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17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17
2024年03月29日 03:06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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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229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说明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使用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每日动态余额总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以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未到期余额0亿元。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票和基金、债券及理财等。

  3、投资方式:购买低风险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利用公司(含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风险可控的国债逆回购产品、金融机构固定收益类产品和低风险(风险评级较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

  5、投资的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报告期内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对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投资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要求进行审议。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部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短期持有(不超过 1 年期)的理财产品,每日动态余额不超过 12 亿元人民币(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二) 2023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2023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已到期理财产品5笔,共5.9亿元,获得收益545.78万元,明细如下: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以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型或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一年以内、低风险(风险评级较低或有保本约定类型)、到期还本付息、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的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理财产品投资的相关业务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为控制操作过程中产品选择的实际投资风险,参照《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制度》,投资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等具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授权公司或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确定;对于购买其他非保本型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董事长批准后确定。

  (2)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组织对自有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合法合规,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风险,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决策、执行与控制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违反授权管理制度与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的行为。

  五、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因此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并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六、董事会的说明与意见

  经对公司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投资理财产品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决策、执行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违反授权管理制度与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关于2023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及子公司按照公司的授权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决策、执行与控制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16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结果,长虹华意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362,158,575.34 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424,946,141.14元,母公司报表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230,048,331.97元(含加西贝拉分红10,756万元),按规定提取盈余公积后截至2023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3,519,523.58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5.3 2条的要求,“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结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年一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以及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征求股东意见的情况,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695,995,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应分配173,998,994.75元。剩余金额转入公司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84.04%,占合并报表当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8.04%。2023年度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其他说明

  1、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于2023年5月10日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但不应超过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孰低原则)。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超过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18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23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及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经全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11,251.89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注: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对有关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减值测试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含质保)、政府补助款项(含拆解补贴);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②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基于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公司基于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2023年度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转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它系长虹格兰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让转持有待售造成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减少、外币折算差异及收回已核销的其它应收款。

  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60.48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391.74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2,607.02万元,转回坏账损失463.90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18.02万元,转回坏账损失金额892.40万元(其中:收回已核销的其它应收款50.39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本期合同资产转回资产减值损失94.81万元。

  (三)存货跌价损失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按照可变现净值与账面价值孰低的原则对期末存货进行减值测试。2023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及转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它系格兰博存货转入持有待售项目披露,相应的减值准备一并转入及外币折算差异所致。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573.68万元计入本期损益。其中,原材料计提跌价损失1,203.48万元,库存商品计提跌价损失2,051.46万元,在产品计提跌价损失74.78万元,寄售或发出商品计提跌价损失2,243.96万元。另转销不影响本期损益的跌价准备3,645.48万元。

  (四)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部分生产、检测设备、无形资产等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减值损失4,112.5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值损失3,098.27万元,无形资产减值损失1,014.27万元。主要系①冰压、扫地机业务工艺升级、技术迭代等造成的专用设备减值损失;②格兰博的专利权,因市场变化及技术迭代升级淘汰等,已不适应公司当前及未来发展需要,基于谨慎性原则及分析测算,对上述无形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处理。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将减少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769.24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4.21%。已在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应。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审阅相关材料,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系按照国家相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进行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上述计提能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19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以下简称“《激励方案》”)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已满足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有利害关系的董事杨秀彪先生、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回避表决,同意公司按照《激励方案》的规定计提激励基金3,622万元,并同意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业绩激励方案的决策程序

  1、2022年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审议通过了《激励方案》。该方案也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该方案的受益人审议该议案回避表决。

  2、2022年2月16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激励方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同意225,233,10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83%;反对2,255,9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91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以上详细情况公司已于2022年1月29日和2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2022-003号、2022-009号)进行了披露。

  二、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

  公司《激励方案》中“第三章 业绩激励基金的授予和计提”第六条规定:激励考核年度公司经营指标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可计提年度激励基金:

  1、以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至考核年度净利润累计年复合增长率不低于(含)12%;

  2、完成公司董事会关注的其他重要工作;

  3、负责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激励考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公司2023年度实际完成情况和计提金额

  1、经营指标达标情况

  对照前述《激励方案》规定的计提年度激励基金的条件,公司2023年实际完成情况如下:

  (1)经董事会审核,根据公司经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已预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15.86万元,同比增长37.83%,以2020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基数累计年复合增长率46.14%,超过累计年复合增长率12%。

  (2)经董事会审核,董事会高度肯定公司2023年度经营成果,经营业绩持续向好,未出现重大否决事项。

  (3)经董事会审核,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已经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度业绩情况已满足了《激励方案》规定的授予条件,公司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条件已经成就。

  2、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额度

  根据《激励方案》的第七条规定:“达到上述条件后,按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激励基金,且提取激励基金后的净利润仍不低于激励考核目标。”根据2023年度经审计已预提当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6,215.86万元计算,且超过激励考核目标,公司计提2023年激励基金3,622万元。

  四、本次计提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计提的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3,622万元在2023年税前费用中列支,已在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监事会意见

  对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事项进行审查后,监事会认为:

  1、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经营情况,公司2023年度已满足业绩激励基金的获授条件,同意公司2023年计提3,622万元激励基金。同时,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计提的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在2023年税前费用中列支,已在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2、本次《关于计提2023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监事会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将会持续监督。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20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4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 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因本议案的交易对方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集团”),公司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在长虹集团或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因此,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杨秀彪先生、邵敏先生、王勇先生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202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进行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01,518万元(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在披露的《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二)本次增加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公司增加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长虹集团采购原材料的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增加预计额为人民币21,000万元,增加后,公司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22,518万元(不含税),其中预计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不含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3,100万元(不含税)调整为不超过34,100万元(不含税)。

  增加的预计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企业名称: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柳江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注册地址:绵阳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成立日期:1995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对国家产业政策允许范围内的产业进行投资,国有产(股)权经营管理,家用电器、制冷电器及配件、照明设备、电子产品及元器件、日用电器、日用金属制品、燃气用具、电工器材的制造、销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集成电路、软件开发及销售与服务,系统集成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矿产品销售,电子信息网络产品、电池系列产品、电力设备、环保设备、通讯传输设备、机械设备、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厨柜及燃气具的销售,利用互联网从事相关产品的销售,公司产品辅助材料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五金交电、建筑材料、化工产品的仓储、货运,汽车维修,电子产品维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房屋及设备租赁,武器整机、配套装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酒店与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3年9月30日,长虹集团合并资产总额10,717,073.77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2,506,878.68万元。2023年1-9月份,实现营业收入7,602,810.26万元,净利润61,106.37万元。(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长虹集团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3.22%的股权,是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属于符合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履约能力分析:公司及子公司已连续多年从长虹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服务、采购设备等业务,同时向该关联人销售商品、原材料等,业务开展较好,该关联人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公司认为该关联人能够遵守双方的约定,及时向本公司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图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长虹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新增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人采购矽钢片、酸洗板等大宗材料,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照市场化原则与关联方就具体的交易内容签署相关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方式、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

  四、新增关联交易目的分析及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长虹集团为特大型国有企业集团公司,销售规模超千亿元。长虹集团以其全集团的规模优势,与多家原材料供应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可以取得较为优惠的商务条件,包括更低的采购价格、更稳定的供货保证等。为充分利用长虹集团集中采购的规模优势,实现资源优化利用和经济效益最大化,公司及子公司部分大宗原材料拟通过长虹集团采购。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业务范围,对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是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及持续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公允,收付款条件合理,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此类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时,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业务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会议形成以下审查意见:

  公司增加2024年度与关联人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双方实际生产经营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0404 证券简称:长虹华意 公告编号:2024-021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为进一步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审计工作的需要,拟不再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履行相关程序,根据招标结果 ,拟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次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首席合伙人:王国海先生

  2、人员信息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38人,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836人。

  3、业务信息

  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34.8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8.40亿元。

  2022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675家,收费总额6.6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近三年,5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赵丽女士,200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6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丽女士,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丽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4年,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82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18万元)。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2023年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已超过8年,为满足公司审计工作需要,按照《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综合考虑公司自身发展情况,经公开招标,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事项并对本次变更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可以满足公司 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3、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4、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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