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年03月29日 05:34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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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8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公司财务概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4]510Z0027号)确认: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6,770,830.26元。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2023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055,998.56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31,444,983.73元,减已分配上年利润58,811,878.20元,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0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518,347,937.23元。

  二、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出于对投资者持续回报以及长远发展的考虑,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本次股利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实施权益分配相关事宜。

  三、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在客观分析经济环境和行业格局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在本预案披露前,公司及相关人员严格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尚未发现信息泄露或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况。

  四、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19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4,90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15,305,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71,044,747.1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19)第350ZA0006号《验资报告》。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50万张,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070,051.6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361Z00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2019年3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基地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科技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0年9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保税区支行、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河套皇岗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累计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463.7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公司实际累计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8,661.9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2、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该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11,000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8,000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2月1日,公司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14,80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4,800万元。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的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性资金。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由专用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附表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表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2年11月15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节余资金2,266.96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理财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因此“工程总承包及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开展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3,491.84万元。

  2.上述募集资金投入金额未包含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益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附表2:2023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0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

  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使用计划的潜在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境内外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等。

  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融资币种、金额、期限、担保方式、授信形式及用途等以合同约定为准。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实现战略布局的需要。合理使用银行融资,有利于公司获得稳定的信用评价,提高未来融资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发展。同时,有利于建立和巩固与银行的战略合作关系。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三、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审核,并签署相关融资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信托、租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等),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1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

  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业务发展需要,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合作机构”)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保理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将在经营中发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合作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开展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机构,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具体合作机构。

  3、业务期限

  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每笔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

  4、保理融资金额: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5、保理方式:应收账款债权无追索权保理方式及应收账款债权有追索权保理方式。

  6、保理融资利息:根据市场费率水平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开展保理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及经营性现金流状况。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

  三、决策程序和组织实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表人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子公司的合同应在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由子公司独立签署),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合作机构、确定公司和子公司可以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具体额度等。

  2、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并第一时间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子公司相应事项应事先报备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指导子公司具体实施。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具体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2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储倩女士租赁办公场所,2023年实际租金826.08万元。2024年预计租金金额不超过400.00万元(含税)。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造价”)向储倩女士租赁办公场所,2024年预计租金金额不超过200.00万(含税)。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市华阳国际建筑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智造”)出租土地使用权,2023年实际租金300.09万(含税)。2024年预计租金金额不超过320.00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9名董事成员中,唐崇武、储倩、龙玉峰、徐清平作为关联方回避,其他董事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时,关联股东唐崇武、徐华芳、厦门华阳旭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华阳中天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龙玉峰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注:“年初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为初步统计数据,未经审计。

  (三)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储倩

  1、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储倩女士,系公司董事、总经理,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唐崇武先生的配偶,同时储倩女士系公司股东徐华芳女士的女儿,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向储倩租赁的位于深圳市福田保税区市花路盈福高科技厂房四楼A厂房、B厂房、C厂房、三楼A厂房为储倩所有,且储倩已出具承诺,同等条件下会将厂房优先租给公司,可以保证经营场所的稳定性。

  (二)关联方:润阳智造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4WRCC50F

  住所: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超横路与生态园大道交汇处旁

  成立时间:2017年6月30日

  法定代表人:龙玉峰

  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设计、生产、销售:建筑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及石膏预制构件,建筑用铁制模具制品、轻质装饰材料。装配式建筑的深化设计、现场施工咨询顾问,预制构件施工安装,预制构件设计、生产及施工安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润阳智造的资产总额为17,571.01万元;负债总额为9,126.05万元;净资产为8,444.9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595.07万元,利润总额为1,443.82万元,净利润为1,177.78万元。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润阳智造是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股51%。公司董事龙玉峰先生担任润阳智造董事长;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徐清平先生担任润阳智造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四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履约能力分析:润阳智造生产经营正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系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采购与销售价格均以市场价格确定,且不偏离第三方价格,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属于正常业务往来,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查,审议通过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及交易金额均在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上述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有关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3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保持资金流动性,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阳智造”) 向银行申请授信7,300万元,其中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茶山支行申请授信3,800万元,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河套皇岗分行申请授信2,000万元,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1,500万元。公司计划和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润阳智造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公司担保额度不超过3,723万元。

  该担保额度自本事项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润阳智造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以上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润阳智造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公司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长,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属于关联交易,龙玉峰、徐清平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表决时,关联股东需对本事项回避表决。

  二、额度预计情况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本事项经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实施具体相关事宜,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对超出上述担保对象及总额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润阳联合智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6月30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点:东莞市茶山镇超朗村超横路与生态园大道交汇处旁

  法定代表人:龙玉峰

  注册资本: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设计、生产、销售:建筑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及石膏预制构件,建筑用铁制模具制品、轻质装饰材料。装配式建筑的深化设计、现场施工咨询顾问,预制构件施工安装,预制构件设计、生产及施工安装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和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润阳智造系公司持股51%的参股公司,公司董事龙玉峰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长,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徐清平担任润阳智造的董事。

  2、股东结构

  注: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为华润水泥控股(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最近一年的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润阳智造的资产总额为17,571.01万元;负债总额为9,126.05万元;净资产为8,444.9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1,595.07万元,利润总额为1,443.82万元,净利润为1,177.78万元。

  4、润阳智造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计划和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为润阳智造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担保金额不超过3,723万元。具体担保期限、担保金额以协议约定为准。

  润阳智造将为上述关联担保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关联交易情况

  自2024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润阳智造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581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润阳智造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723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为润阳智造的银行授信提供不超过51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截止2024年2月29日,公司为润阳智造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1,581万元。

  此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七、董事会意见

  被担保对象润阳智造系公司持股51%的参股公司,主要业务是从事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和部品部件生产应用的综合型企业,在政策的鼓励下,依托股东的优势,未来发展趋势良好;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为满足日常营运资金需求,保持资金流动性,借款规模较小,风险可控,适时开展银行信贷有利于提高生产经营效率;润阳智造的股东背景良好、实力较强,且对其形成透明、有效的管控,因此经营风险较低;各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且具有反担保能力,公司财务风险较小。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基于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内,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事前审查,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

  我们认为:润阳智造为了满足日常资金周转,保证资金流动性,向银行申请授信,符合企业发展的需要;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共同提供担保,保证了公平、责任共担的原则,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担保方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担保的议案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4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各项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说明:上表中“其他”,指EPC项目质保金达到合同付款条件,由合同资产转入应收款。

  二、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影响公司2023年度利润总额57,084,421.06元,并相应影响公司2023年末的资产净值。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四、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025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5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9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51元,共计募集资金5.1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71亿元。募集资金到账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2月19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20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公开发行了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50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41亿元。募集资金到账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8月5日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累计投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7,827.11万元;公司累计投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32,444.08万元。

  截至2024年2月29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7,637.50万元(含利息),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余额为12,765.35万元(含利息)。

  2、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投资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在有效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表示同意并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公司严格按照上述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4,800.00万元。

  3、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业务的前提下,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

  任意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及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内容,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

  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获股东大会批准及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授权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将严格遵守公司相关制度。

  (六)关联关系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控制风险,以上资金投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保本型产品,不包括银行等金融机构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并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决定理财品类及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同意的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华阳国际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2949         证券简称:华阳国际       公告编号:2024-【】

  债券代码:128125         债券简称:华阳转债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的投资原则,同意公司2024年度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公司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认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有效期

  上述额度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有效。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7、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短期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较好、安全性较高、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的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在审批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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