载人航天4月日历来了,计划于4月下旬发射神舟十八号载人飞船、迎接神舟十七号乘组返回。央视新闻客户端
今起射频治疗仪等须“持证上岗”
涉及哪些产品?
记者从国家药监局获悉,自2024年4月1日起,未取得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的企业,不得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在2022年3月,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2年第30号,以下简称30号公告),其中明确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日前,国家药监局器械注册司、器械监管司相关负责人对此公告进行了解读。
问:是否所有射频类产品都属于医疗器械?是否都需要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才可生产销售?
答:不是所有射频类产品都属于医疗器械。根据30号公告,射频治疗仪、射频皮肤治疗仪类产品,其工作原理一般是通过治疗电极将射频能量作用于人体皮肤及皮下组织,使人体组织、细胞发生病理/生理学改变;预期用于治疗皮肤松弛,减轻皮肤皱纹,收缩毛孔,紧致、提升皮肤组织,或者治疗痤疮、瘢痕,或者减少脂肪(脂肪软化或分解)等。符合30号公告规定的产品应当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例如,预期用于“淡化皱纹(如抬头纹、鱼尾纹等)、减轻细纹、眼周除皱、改善松弛下垂、提升苹果肌、脸部轮廓提拉、紧致轮廓、紧致肌肤、提拉塑形、收缩毛孔”等的射频美容产品,应当作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管理。
不符合医疗器械定义的射频类产品,则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据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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