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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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一004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7名。

  (四)会议由董事长李剑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李剑先生、熊强先生、张波先生;公司董事会提名姜广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李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熊强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张波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选举姜广威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陈玲莉女士、刘应民先生、车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陈玲莉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刘应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车文辉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审议《关于房屋租赁的议案》

  公司为满足所属大连友谊商城本店业务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按照原有租赁合同标准承租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房屋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期限三年,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剑

  李剑,男,197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2年至2011年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2010年至2011年任武汉信用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合规官;2011年至2017年4月任武汉信用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首席合规官;2016年6月至今任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李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熊强

  熊强,男,1976年出生,本科。2001年至2014年任武汉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4年至今任武汉凯生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至今任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6年8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董事长。

  熊强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张波

  张波,男,1976年出生,本科。1998年9月至2002年9月任职于伦新华信电脑有限公司;2002年9月至2003年6月任职于华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6月至2019年7月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9年7月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11月至今任武汉新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张波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四)姜广威

  姜广威,男,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2000年10月至2006年5月任职于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2006年5月至2009年5月任职于联合创业担保集团有限公司;2009年5月至今任职于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发展部总经理、证券部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7年5月任总裁助理兼证券部总经理、战略管理部总经理;2017年5月至2022年6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4月起兼任公司财务总监;2017年5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董事;2022年6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

  姜广威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陈玲莉

  陈玲莉,女,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1984年4月至1999年5月,任武汉双虎涂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会计、副部长、部长;1999年5月至2013年5月,任中国宝安集团武汉宝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部担任部长、公司财务总监;2013年5月任2019年5月,任马应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2020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玲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刘应民

  刘应民,男,196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1984年9月至1988年7月于武汉大学法学专业攻读本科,1990年9月至1993年7月于武汉大学民法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1993年7月至今在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7年9月至2005年7月于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攻读博士。现为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湖北珞珈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0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应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三)车文辉

  车文辉,男,1965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湘潭大学经济系经济学本科,1987年9月至年7月,湘潭大学消费经济研究所研究生经济学硕士。1990年7月至1997年6月,任长沙铁道学院社会科学系讲师;1997年7月至2000年1月,任长沙铁道学院社会科学系副教授、副主任;2000年1月至2009年7月,任中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副院长;2009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教授、副院长;2018年12月至今任中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2020年5月20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车文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发生与上市公司产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一00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8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高志朝、钱云芳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选举高志朝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钱云芳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上述非职工代表候选人逐项表决。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一)高志朝

  高志朝,男,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1989年至1998年任职于武汉市东西湖区文化局;1998年至2000年任职于武汉节投租赁有限公司;2000年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4月至2018年8月,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2018年8月至今,任武汉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2021年3月至今任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高志朝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钱云芳

  女,1978年出生,专科。历任永泰制衣有限公司行政主管兼出纳、卓艺建筑工程公司办公室主任、社赫模具武汉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长、欧亚达集团总部行政经理。2012年至今,任武汉信用风险管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办,审计稽核部(机构管理部)主管,法律合规部主管。现任纪检工作部部长、审计稽核部副总经理。

  钱云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不存在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况,亦不属于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一006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房屋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所属大连友谊商城本店业务经营需要,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拟继续按照原有租赁合同标准承租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友谊集团”)所有的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房屋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期限三年,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

  (二)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3月日26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1号

  法定代表人:杜善津

  注册资本:17,740.71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2423974934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烟草制品零售,出版物零售,药品零售,文物销售,保健食品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免税商店商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出版物互联网销售,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地产开发经营,保税仓库经营,旅游业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日用百货销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日用品销售,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零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鲜肉零售,鲜蛋零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文具用品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珠宝首饰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日用家电零售,五金产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水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游艺及娱乐用品销售,办公设备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用口罩零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礼品花卉销售,钟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箱包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家具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品牌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金属制品销售,物业管理,柜台、摊位出租,国内贸易代理,销售代理,婚姻介绍服务,缝纫修补服务,珠宝首饰回收修理服务,鞋和皮革修理,酒店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停车场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服装服饰批发,水产品批发,水产品收购,食用农产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餐饮管理,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礼仪服务,打字复印,办公服务,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大连嘉威德投资有限公司。

  友谊集团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主体,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友谊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商城本店

  1、租赁区域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8号7、8、9楼三层楼及其附属资产,建筑面积合计6,767.83平方米,其中7楼为2,263.61平方米(包括A区、C区),8楼为2,263.60平方米(包括A区、C区),9楼为2,240.62平方米。

  2、租赁期限

  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有效期为三年。

  3、收费标准与缴纳方式

  (1)租金

  甲乙双方约定租金标准为2.25元/平米/天,年租金为5,558,080.39元。(人民币大写:伍佰伍拾伍万捌仟零捌拾元叁角玖分)

  (2)乙方需按季缴纳,应于每季初十日前向甲方支付当季租金。每延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当季应付租金0.021%的滞纳金。

  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涉及的租赁价格按现行市场租金水平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符合市场定价原则,租赁合同将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

  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友谊集团继续租赁部分房产,是基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零售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本次交易以房屋所在区域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执行市场定价,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24一007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4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1日一12日9:00――15:30

  (三)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802712

  联系传真:0411-82802712

  联系人:杨浩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备查文件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4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15一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4年4月1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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