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87,933,1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概况

  公司致力于成为优秀的中国能源服务商,在当前国家能源结构向多元化转变的背景下,通过积极推进能源业务、科技研发与装备制造业务、供应链业务以及其他延伸业务的发展,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元的用能选择。公司深耕城市燃气业务,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稳中求进开拓燃气业务。同时,公司积极推进石油化工产品、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能源服务,并持续开展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氢能装备制造研发、管道检测、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等科技技术攻关。公司不断深挖能源产业链禀赋,创新业务模式,积极推进供应链业务,协同石化仓储、码头、运输等固有优势资源,为客户提供大宗商品资源、物流、仓储等一揽子供应链服务;此外,公司持续探索其他业务布局,积极开拓工程服务、生活服务等延伸业务,努力推进绿色低碳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传统能源结构调整和转型,公司总资产为175.57亿元,较期初增长18.70%。公司营业总收入为255.38亿元,同比增长34.96%。其中,公司城市燃气供应量为47.85亿方,同比增长15.95%;城市燃气收入为157.10亿元,同比增长8.11%,毛利增长水平符合燃气行业及特许经营权所在地经济及产业的发展趋势;供应链及其他业务收入为98.29亿元,同比增长123.84%。因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经营模式不断优化,公司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4亿元,同比增长28.87%。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广州元亨能源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确认非经常性损益1.20亿元;扣除此项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0.56%。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1.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产品市场地位、竞争优势与劣势

  (1)城市燃气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深耕城市燃气业务,不断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稳中求进开拓燃气业务。建立了集资源采购、接收、储运、销售一体化的天然气业务模式,在基础设施、资源供应、客户结构、区域布局等方面具备一定竞争优势。报告期内,燃气销售量为45.69亿方,同比增长18.16%。其中,居民用气占比约4.16%,工商业用户占比80.21%,电厂用户占比15.65%。自上市以来气量增长211.72%,年均增速(2017-2023年)超过20%。

  基础设施方面,为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保障供气能力,同时兼顾发展与安全,公司立足当前,着眼长远,2023年持续推进天然气管网和场站建设,构建全市“一张网”的两级高压系统,实现全市天然气应急统一调配、应急储备一体化,提高佛山市天然气输配系统的供应及调度能力。

  1)管网完善,互联互通

  公司管网经过多年发展,区域市政管网建设成熟,基本完成辖区主要区域全覆盖,具备弹性的高效、可靠、安全的多级制输配供气系统。佛山市天然气高压系统已与多个上游管网连通,形成北西中三路管道气源接入通道。各区域间管网互联互通,输配调度能力强,具备一定的应变能力和预防能力。2023年3月,佛山一清远天然气高压管网互联互通工程通气投运,实现以广佛为极点辐射带动周边城市的高压管网互联互通、互济互保,建成国内领先的天然气供应系统。

  2)应急调峰,稳定保供

  公司立足城市燃气发展定位,建立自主可控的应急储备及调峰系统,保证供气安全,目前在佛山市多个镇街已建成LNG应急储配站和调峰站。在管网水力工况末端、主干管道沿线、用气负荷集中区域形成适应外部动态变化的弹性发展能力和适应能力,必要时可为佛山市天然气应急调峰,有效降低资源采购成本的同时积极筹划自有调峰储气库项目,实现紧急情况状态下应急保供。结合高压输配系统全市“一张网”,提高储备能力、调峰能力及应急能力。

  3)智能管网,守护安全

  近年来,佛山市提出“数字佛山”的建设总体规划。在智慧城市建设总体架构下,公司结合全国、省燃气发展规划提出的“智慧燃气”发展要求,以“智慧综合管理+智能管网+智慧场站”的模式持续提升管网运营先进水平,建立了用户信息管理系统、SCADA系统、燃气GIS系统、智慧管网系统、泄漏报警在线监控系统和燃气调度管理系统等信息化平台,构建“设备网络化、监控智能化、管理科学化、数据可视化”的“智慧管网”系统体系,保证城市安全和服务城市发展。

  资源供应方面,公司坚持城市燃气行业的民生属性,大力提高民生用气水平,优先提升天然气普及率,同时加大天然气在商业、工业、制氢以及电力等领域推广使用力度,扩大天然气利用范围和消费规模。

  1)资源采购多元,供应稳定扎实

  公司持续构建多元化气源结构,牢固资源保障体系,目前形成以国内资源供应为主,国外资源供应作为有效补充的气源供应格局,天然气供应扎实稳定。公司积极与国内外供应商探索中长期合作,目前已与广东大鹏、中石油、中海油气电、中石化等国内上游燃气供应企业以及碧辟(中国)、切尼尔能源、中化新加坡等国际供应商签订天然气采购合同,并与国内外LNG供应商进行合作,适时采购LNG。通过丰富气源结构,有效提升公司应对市场资源波动时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同时公司与周边区域城市燃气公司在资源调配,互供互保,应急调峰等方面强化合作,进一步保障公司供气安全。

  2)拓宽贸易渠道,陆海气源互补

  公司积极参与国际LNG贸易,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并深化合作关系,不断挖掘国际LNG现货与中长约贸易机会。2023年7月,公司首获穆迪Baa1和惠誉BBB+双投资级国际评级,成为佛山市首家获得穆迪、惠誉“双投资级”的国有企业,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国际形象和影响力;上述评级充分反映国际评级机构对公司在业务发展、经营管理、盈利能力、风险把控等方面的高度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继续保持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信心,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开发优质贸易伙伴,开拓国际贸易,提升议价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切尼尔能源签署了《液化天然气购买和销售协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资源池,形成陆、海气源互补,增强资源供给的稳定性和竞争力。

  客户结构方面,在国家“碳中和”背景下,公司牢牢把握国家各项支持政策出台的窗口期,抓住经营区域内用能客户对多元化能源的需求,通过各类业务相互协同,深耕经营区域的综合能源市场,积极开展氢能、热能、光伏、储能等业务,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强化公司天然气核心竞争力,实现与用户的全面深度合作。

  1)工业市场培育厚实

  佛山是全国第17个、广东省第3个经济总量超万亿元的城市,也是万亿级城市中罕有的工业占比超五成的城市。已形成“三五成群、十有八九”的产业格局,拥有规模超千亿的新兴产业集群和传统产业集群,31个制造业大类应有尽有,八成产品与人民群众居家生活密切相关,九成产业可以实现自我配套,“有家就有佛山造”享誉国内外。得益于佛山市工业规模的优势布局,依托30年来深耕城市管道燃气市场培育的底蕴与积累的经验,公司下游用户结构丰富,抗风险能力强,形成工业用户与居民商业用户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市场格局,辖区内拥有陶瓷、玻璃、铝型材、金属加工、纺织、家电等成熟稳健的大用户。公司坚持打造核心竞争力,通过严格控制成本,使单位运营成本有效降低。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提高质量和效率为目标,以整合资源为手段,持续巩固资源优势和渠道优势,深化“专业化”经营战略,坚持高质量发展,聚焦于各类客户的用能需求,为客户提供“一揽子”能源供应链服务,帮助客户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创造价值。此外,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并结合自身资源能力,持续优化创新商业模式,不断增强客户黏性。

  2)政策引领导向充分

  公司积极拓展、加密城市供气管网,配合城市更新、村级工业园改造提升及乡村振兴等政策方案,重点建设产业聚集区、村级工业园区及具备条件的老旧住宅区、城中村配套燃气管道,分阶段开展不同类型的乡村气化工作,推进城乡服务均等化,实现管网覆盖。随着国家对餐饮行业安全要求的逐步提高,报告期内,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佛山市餐饮场所“瓶改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强化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环节风险排查治理和源头管控,鼓励公建商业用户将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管道天然气,公司大力推进餐饮客户“瓶改管”工作,推出“瓶改管”分期及租赁模式等优惠措施,推广使用高效安全清洁的天然气。

  3)气电发展空间充足

  佛山市目前已建成投产福能电厂、华电顺德、华电三水、高明大唐热电冷联产等天然气电力项目,与广州、深圳、东莞等城市相比,天然气发电设施建设仍有较大发展空间。按照《佛山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佛山市将加快推进华电顺德西部生态产业园分布式能源站二期、佛燃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顺德均安热电联产、大唐佛山高明燃气发电(二期)等天然气发电电厂项目的建设,稳步增长的市场需求将为天然气业务发展带来更多增长动能。

  区域布局方面,公司合计已拥有13个区域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内,公司拥有统一接收所有进入佛山市地域范围内管道天然气,拥有禅城区、三水区、高明区和顺德区的管道燃气独家特许经营权;在佛山市以外地区,公司分别获得了南雄市(不含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南雄燃气发电项目”的供气)、肇庆市高要区、佛山(云浮)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规划区域、恩平市(沙湖镇和横陂镇除外)、河北省武强县行政管辖区(城区除外)、肇庆市广宁县古水太和工业园区、湖南省浏阳市东南片区、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在拥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地区内,向下游用户销售天然气,满足居民生活及采暖、工业、商业、发电、交通运输和分布式能源等多个领域的用气需求。

  佛山市、肇庆市与恩平市均位于中国最具经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地区之一的珠江三角洲腹地,是“粤港澳大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粤港澳大湾区是我国开放程度高、经济活力强的区域之一。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广东省佛山市、肇庆市与恩平市的天然气销售。随着大湾区的新型城镇化进程不断提速、天然气利用基础设施和供应能力的不断完善,佛山市、肇庆市与恩平市制造业发达,其未来天然气消费市场具有一定的潜力。

  (2)新能源业务

  1)氢能

  公司已建成顺风加氢站、南庄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及明城综合能源供应站,采用“母子站”联营模式开展运营,并对南庄制氢加氢一体化站增设加油功能,将其建设成为加氢、加气、加油、充电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综合能源站,该站加油功能于2023年9月投入运营。公司持续创新,推动一体化建站模式的实施,为业内氢能设施建设与运营起到示范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提供加氢服务超过6千车次,加氢量超过7万公斤。

  2)热能

  公司深耕燃气经营区域内的热能市场。一是分布式供热业务方面,主要针对医疗、养老、学校等公共服务行业的用能需求,制定精准科学的节能措施,提供包括集中供热、单体锅炉(节能改造)、中央供冷节能改造以及建筑生活热水等能源供应服务方案。2023年成功拓展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1号楼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及蒸汽节能改造,为拓展供冷市场打下了良好基础。二是集中供热业务方面,目前,以“电厂余热为主、备用燃气锅炉为辅”的模式为供热管网周边用热企业输送优质蒸汽。一方面通过蒸汽管网将附近热电燃煤电厂所产蒸汽输送至三水西南水都基地,另一方面利用天然气锅炉进行补充备用。通过实施集中供热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同步推进蒸汽支线管网的建设,覆盖更多的沿线工业客户。报告期内,公司向客户供应蒸汽约128万吨,供热约152万吉焦。

  分布式能源业务方面,通过深化天然气利用,为下游工商业用户提供热、电、冷等一体化能源供应服务。目前公司投资的三水水都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正在建设中,项目拟建设2×120兆瓦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主要产品为电和工业蒸汽,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发电量9.85亿千瓦·时,项目已纳入广东省“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重点项目,投产后将助力三水西南水都基地集中供热的推广,降低水都基地用能成本,提高水都基地的产业竞争力,助力水都基地的招商引资。

  3)光伏及储能

  公司依托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优势,稳步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业务发展,精选优质用能客户开展光伏能源合作,实现合作共赢。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1个,采用BIPV工艺,容量约4.10MW,累计持有光伏项目30余个,累计装机容量超过34MW。2023年累计发电量约3500万kWh。

  在储能节能业务方面,公司紧密关注行业技术革新及成本变化,紧跟政府关于支持储能发电行业有序发展的产业政策,以燃气业务经营区域为依托,稳步拓展优质用能客户开展储能节能合作,为客户提供高效的能源供应服务及节能管理,实现能源高效利用、节约能源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储能项目向客户供应电能约68万kWh。

  (3)科技研发与装备制造业务

  1)SOFC固体氧化物燃料电池

  报告期内,公司已组建以十余名博士为核心的SOFC专业研发团队,涵盖20多个专业的60余人的SOFC专职研发团队。公司与国内知名SOFC电堆头部企业及境外知名设计公司展开合作,联合开发的SOFC系统样机进入关键阶段。目前,项目已完成电堆塔的详细设计、测试,以及系统功能的详细设计,现正开展核心部件采购及功能安全验证。此外,公司作为核心参与单位之一,联合国内SOFC电堆头部企业、清华大学等单位申报的国家级项目已获批,公司将在“十四五”期间承担合计1兆瓦的SOFC热电联供系统研发及示范应用。同时,公司联合国内SOFC电堆头部企业、清华大学等单位申请的国家能源高温燃料电池(SOFC)研发中心已成功入围国家能源局“十四五”第一批“赛马争先”创新平台。公司自主开发的“SOFC电堆测试平台的开发”通过专家评审获得“国际先进”的技术认定,并获得第五届佛山市“高新技术进步一等奖”。截至2023年底,SOFC团队已申请专利近百项,获得授权专利51项,其中发明专利15项。

  2)窑炉热工装备制造与节能减排

  在双碳政策的推动下,公司积极把握工业燃烧与节能减排业务的发展机遇,专注于能效升级和节能降碳,持续研发数字智能化陶瓷节能技术以及高效节能的陶瓷热工装备,同时提供旧窑炉节能技改服务以及新窑炉产品销售。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成功完成了多个窑炉的节能改造项目,项目配备自主研发数字智能化节能系统,助力窑炉高效燃烧及热能利用效率,提高数字智能化控制水平。验收项目的平均节能率均超过8%,最高节能率达18.86%。公司完成了首条陶瓷生产线的制造销售,该生产线全长283.5米,内宽2.35米,配备由佛燃科技全新研发的陶瓷窑炉整线热工数字智能化控制系统,积极打造低碳数字智能化窑炉行业示范线,目前该项目已处于调试试运行阶段。此外,公司开展的纺织印染定型机数字智能化节能系统已进入客户生产试用阶段。从传统的陶瓷行业到纺织印染行业,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携手高能耗企业共同探索节能业务模式、验证节能数智化技术效果,加快传统行业实现绿色低碳数字化转型。

  3)管道检测

  公司以管道安全运营为切入点,通过“核心产品/装备+检测服务”的模式,对管道内外腐蚀、中心线坐标、风险评价,提供包括管道检测、泄露检测、完整性管理等在内的一系列技术服务。自主研发的多款设备已初步具备现场应用与市场推广条件,其中四款管道专用内检测器已完成牵拉验证试验、DN250自动力三维测绘设备完成了现场环境测试验证、具备三种供电方式的智能阴保系统已实现百余套现场应用、动态AI视觉巡检设备搭载于公交车辆上实现了安全隐患的高频巡检、无人机巡检技术自主飞行巡检切实解决了人员难以到达地区的安检难题。此外,积极创新业务合作模式,与广东、广西、湖南、河北等地特检院积极深入对接,检测业务拓展迈上了新台阶。

  4)氢能装备制造研发

  公司紧密关注氢能装备产业的市场需求和发展趋势,充分利用佛山作为广东省燃料电池示范城市群牵头城市的先发优势,整合中国城市燃气氢能发展创新联盟、中国土木工程学会氢能设施与工程分会的资源,积极推动氢能高端装备国产化推广及应用。首个落地实施项目250Nm3/h撬装天然气制氢设备,已在明城综合能源供应站一期成功应用。目前,公司正有序推进500Nm3/h橇装天然气制氢设备的研发工作,该项目已完成图纸设计、HAZOP分析、钢结构施工等工作。

  在产品研发方面,公司重点攻关压缩机技术的研发创新,报告期内,隔膜压缩机业务完成压缩机交付101台,同时,公司自主开发的90MPa隔膜压缩机已通过第三方连续500型式试验,该产品可解决70MPa加氢站的氢气增压问题,填补了我国超高压氢气无油隔膜压缩机领域的空白。公司还完成了“单头500kg/d加氢站隔膜压缩机”研发项目成果样机的制造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工作,目前正在进行测试验收阶段。此外,公司与西安交通大学共同研发高转速隔膜压缩机项目,已完成第二阶段整撬设计及管路结构优化、振动分析优化设计工作。

  (4)供应链业务

  公司深耕经营区域内能源供应业务,持续聚焦于各类客户的用能需求痛点,充分发挥能源基础设施及资源优势,并协同石化仓储、码头、运输等优势资源,为客户提供多层次、个性化的供应链服务。未来,公司将积极打造涵盖端到端的产销衔接、库存管理、物流配送、价格管理和数字化服务等链条集成化管理和一站式服务平台,致力于成为全国一流的能源供应链管理者。目前,公司经营品类已从天然气扩大至成品油、燃料油、沥青、生物柴油、甲醇、再生资源等产业链上多个细分品种,经营网络以覆盖珠三角为主、辐射沿海地区为辅。

  1)石油化工供应链业务

  公司发挥南沙仓储及小虎石化码头作为大型石化仓储基地和物流设施的优势,积极推进成品油、燃料油、甲醇、生物柴油、沥青等能源化工产品为主的供应链业务,逐步形成以南沙仓储为中心的供应链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子公司南沙仓储通过技术改造,完成5万方石油沥青库容投放市场,并联动公司参股公司广州小虎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的码头资源,配套11座石化专用泊位,最大可接卸10万吨级船型。公司2023年6月实现首艘沥青船圆满接卸,10月石油沥青库容使用率达80%,11月开展沥青公路槽车外运,实现石油沥青项目全线贯通。同时,南沙仓储自2022年获得广州市商务局颁发的国际航行船舶保税加油企业牌照以来,依托于广州南沙的有利位置以及广州港的大型国际港口条件,开展保税燃料油船舶加注业务,并协同开展了国内首船国际航行船舶生物燃料油加注。

  2)天然气供应链业务

  公司围绕天然气产业链进行业务布局,经营业务涵盖了气源供应、终端销售、燃气服务等,建立了集资源采购、接收、储运、销售一体化的天然气业务模式。公司积极参与国际LNG贸易,以境外全资子公司为海外平台,利用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和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的接收站资源,与上下游合作伙伴建立并深化合作关系,不断挖掘国际LNG现货与中长约贸易机会。报告期内,公司与切尼尔能源签订每年采购86万吨货物的20年FOB长约,形成兼有多种交付模式、可连续开展国际贸易的国际资源池,有力支撑国际LNG贸易常态化开展。

  (5)延伸业务

  1)工程服务业务

  工程服务业务涵盖燃气工程设计监理、工程施工、造价咨询等方面,主要为管道天然气等能源业务提供配套和支持。公司子公司华禅能具备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房屋建筑监理乙级资质,报告期内,成功取得“长输管道(GA1)、工业管道(GC1)”许可,目前拥有GA1、GB1、GB2、GC1级别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设计业务范围的压力级别、规模、种类等均做到了大幅度地扩展提升。公司子公司华燃能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压力管道GB1、GB2、GC2安装资质,业务范围从承接城市燃气工程向城市燃气工程、热能工程、工业管道工程和其他市政设施建设项目多方面发展,为各燃气经营企业和管道燃气用户提供燃气管网设施维护维修保养服务,并积极配合公司热能、氢能等新能源业务延伸,参与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公司子公司华睿能稳步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城市燃气业务外,还向光伏行业和建筑行业拓展业务。

  2)生活服务

  公司充分利用深耕佛山三十年的优质安全服务品牌形象,积极推动延伸增值业务的多元化发展:以“安全守护”概念为核心,从燃气安全向家居安全逐步切入,前期通过推广厨电、自闭阀、燃气报警器、烟感器、便捷式灭火器等安全民生产品,以及配套推广工商业维保服务,逐步培养了居民用户及工商业用户的燃气使用安全及消费意识。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1、2023年6月2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21佛燃能源MTN003”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21佛燃能源MTN003”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信用评级委员会评定,此次跟踪评级维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21佛燃能源MTN003”信用等级为AA+。

  2、2023年6月19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跟踪评级报告》,对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其相关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跟踪分析和评估,确定维持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19佛山燃气MTN001”“20佛山燃气MTN001”

  和“21佛燃能源MTN001”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年度报告》第六节“重要事项”。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中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其中提案11、15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2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即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12.01项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对12.02项和12.03项回避表决;同时前述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一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15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尹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现任独立董事陈秋雄先生、周林彬先生、廖仲敏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徐中先生就《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向董事会提交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报告出具了《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行总股本987,93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92,759,860.00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759,860.00元,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优化资金来源结构和期限结构,会议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一个或多个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流动资金周转、置换银行借款、项目建设、股权投资等符合规定的用途。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及决议有效期内全权办理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5,166,872万元或等值外币的授信额度(含存量及新增)。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的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具体以公司与相关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

  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相关授信业务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继续支持公司子公司的经营发展,会议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1,143,977万元,公司仍在存续期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人民币350,465.1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新增与存量担保额度之和,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担保事宜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办理,会议同意资产负债率70%(含)以上和以下两类子公司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按资产负债率对担保额度分别进行调剂使用。具体担保金额、期限根据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文件为准。

  会议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总裁或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资金安排,办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等具体相关事宜;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调剂事项实际发生时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调剂对象及调剂额度。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事项,是为了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有利于其拓宽融资渠道,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被担保的子公司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本次担保事项的财务风险可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预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144,229.10万元,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必要的交易行为,有利于保障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独立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行为而对关联方形成任何依赖。

  (1)公司与控股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3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张应统先生、冼彬璋先生、郑权明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与第二大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与公司董事任董事的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维义先生、纪伟毅先生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在有效期内预计任意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最高不超过62,0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折合约446,400万元人民币),在授权有效期内拟投入的最高授信占用规模最高不超过22,320万元人民币(即在期限内任一时点不超过22,320万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会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结合市场情况、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相关制度在已审批通过的年度交易计划范围内适时决策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如单笔交易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有效期限,则该有效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开展2024年度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额度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人员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审计机构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结果,会议同意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

  关联董事尹祥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根据公司薪酬绩效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评结果,会议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的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及2024年发展规划,同意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广州南沙弘达仓储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相关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会议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会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该事项相关的备案登记等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4年3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中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8)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28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公司定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有关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下午3: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6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其中提案11、15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提案12需逐项表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即关联股东佛山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12.01项回避表决;关联股东港华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对12.02项和12.03项回避表决;同时前述关联股东亦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议案进行投票。会议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

  上述提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二);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由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应将上述材料及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送达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30-11:30,14:00-16:30。

  2.信函、传真、邮件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16:30。来信请在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南海大道中18号15楼办公室;邮编:528000;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李瑛;

  联系电话:0757一83036288;

  传真号码:0757一83031246;

  联系电子邮箱:bodoffice@fsgas.com。

  (五)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11”,投票简称为“佛燃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为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明确具体指示的,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说明:1、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3、单位委托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自然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4月15日16: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3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衡翔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8)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以现行公司总股本987,93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592,759,860.00元(含税),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治理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本次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保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294,220,770.02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36,194,137.76元。报告期内,公司提取了法定盈余公积金29,422,077.00元。

  公司拟以本公告披露之日的公司总股本987,933,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592,759,8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296,379,93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一股本溢价”的余额。转增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284,313,030股。

  上述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按照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投资者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会议同意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的金额达到本期利润分配总额的100%,达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第五条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进一步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下转B06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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