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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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概述

  公司是一家新材料产品和解决方案供应商,专注于新材料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绿色、低碳、共享、高质量的发展理念,关注国家需要和市场紧缺的高端新材料领域,重点在新能源材料(如光伏材料、新能源电池材料等)、生物材料(如生物可降解材料、生物质材料等)和其他特种精细材料(如电子材料、特种工程材料等)等领域,进行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布局,旨在建设优秀的新材料平台型企业,打造在新材料若干细分领域领先的产业集群。经过十余年的砥砺前行,公司从一片绿地成长为一家现代化高端新材料企业,EVA光伏胶膜料、EVA电线电缆料、PP薄壁注塑专用料、EOD特种表面活性剂等主营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均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正在建设的项目包括20万吨/年EVA、30万吨/年POE、13万吨/年PLA、30万吨/年PO、5万吨/年PPC、1万吨/年高纯电子特气和4000吨/年锂电添加剂等。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相结合的协同创新研发模式,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设立了国内领先的先进高分子材料研发平台和特种精细材料合成与应用平台,建有生物工程平台、新型电池材料研发应用平台,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拥有多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技术成果。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拥有授权专利250项,其中发明专利85项。

  依托领先的工艺技术、独特的产业布局与产品结构、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优秀的运营管理能力、突出的研发创新能力等核心竞争优势,公司在行业和客户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荣获“2023中国石油和化工企业500强”、“2023中国石油和化工民营企业百强”、“2023年度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中国卓越管理公司”、“2023中国品牌价值榜评价信息榜能源化工组50强”、“2022年度山东省新材料领军企业50强”、“2023年山东省管理标杆企业”、“2023年山东民营企业创新潜力100强企业”、“山东化工发展潜力50强”、“2023山东化工发展潜力指数TOP50企业”等荣誉,并获得深交所2022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考评A级,以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3上市公司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2023上市公司董办最佳实践案例”等荣誉。公司董事长、总裁郑月明先生为第十三届及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工商联执委、第十四届山东省工商联副主席,报告期内获评“第八届山东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山东省工商联2023年参政议政工作先进个人”、“枣庄市优秀企业家”、“2023年上市公司水晶球奖年度最佳总裁”。公司股票已入选深证成指、深股通、富时罗素大盘股、中证500、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名单及融资融券标的。

  (2)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及市场地位

  ①新能源材料领域:公司是EVA光伏胶膜料行业领先企业,并深度布局POE材料及新能源电池材料

  公司在国内率先开发出EVA光伏胶膜料,拥有丰富的EVA生产运营管理经验,产品质量优异,品牌认可度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EVA产品现有产能超过15万吨/年,装置采用ExxonMobil釜式法工艺技术,在建产能20万吨/年,计划于2025年投产,装置采用LyondellBasell管式法工艺技术,两套装置均主要生产附加值较高的光伏胶膜料等产品。2025年后,公司EVA产能将超过35万吨/年,将同时拥有全球领先的管式法工艺和釜式法工艺两套生产装置,有利于提高生产操作弹性,灵活布局产品结构。此外,公司9万吨/年VA装置已于2024年1月一次开车成功,目前已连续化满负荷稳定运行,实现了现有EVA装置原料完全自供,并将充分保障在建的20万吨/年EVA装置的VA原料稳定供应,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

  公司在保持现有EVA产品竞争优势的同时,积极布局POE业务,规划建设30万吨/年POE项目,生产POE光伏胶膜料、增韧料等系列高端烯烃材料产品,其中一期10万吨/年POE项目预计于2025年建成投产。未来公司将同时拥有EVA与POE两大主流光伏胶膜料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在光伏材料领域的布局,增强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已布局UHMWPE、碳酸酯锂电溶剂、锂电添加剂等新能源锂电系列材料,未来将形成多品类锂电材料的产业布局,协同优势显著。公司2万吨/年UHMWPE装置采用合作开发的新型连续法工艺技术,产品质量优异、稳定性好,产品定位高端,装置已于2024年1月中交;10万吨/年碳酸酯锂电溶剂项目所需主要原料EO、二氧化碳均为公司自产,与现有产业链深度协同,有利于资源的循环与综合利用;锂电添加剂项目4000吨/年VC装置计划于2024年建成投产,产品具备技术优势和产业链优势。

  公司持续关注新能源电池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动态,加大对新能源电池关键材料新产品研发力度与投资布局,完善新型电池材料的合成及研发应用平台,开展新型电池材料的研发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控股子公司联泓卫蓝,开展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进一步丰富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产品体系,完善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公司完成对温州钠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的投资,布局钠离子电池及相关材料。

  ②生物材料领域:公司依托自主开发技术,实施PLA、PPC等多产品布局,产业链优势突出

  PLA等生物基材料及塑料制品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证监会、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列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展前景良好。公司在建的“生物可降解材料聚乳酸项目”采用自主开发的“淀粉一高光纯乳酸一高光纯丙交酯一聚乳酸”全产业链技术,产品PLA具有分子量可控、光纯度高、耐热性及力学性能优异、完全生物降解等特点,其中一期10万吨/年乳酸装置、4万吨/年PLA装置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建成投产。

  PPC产品是环境友好型可降解地膜的重要原料,属于国家推动绿色农业发展的新兴产业之一,发展空间广阔。公司PPC项目采用与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共同开发的最新一代催化剂技术,产品主要原料之一为二氧化碳,在自然条件下可以完全降解,且具有刚韧平衡性好、阻隔性好、透明度高等优点。基于上述产品和技术,公司与中国科学院相关院所共同申报的“超临界聚合制备生物降解二氧化碳基塑料的研发与工业化示范”课题被国家科学技术部列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公司在建的5万吨/年PPC装置计划于2025年建成投产,与现有生产基地以及产业链充分协同,可实现资源的循环与综合利用,产业链一体化优势明显。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开展生物可降解材料化学循环回用关键技术的研发,开发生物基化学品酶催化及分离提纯技术,推进新型生物基代糖等其他新型生物材料技术开发、产业化进程。

  ③PP专用料领域:公司PP专用料深耕细分市场多年,产品认可度高,位居国内前列

  公司现有PP装置全部生产PP高端专用料产品,其中PP薄壁注塑专用料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持续居于国内领先水平;PP高熔无规共聚专用料市场认可度高,行业影响力较大,为该领域主流供应商。公司将持续开发高附加值PP专用料品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产品竞争力。

  ④特种精细材料领域:公司重点布局高纯电子特气,并持续拓展高毛利EOD系列产品

  作为中国精细化工百强企业,公司掌握多种超高纯电子特种气体制备技术,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生产经验丰富,产品开发能力强,尤其在电子级氯化氢和氯气产品方面技术优势突出,产品质量优异且已导入主流下游客户,在建的1万吨/年电子特气项目计划于2024年上半年建成投产。未来公司将围绕超高纯电子特气和湿电子化学品,进一步扩充产能,丰富产品品类,持续提升在细分领域的竞争力。

  公司已建成国内领先的烷氧基化研发平台,在EOD催化剂、特种聚醚新产品开发等方面构建了差异化的研发优势。公司EOD装置采用国际领先的烷氧基化生产工艺,产品紧贴消费升级趋势,聚焦高端化学品市场,持续开发绿色低碳、高毛利的特种表面活性剂,已累计开发出EOD产品30多个系列,实现产业化产品100余个。

  (3)公司现有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EVA高端料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毛利产品,尤其是国内需要大量依赖进口、附加值较高的高VA含量产品,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广泛应用于光伏胶膜、电线电缆、高端运动鞋、热熔胶、涂覆膜等领域。目前公司EVA产品主要为光伏胶膜料、电线电缆料和高端鞋材料等高VA含量的高端产品。

  公司PP专用料聚焦于高附加值的高端专用料方向,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汽车、家具、光纤电缆、建筑、医疗等领域。目前公司PP专用料产品主要为薄壁注塑PP专用料、高熔无规共聚PP专用料、高透明PP专用料。

  EO为合成表面活性剂、聚醚大单体、碳酸酯、洗涤剂、抗冻剂、消毒剂、增韧剂和增塑剂等的重要原料。目前公司EO主要用于生产EOD、锂电电解液溶剂碳酸酯系列产品,其余部分外售。

  公司在EOD产品及下游应用领域具有较强的产品开发、应用服务和市场营销能力,目前公司EOD产品主要为特种表面活性剂、聚醚大单体、高性能减水剂,广泛应用于日化、纺织、建筑、路桥、光伏、金属加工、农化、涂料、汽车、皮革等领域。

  公司新能源锂电电解液溶剂包括EC、DMC、DEC、EMC等碳酸酯系列产品。电解液溶剂是锂电池电解液的核心原料,约占电解液质量的80%,主要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智能移动设备等终端领域。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受宏观经济弱复苏、下游市场需求承压等影响,公司产品价格下滑。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7,758.54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612.33万元,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2024年以来,下游需求有所回暖,公司主要产品价格企稳回升,EVA产品价格较年初上涨约20%;年内公司将有多套新装置陆续投产,高毛利产品品类显著增加,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单位:元

  ■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注:上表中各股东“期初/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栏所列示股数已包含“期初/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栏所列示股数。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事项

  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做大做强新能源材料、生物可降解材料,巩固和提高公司竞争优势,并优化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推进公司“新能源材料和生物可降解材料一体化项目”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20日、2023年2月24日披露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及相关公告;2023年3月2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获深交所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及相关公告;2023年4月10日,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程序及出具的《关于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提交回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及相关公告。

  为保证公司上述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地进行,2024年1月3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分别自前次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关于设立子公司开展新型电池材料业务的事项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能源材料产业长远布局,公司与北京卫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资成立合资公司联泓卫蓝(江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固态电池、半固态电池等新型电池关键功能材料的开发、生产、销售,以进一步丰富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产品体系,完善公司新能源业务布局,与公司现有锂电材料产品形成充分协同和相互支撑,助力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材料领域的战略发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设立联泓卫蓝(江苏)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公告》。

  3、关于设立子公司投资POE项目的事项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布局,强化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公司与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规划建设30万吨/年POE项目,其中一期10万吨/年、二期20万吨/年,生产POE光伏胶膜料、增韧料等系列高端烯烃材料产品。该项目投产后,有助于丰富公司先进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公司将同时拥有EVA与POE光伏胶膜料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披露的《关于设立合资公司投资POE项目的公告》。

  4、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

  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赵海力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7日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2023年11月10日,经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披露的《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12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4月16日14:30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4年3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1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

  上述议案均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特别说明: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4月15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委托期限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填写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需要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弃权”所相应地方填“√”,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未选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对该事项进行表决。

  3、受托人应按照股东大会通知准备相应的登记材料,并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时出示身份证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附件二: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注:1、自然人股东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签字(正楷体),法人股东请附上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尚需填写附件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三: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3022

  2、投票简称:联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05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15:00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出席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月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845,4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情况,同步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作出修改。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13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17:30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荣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已经建立并完善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规范的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要求。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2023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担保均系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银行贷款担保,担保行为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依规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形。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与会监事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综上,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项目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获得通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0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46,123,265.0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530,963,389.05元。根据《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78,636,206.44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2023年度拟进行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总股本1,335,56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利0.8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6,845,4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金额、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持续聚焦新材料方向,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重点在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和其他特种精细材料等领域,进行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布局,目前正在开展PLA、电子特气、EVA(新一期)、PPC、POE等多个化工新材料项目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综合考虑了所处行业特点、当前所处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在建项目资本支出等因素,审慎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方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我们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09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从事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家数为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与公司属于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梁志刚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安小梅女士,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参与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3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基于信永中和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要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和级别相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司与信永中和协商后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其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为:信永中和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坚持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2、监事会审议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4、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材料。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11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投资建设POE项目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新能源材料产业投资布局,强化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竞争优势,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惠生(江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泓惠生”)按计划投资建设热塑性聚乙烯弹性体(POE)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公司拟为联泓惠生投资建设本项目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上述事项已于2024年3月26日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监管规则及《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项目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由联泓惠生实施,建设地点位于江苏省泰州市泰兴经济开发区内,规划建设30万吨/年POE项目,其中一期10万吨/年、二期20万吨/年,生产POE光伏胶膜料、增韧料等系列高端烯烃材料产品。

  本项目(一期)预计总投资19.68亿元,已取得《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并入选江苏省重大项目实施类先进制造业名单,目前正有序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计划于2025年底建成投产。

  (二)项目实施主体情况

  1、基本信息:联泓惠生成立于2023年8月23日,注册资本7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赵海力,住所为泰兴经济开发区澄江西路333号,经营范围包括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推广服务、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70,579.90万元、净资产为70,057.22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57.22万元。

  3、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5%,惠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生中投”)持股35%。

  4、联泓惠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项目建设的目的、影响及其他

  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是落实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步骤与核心内容之一;项目建成投产后,有助于丰富公司先进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公司将同时拥有EVA与POE光伏胶膜料产品,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二、担保情况

  为加快项目建设,联泓惠生计划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不超过1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根据联泓惠生公司章程,联泓惠生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融资需要担保时,由股东按照各自持股比例提供担保。目前公司持有联泓惠生65%股权,惠生中投持有联泓惠生35%股权,以该股权比例为基础,公司为联泓惠生上述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9.1亿元人民币担保,惠生中投为联泓惠生上述融资授信提供不超过4.9亿元人民币担保。

  (一)担保相关事项

  1、担保金额:不超过9.1亿元人民币,可循环使用。

  2、担保期限: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融资文件项下全部债务偿还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可提前解除担保。

  以上信息系初步预计结果,最终以实际签署的融资及担保合同为准;在依法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后,由经营层负责开展具体实施工作。

  (二)担保中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亿元

  ■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风控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联泓惠生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此前未对其提供过担保。

  本次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提供担保期间,公司将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对其实施有效的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安全。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预计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17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3.8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为10.4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4.61%;本次担保预计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不超过26.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及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没有变化。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联泓惠生投资建设POE项目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布局,有助于丰富公司先进高分子材料、新能源材料产品品类,进一步丰富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的布局,增强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为联泓惠生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项目建设及流动资金需要,有利于推进项目建设进程和公司长期发展。

  作为联泓惠生控股股东,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其项目建设、经营管理、资金运用等方面,联泓惠生其他股东将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联泓惠生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10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同意对《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前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主要修订内容

  (一)《公司章程》主要修订内容

  ■

  除上述修订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修订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内容为准。

  (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主要修订内容

  ■

  除修订上述主要条款外,公司还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依据的个别参考法规名称、日常会议操作表述等部分条款进一步更新、细化,对已不适用的条款进行了删减或优化。

  上述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3、《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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