险

  (1)尽管主要投资低风险投资品种,但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可能发生波动。

  (2)公司将根据资产情况和经营计划决策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且投资种类存在浮动收益的可能,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投资低风险中短期理财产品,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公司及财务负责人应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或影响正常资金流动需求的状况,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3)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共计购买理财产品117笔,已获收益333.29万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理财产品余额为1,910万元。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理财产品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美元、欧元等币种)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金额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具体公告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为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公司拟根据主营业务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2、交易金额

  公司拟开展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在上述额度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

  公司此次开展的业务为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

  (2)交易对方

  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期间内有效。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公司可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鉴于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公司授权总裁在规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审批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文件。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且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控措施

  1、交易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可以有效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但也可能存在如下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交易违约风险:远期外汇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预测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公司财务部门已签署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合同所约定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2、风险管控措施

  (1)为控制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国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业务操作策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财务部门是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经办部门,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管理,负责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计划制订、资金筹集、日常管理(包括提请审批、实际操作、及时汇报资金使用情况等工作),所有的外汇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禁止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3)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保证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合法性。

  (4)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四、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为了充分运用远期外汇交易工具有效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减少公司汇兑损失,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且公司已制定《外汇远期交易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不超过40,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额度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与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公司作为供货方将因向客户提供产品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公司拟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各商业银行及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3、业务期限:保理业务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金额总计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主要责任及说明

  1、开展应收账款有追索权保理业务,公司应继续履行服务合同项下的其他所有义务,并对有追索权保理业务融资对应的应收账款承担偿还责任,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足额收到应收账款、融资利息,则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以及由于公司的原因产生的罚息等。

  2、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保理业务相关机构若在约定的期限内未收到或未足额收到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相关机构无权向公司追索未偿融资款及相应利息。

  三、开展保理业务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办理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将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本次办理应收账款的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公司整体利益。

  四、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保理业务相关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授权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具体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方案

  1、票据质押业务

  公司及其子公司以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质押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用来开具承兑汇票、贴现等业务,最高质押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2、质押额度及有效期

  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质押业务,有效期限为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票据质押业务额度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公司拟开展票据质押业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开展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公司与客户、供应商的结算过程中使用票据的频率不断增加,通过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减少票据管理成本,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提高资金利用率和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满足公司日常融资业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2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合并范围内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2024年初至2024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期间内公司将与关联方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广州工控下属各级子公司,以下统称“广州工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公司将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与上述关联方签署具体的交易协议。

  2024年3月3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与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刘中秋先生、刘茵女士、张金祥先生、敖盼先生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名称: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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