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2024年03月29日 05:36 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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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13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4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经审计的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行2023年度财务报告,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以本行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237.87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23.79亿元;

  (二)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金人民币529.48亿元;

  (三)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326.53亿元,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00.04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400元(含税),分红比例30%;

  (四)2023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本行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利润分配调整情况。

  二、 本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本行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行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本行监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行拟聘用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  本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3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3年末拥有合伙人245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近1,8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近500人。安永华明2022年度1

  1截至披露日,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服务客户等数据均为2022年度数据。

  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6.69亿元(含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97亿元)。2022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1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行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曾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一次,涉及两名从业人员。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曾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所的两名从业人员出具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亦不涉及处罚。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管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自1976年起在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与安永华明一样是独立的法律实体。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根据香港《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与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每年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姜长征先生

  姜长征先生,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2年开始作为项目合伙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2)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顾珺女士

  顾珺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3)签字注册会计师(A股):李琳琳女士

  李琳琳女士,于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作为签字会计师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1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4)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A股):张小东先生

  张小东先生,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作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本行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4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金融业。

  (5)项目合伙人及签字会计师(H股):梁成杰先生

  梁成杰先生,香港执业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工作。

  (6)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H股):范勋先生

  范勋先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曾连续数年负责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及上市公司的审计质量和国际会计准则报告复核。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无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行年度审计费用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与上一期审计费用相比无变化。

  二、 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关于2023年外部审计师工作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评价认为,安永华明、安永担任本行2023年度外部审计师期间,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满足本行财务报表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投资者保护能力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按照2023年度审计服务合同约定完成审计工作、提交审计报告,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14,096万元(含集团合并及母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9,480万元整),其中,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860万元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行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拟聘用的安永华明、安永具备相关资格及专业能力,聘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行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行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用安永华明为本行及境内子公司2024年度国内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安永为本行及境外主要子公司2024年度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并自本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15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发布会的

  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6:00-17:15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直播

  ● 网络直播地址:

  https://online.bizconfstreaming.com/webcast/jsyh20240402.html

  ●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cb.com。本行将于2023年度业绩发布会(以下简称“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行于2024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本行2023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本行拟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6:00-17:15召开业绩发布会。

  一、业绩发布会召开方式

  业绩发布会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召开,本行将针对2023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发布会召开时间和直播网址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6:00-17:15

  (二) 会议直播地址:

  https://online.bizconfstreaming.com/webcast/jsyh20240402.html

  三、本行参加人员

  张金良董事长,董事代表,高级管理层成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2日(星期二)16:00-17:15登录直播平台或扫描以下二维码观看业绩发布会,本行将通过直播平台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投资者可于2024年4月1日(星期一)23:59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行投资者关系邮箱:ir@ccb.com。本行将于业绩发布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本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团队

  电话:010-66215533

  电子邮箱:ir@ccb.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发布会后,本行将及时上传业绩发布会的相关视频链接及问答文字实录。投资者可登录本行网站(www.ccb.cn, www.ccb.com)“投资者关系”专栏观看业绩发布会的相关视频及问答文字实录。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1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3月28日)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4年3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由张金良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2名,纪志宏董事委托张金良董事长代为出席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资本工具计划发行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同意本行在取得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发行资本工具:

  (1)发行总额:不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等值;

  (2)工具类型: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或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资本;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期限: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期限与本行持续经营存续期一致,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期限不少于5年期;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减记型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其他一级资本,减记型合格二级资本工具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行二级资本;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24个月止。

  2.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决定资本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并办理监管报批和发行等具体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后24个月止。同时,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以上资本工具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发行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 同意本行在取得股东大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条件下,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发行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

  (1)发行总额:不超过500亿元人民币等值;

  (2)工具类型: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符合《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可用于补充商业银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3)发行市场:包括境内外市场;

  (4)期限:不少于1年期;

  (5)损失吸收方式:当发行文件约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

  (6)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本行总损失吸收能力;

  (8)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2.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届时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及审批要求,结合具体情况,决定总损失吸收能力非资本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和条款,并办理监管报批和发行等具体事宜。前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同时,转授权高级管理层在以上债券存续期内,按照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办理付息、赎回、减记等所有相关事宜。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资本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2023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管理第三支柱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关于2023年资本充足率披露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资本充足率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七、 关于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系统重要性银行工作管理办法(2024年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操作风险标准法实施评估验收申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关于2023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 关于2023年第四季度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重要模型和关键参数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 关于2023年并表管理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并表管理工作要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以本行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237.87亿元为基数,按10%的比例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323.79亿元;

  2. 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计提一般准备金人民币529.48亿元;

  3. 集团口径下归属于本行股东2023年度税后利润人民币3,326.53亿元,向全体普通股股东(于2024年7月11日收市后名列股东名册的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1,000.04亿元,每股现金股息人民币0.400元(含税),分红比例30%;

  4.  2023年度,本行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意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四、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五、 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 关于2023年外部审计师工作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 关于聘用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认为本行拟聘用的2024年度外部审计师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关资格及专业能力,聘用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项议案将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十八、 关于2024年度外审服务合同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 关于预先同意外部审计师提供非鉴证服务类别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 关于废止《中国建设银行非信贷资产减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十二、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及2024年工作计划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 关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参阅。

  二十四、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业绩公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项议案中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信息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本次会议同意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董事会报告书及财务决算方案(财务报告)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五、关于提请召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北京召开本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在北京和香港两地召开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将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股票代码:601939         股票简称:建设银行      公告编号:临2024-01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3月28日)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监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行于2024年3月18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通知。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林鸿监事召集并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二、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关于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决议将本项议案提交本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关于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关于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关于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关于监事会及其成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8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1.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披露易”网址、本行网址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等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本行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摘要。本行12名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因公务原因,纪志宏先生委托张金良先生出席并表决。

  1.3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本集团”)2023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经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师均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本行董事会建议向全体股东派发2023年度现金股息,每股人民币0.400元(含税)。

  2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业务简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中国领先的大型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北京,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成立于1954年10月。本行2005年10月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939),2007年9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939)。本行2023年末市值约为1,518.57亿美元,居全球上市银行第8位。按一级资本排序,本集团在全球银行中位列第二。

  本行为客户提供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资管业务等全面的金融服务,服务7.57亿个人客户和1,082万公司类客户,并在基金、租赁、信托、保险、期货、养老金、投行等多个行业拥有子公司。2023年末,本集团共拥有376,871位员工,设有14,895个营业机构,其中各级境外机构近200家,覆盖31个国家和地区。

  2023年,全球经济复苏进一步分化。发达经济体通胀压力总体缓解,加息周期接近尾声。美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欧洲经济表现疲软。中国经济回升向好,供给需求稳步改善,转型升级积极推进,就业物价总体稳定。消费恢复较快,投资规模继续扩大,进出口总体平稳。农业生产形势总体良好,工业生产稳步回升,服务业增长较快。金融市场整体平稳运行。货币市场交易活跃,债券市场规模稳定增长。全年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5.2%,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0.2%。

  2023年,国内金融监管领域迎来重磅改革。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进行机构设置调整和职责优化,构建“一行一局一会”的金融监管新格局。金融管理部门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发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操作风险管理办法》等各项监管制度,提升银行业全面风险管理水平。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大对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科创产业的支持力度,健全绿色金融体系,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新市民金融服务水平;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强化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稳步提升经营管理能力。2023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资产总额417.3万亿元,同比增长9.9%,主要业务平稳增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59%,资本充足率15.06%,资产质量保持平稳,风险抵补能力整体充足。

  2023年,本集团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持续深化新金融行动,经营业绩符合预期,经营数据表现良好。本集团资产总额38.32万亿元,增幅10.76%;其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23.08万亿元,增幅12.64%。负债总额35.15万亿元,增幅10.81%;其中吸收存款27.65万亿元,增幅10.52%。实现净利润3,324.60亿元,增幅2.34%。平均资产回报率0.9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56%,资本充足率17.95%。核心指标均衡协调,资产质量总体平稳。

  2.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2.3.1本年度报告所载财务资料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1.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量,并适用并行期规则。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1. 净利润除以年初和年末资产总额的平均值。

  2.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计算。

  3. 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减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

  4. 利息净收入除以生息资产平均余额。

  5. 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扣除其他业务成本)。

  6.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则及资本计量高级方法计算,并适用并行期规则。

  7. 贷款损失准备余额含核算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项下的票据贴现的损失准备,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余额均不含应计利息。

  2.3.2 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分季度的主要财务指标。

  2.4股东情况

  2.4.1普通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14,479户,其中H股股东38,587户,A股股东275,892户。2024年2月29日,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302,957户,其中H股股东38,508户,A股股东264,449户。

  单位:股

  1. 汇金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本行A 股18,379,960 股,并拟在其后 6 个月内,以自身名义继续在二级市场增持本行股份。截至2023年12月31日,汇金公司已累计增持本行A股71,450,968股,占本行总股本的0.03%。

  2. 该股份包含淡马锡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持有的本行H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分别持有本行H股1,611,413,730股、648,993,000股和335,000,000股,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除去国家电网、长江电力和宝武钢铁集团持有的上述股份,代理于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其余H股为93,817,717,989股。

  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家电网通过下属子公司持有本行H股情况如下:国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296,131,000股,国家电网国际发展有限公司1,315,282,730股。

  4.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汇金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此之外,本行未知上述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5. 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情况未知)及后附披露情况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行前10名股东未参与融资融券及转融通业务。

  6. 上述股东持有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名下股份质押、标记、冻结情况未知外,其他上述股份无质押、标记、冻结情况。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较上年末变化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优先股表决权恢复事项。

  2.4.2优先股股东情况

  报告期末,本行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6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2024年2月29日,优先股股东总数为28户,均为境内优先股股东。

  2023年末本行前10名境内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1. 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根据本行优先股股东名册中所列的信息统计。上述优先股不存在表决权恢复情况,不存在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2. 本行未知上述优先股股东之间、上述优先股股东与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2.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事项

  2023年,本集团盈利平稳增长,实现利润总额3,893.77亿元,较上年增长1.48%;净利润3,324.60亿元,较上年增长2.34%。主要影响因素如下:受持续让利实体经济、市场利率整体下行等因素影响,利息净收入较上年减少264.36亿元,降幅4.11%;受市场环境变化及减费让利等因素影响,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较上年减少3.39亿元,降幅0.29%;持续加强全面成本管理,优化费用支出结构,同时积极支持新金融行动、客户账户营销和战略实施,业务及管理费较上年减少0.38%,成本收入比28.20%,继续保持良好水平;主要根据规模增长、资产质量、宏观经济等因素计提资产损失准备,受宏观经济状况较上年改善等因素影响,减值损失总额较上年减少11.47%。

  2023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8.32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72万亿元,增幅10.76%。本集团积极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先进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信贷投放,发放贷款和垫款较上年增加2.59万亿元,增幅12.64%。支持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加大国债、地方债等政府债券购买和绿色债券投资,金融投资较上年增加10,959.64亿元,增幅12.83%。得益于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法定存款准备金率政策及本行强化头寸管理,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较上年减少932.38亿元,降幅2.95%。在确保流动性安全的前提下,根据资金来源运用管理需要,动态把握同业资产规模和结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较上年减少613.49亿元,降幅为5.89%;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较上年增加1,282.79亿元,增幅为18.45%。在资产总额中,发放贷款和垫款净额占比上升1.00个百分点,为60.23%;金融投资占比上升0.46个百分点,为25.15%;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占比下降1.13个百分点,为8.00%;存放同业款项及拆出资金占比上升0.14个百分点,为2.1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占比下降0.46个百分点,为2.55%。

  2023年末,本集团负债总额35.1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3.43万亿元,增幅10.81%,与资产增长基本匹配。其中,吸收存款余额27.65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63万亿元,增幅10.52%,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3.2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497.57亿元,增幅8.47%,主要是抓住市场流动性合理充裕的有利时机,丰富负债组合。已发行债务证券1.90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488.65亿元,增幅15.11%,主要是同业存单和资本工具等多品种融资工具发行,拓宽融资渠道。向中央银行借款余额1.16万亿元,增幅49.16%,主要是中期借贷便利及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运用有所增加。在负债总额中,吸收存款占比为78.67%,较上年下降0.20个百分点;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和拆入资金占比为9.10%,较上年下降0.20个百分点;已发行债务证券占比为5.39%,较上年上升0.20个百分点;向中央银行借款占比为3.29%,较上年上升0.85个百分点。

  2023年末,本集团股东权益3.17万亿元,较上年增加2,958.30亿元,增幅10.29%,主要是由于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增加1,443.03亿元。由于股东权益增速低于资产增速,总权益对资产总额的比率较上年下降0.03个百分点至8.28%。

  展望2024年,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进一步上升,全球贸易延续低迷、发达经济体宏观政策不确定性、地缘政治风险等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仍需关注。我国发展面临的有利条件强于不利因素,经济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营环境,中国银行业挑战和机遇并存。一方面,发达经济体高利率的滞后影响将持续显现。2024年还是全球选举大年,世界政治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可能增大。国内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 国内大循环存在堵点,银行业整体净息差面临压力。另一方面,我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优化结构、提振信心、防范化解风险,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扩大内需、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对外开放等国家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为银行业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提供了巨大舞台,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等领域蕴藏巨大发展机遇。

  2024年,本集团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主责主业,坚持做优做强,强化价值创造,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增强服务国家建设、防范金融风险、参与国际竞争“三个能力”,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继续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全力服务国家战略。联动做好“五篇大文章”,培育科技金融优势,深化绿色金融服务,拓展普惠金融深度,塑造养老金融品牌,提升数字金融能力。充分发挥本行在住房和基建领域的专业优势,加快推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的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深度服务国家战略,加大对国家战略腹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强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金融服务,促进县域城乡融合发展。二是科学推动均衡发展,有效提升经营质效。着力优化资产结构,保持资产总量合理增长,大力推进信贷结构调整,聚焦科技创新、先进制造、绿色发展和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保持信贷投放稳健性和可持续性。着力提升负债质量,提升各项存款稳定增长能力,大力拓展低成本结算性资金,研究建立企业级资金大循环体系。着力加强资本管理,推动资本新规落地和业务经营深度融合。着力稳定盈利表现,通过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加强综合化和差异化定价管理稳住净利息收入基本盘,大力拓展非利息收入增长点,深化降本增效。三是全面夯实业务基础,增强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对公客户客群经营,深化个人客户经营模式,夯实同业客户基础。强化重点产品和服务供给,对公板块全面提升企业司库体系服务能力,丰富现金管理类产品及应用场景;个人板块提升消费金融和财富管理服务能力,加快个人消费贷款产品创新;资金资管板块提升产品服务对投资者的适配性,充分满足客户综合投融资需求。提升综合服务品质,重点做好资产负债、“商行+投行”、本外币、配置和服务的“四个一体化”。促进集团协同融合,重点做好板块、母子、渠道、境内外的“四个协同”。四是强化支持保障,提高运营管理效能。持续优化业务流程,加快运营模式集约化转型。加强科技赋能支撑,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客户服务和经营过程中的推广应用,保障数据质量和安全。建强客户服务队伍和财富管理投研专家库。五是坚决守牢底线,切实防范化解风险。加大资产质量管控力度,前瞻、主动管控资产质量。妥善处置重点领域风险,有力有序支持地方债务风险化解,稳妥化解房地产领域风险。持续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风险等新型风险管理。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持续提升基层风险治理能力,深化集团信用风险一体化管控,扎实做好合规管理。

  重大事件

  2023年2月,建信住房租赁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变更为建信住房租赁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详情请参见本行2023年2月28日发布的公告。2023年3月,本行向建信住房租赁基金实缴出资50亿元,累计实缴出资100亿元。

  2023年3月,本行发行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2023年5月,本行于境外发行“生物多样性”和“一带一路”双主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合计折合7.8亿美元。2023年11月,本行于境外发行应对气候变化主题绿色债券,募集资金合计折合14.3亿美元。

  2023年5月,原银保监会北京监管局批复同意本行子公司建信消费金融开业。建信消费金融由本行、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和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注册资本72亿元,本行持股比例83.33%。2023年6月,建信消费金融完成公司设立登记手续并正式开业。详情请参见本行2023年5月31日发布的公告。

  报告期内其他重大事件请参见本行在上交所、港交所及本行网站披露的公告。

  其他持股与参股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生其他持股和参股事项。

  报告期后事项

  于2024年1月31日,本集团与中国银行完成了建行巴西股权转让相关交易的交割。本集团向中国银行转让持有的建行巴西部分股份,收到转让价款5.64亿雷亚尔;建行巴西向中国银行发行新的股份,收到认购对价5.40亿雷亚尔。交割完成后,本集团持有建行巴西31.66%的股权,建行巴西运营管理权移交至中国银行。

  于2024年2月5日,本集团完成发行500.00亿元人民币二级资本债券,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规模为200.00亿元人民币,为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5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2.75%,品种二规模为300.00亿元人民币,为1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在第10年末附有条件的发行人赎回权,票面利率2.82%;于2024年3月1日,本集团及本行完成发行300.00亿元人民币金融债,包括两个品种,品种一规模为200.00亿元人民币,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2.35%,品种二规模为100.00亿元人民币,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2.50%。

  于2024年2月27日,本集团对于2019年2月27日在境外发行初始年利率为4.25%的18.5亿美元二级资本债券,行使赎回权,赎回全部债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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