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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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sse.com.cn(上交所网站)、香港联交所指定网站:http://www.hkexnews.hk(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及公司网站:http://www.citics.com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本报告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未有董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4.本公司国内及国际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分别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75元(含税)。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集团所属行业为证券行业,主要业务为投资银行、财富管理、资产管理、金融市场等相关金融服务。根据万得资讯统计,截至2023年末,A股上市公司数量已超5,300家,2023年全年IPO募资总额达人民币3,500亿元。在助力产业创新转型及完善居民财富配置上,资本市场的枢纽作用更加突显,推动了实体经济的高质量发展。证券行业将积极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畅通科技、资本与实体经济的良性循环,为中国式现代化做出更大贡献。公司致力于打造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助力资本市场功能提升,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主要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保持行业领先。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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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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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为公司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2:2023年8月,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信有限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股份将所持公司2,299,650,108股A股及434,311,604股H股无偿划转至中信金控,详情请参见2022年6月23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信金控持有公司2,299,650,108股A股、551,231,104股H股,合计2,850,881,212股,占比19.24%

  注3: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秀资本直接持有公司305,155,945股A股,广州越秀资本直接持有公司626,191,828股A股,作为港股通非登记股东间接持有公司229,673,100股H股,并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越秀金融国际间接持有公司125,966,093股H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286,986,966股,占比8.68%

  注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

  注5:A股股东性质为股东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的账户性质

  注6:因公司股票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股东持股数量按照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信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票及权益数量合并计算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公司近两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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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要事项

  1.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本集团的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股权融资、债务融资和财务顾问业务,在境内外为各类企业及其他机构客户提供融资及财务顾问服务。财富管理业务主要从事证券及期货经纪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投资顾问服务。机构股票经纪业务服务于境内外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客户群,为其投资交易中国股票市场以及亚太、美国等海外股票市场,提供包括研究销售、交易执行、股票融资和交易项目推介等各类专业增值服务。金融市场业务主要从事权益产品、固定收益产品及衍生品的交易及做市、外汇交易业务、融资融券业务、另类投资和大宗商品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单一资产管理、专项资产管理、基金管理及其他投资账户管理。投资业务主要包括另类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本集团还提供托管及研究等服务。

  1.1 投资银行

  境内股权融资方面,2023年公司完成A股主承销项目140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2,779.13亿元(现金类及资产类),市场份额24.50%,排名市场第一。其中,公司完成IPO项目34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500.33亿元,市场份额14.03%,排名市场第一;再融资项目106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2,278.80亿元,市场份额29.29%,排名市场第一,其中现金类定向增发项目68单,主承销规模人民币1,277.55亿元,市场份额28.42%,排名市场第一。

  ■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公司内部统计

  注1:上表统计中,首次公开发行、公开增发股票、可转债/可交换债、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完成时点均为上市日

  注2:如未明确承销商份额,联席主承销项目的承销规模为项目总规模除以主承销商家数;如已明确承销商份额,根据实际情况计算

  境外股权融资方面,2023年公司完成32单境外股权项目,按项目发行总规模在所有账簿管理人中平均分配的口径计算,承销规模合计17.82亿美元。其中,香港市场IPO项目12单,承销规模1.53亿美元;再融资项目6单,承销规模7.36亿美元,香港市场股权融资业务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在欧洲市场完成GDR项目7单,承销规模4.45亿美元,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在东南亚等其他海外市场完成股权融资项目7单,承销规模4.47亿美元。

  公司债务融资业务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2023年共承销债券4,200只,排名同业第一。承销规模合计人民币19,099.92亿元,同比增长21.01%,占全市场承销总规模的6.85%,排名市场第一;占证券公司承销总规模的14.14%,排名同业第一。

  ■

  资料来源:万得资讯、公司内部统计

  中资离岸债券业务方面,公司共完成134单债券发行,合计承销规模24.18亿美元,市场份额3.55%,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一;此外,公司还为客户提供结构化及杠杆融资、风险解决方案、跨境流动性管理等多元化服务。

  2023年,公司完成A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规模人民币1,180.70亿元,排名市场第一;完成多单具有市场影响力的并购重组交易,包括长江电力重大资产重组、中环装备重大资产重组等。公司完成涉及中国企业全球并购交易规模517.95亿美元,排名中资证券公司第二;持续加强全球并购业务开拓,协助荣盛石化引入境外投资者沙特阿美并达成战略合作;协助华新水泥收购阿曼水泥上市公司,服务中国优秀企业出海并购。

  公司新三板业务继续坚持以客户拓展为基础,把握多层次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带来的历史机遇,加大对创新型中小企业覆盖力度。2023年,公司作为新三板主办券商完成挂牌项目7单,助力挂牌公司定向发行融资人民币5.61亿元;持续督导挂牌企业共24家,其中13家已进入创新层。

  1.2 财富管理

  2023年,公司境内财富管理聚焦精细化客户经营,优化组织架构,强化总部对分支机构的赋能与引领业务发展职能。打造多元化专家团队,创新财富管理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涵盖“人-家-企-社”全生命周期综合金融解决方案。以提升易用性和满意度为目标,推出“信e投”APP5.0版本,升级用户投资体验。截至报告期末,客户数量累计达1,420万户;托管客户资产规模保持人民币10万亿级,同比增长4%;非货币市场公募基金保有规模人民币1,902亿元,排名行业第一。

  公司境外财富管理加快全球化布局,设立中信证券企业家办公室(香港)服务品牌,正式推出新加坡财富管理平台,扩大国际化服务半径与服务内涵,更好地为境内外客户提供全球资产配置和交易服务。通过“客户经理+投资顾问”的服务模式,加强高净值客户服务,加速财富管理深化转型。2023年,境外高净值客户规模增加,财富管理产品销售收入同比翻倍增长。

  1.3 机构股票经纪业务

  公司境内机构股票经纪业务主要覆盖公募基金、保险公司、私募基金、银行理财子公司、QFI、WFOE等境内外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司继续保持传统客户业务在境内机构经纪业务中的整体领先地位。其中,公募基金分仓佣金收入2023年上半年排名继续保持市场第一;2023年QFI交易客户数量增长到293家,居市场首位;重点私募基金开户率达到63%。探索一二级市场的联动,与市场股权投资机构及金融同业等财富管理机构加深多维度的合作。

  公司境外机构股票经纪业务市场份额在亚太地区继续保持领先。进一步布局全球业务,打通境内外业态差异,搭建一体化的全球股票机构经纪业务平台。从现金服务拓展至资产服务,从单一业务驱动转型为多方协同驱动,为全球客户提供差异化、专业化的综合金融服务。

  1.4 金融市场

  股权衍生品业务不断深化产品创新,完善业务布局,丰富应用场景,整体保持客户群体广泛、产品供给丰富、交易能力突出、收益相对稳定的业务形态;柜台产品进一步丰富标的覆盖和结构类型;做市业务持续排名市场前列,首批开展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为市场提供优质流动性。境外股权衍生品业务交易覆盖国际主流市场,为客户提供跨时区的全球市场一站式投资交易服务。

  固定收益业务充分发挥客户资源优势,积极拓展境内外布局,扩大客户覆盖和服务网络,搭建紧密连接客户与市场的业务平台。固定收益业务不断丰富盈利模式,提升产品设计及交易服务的综合能力,为客户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公司利率产品销售规模连续多年排名同业第一。

  股票自营业务坚持聚焦上市公司基本面,着眼于降低组合波动及增强抵御外部宏观因素冲击的能力,加大各类非方向性投资布局,模式转型取得阶段性成果,多元业务框架基本搭建。

  融资融券业务围绕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加强覆盖核心客群和丰富业务场景,市场份额保持领先,依托产品能力和服务能力,持续提升策略研发和交易服务供给效率;股票质押业务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展业宗旨,信用资产质量持续优化,规模增速市场领先;境外业务产品体系和展业模式日益丰富,在实现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业务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另类投资业务运用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持续迭代已有策略,加快新策略研发,丰富策略种类,分散投资组合下行风险,根据市场风格特点,积极有效地调整策略配置,持续提升资金使用效率。

  大宗商品业务持续做好产业客户风险管理和金融机构资产配置服务,以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系统支持和综合性金融服务为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以成为国内产业客户大宗商品价格风险综合解决方案的主要服务商、国内外商品衍生品市场的一流交易商和做市商为目标,客户市场覆盖广度和客户服务深度进一步加强,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1.5 资产管理

  2023年,中信证券资管正式开业,实现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向中信证券资管平稳过渡多牌照业务。境内业务方面,公司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考评中获公司基本面A档;推动主动管理转型和专业化、体系化、精细化建设,推进银行业务结构优化,加强企业客群开发,企业客户数量和规模实现双增长。境外资产管理规模稳步提升,成功发行两只公募基金,上线跨境理财通产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管理规模合计人民币13,884.61亿元,包括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分别为人民币2,977.04亿元、8,417.15亿元、2,490.42亿元。公司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养老业务、公募大集合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市场份额13.71%,排名行业第一。

  ■

  资料来源:公司内部统计

  注:资产管理规模包括本公司及中信证券资管。集合资管计划包括大集合产品,不包括养老金产品;单一资管计划包括养老业务;专项资管计划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

  2023年,华夏基金产品成立数量仍保持行业领先,权益基金中期投资业绩排名行业前列,社保投资业绩出色,ETF规模和增量保持行业领先,货币基金规模实现较快增长,积极推进养老三大支柱业务,引领消费类REITs业务发展,正式获批股权投资子公司牌照,应用多项领先技术,高效赋能业务发展,不断强化团队建设,资产管理规模进一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华夏基金本部管理资产规模人民币18,235.64亿元。其中,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人民币13,176.44亿元;机构及国际业务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5,059.20亿元。

  1.6 托管

  2023年,公司持续加大客户服务网络建设,聚焦提升客户需求解决能力和新服务研发能力,在行业内率先推出多项创新服务方案:公司旗下子公司中信中证投资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首批通过私募投资基金电子合同服务机构登记;在行业内首创新一代实时份额登记清算(RTA)服务。公司陆续推出人工智能备案助手服务、资产定价服务、私募基金审计服务、资金自动化结算服务、Argos基金投研平台等;境外基金服务上线首支香港有限合伙LPF基金,推出外币资金清算系统平台。公司通过交叉业务协同和区域协作机制,不断满足客户对跨市场、跨渠道和跨产品线的服务需求。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托管和基金外包服务业务稳步增长。由公司提供资产托管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5,014只,提供基金外包服务的产品数量为16,983只。

  1.7 股权投资

  中信证券投资积极支持国家战略需求,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系统化布局,深入挖掘新型工业化、制造业转型升级、自主创新及前沿技术等相关领域中的优质企业,重点关注具有较强增长潜力、具有领先产品技术优势的企业,通过协同效应对被投企业进行赋能,稳步在先进智造、新能源、信息技术、新材料与生物科技等领域进行投资布局。

  作为公司募集并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平台,金石投资在募资端持续发挥自身优势,2023年完成新基金备案人民币167.90亿元。金石投资作为基金管理人,通过股权投资方式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布局,持续投资服务实体经济、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建设、突破“卡脖子”关键技术、保障产业链供应稳定、践行“双碳”战略等多个方面的科技创新型企业,投资了一批在新材料、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制造、医疗健康、现代服务等行业中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国家科技创新战略。

  金石投资全资子公司中信金石基金自2014年设立中国境内首只类REITs不动产基金,至报告期末,累计设立不动产私募基金共计约人民币349.82亿元,累计管理规模在国内不动产基金排名前列。

  1.8 研究

  2023年,研究业务实现境内外团队一体化,充分发挥研究价值,持续扩大全球上市公司和企业覆盖,积极服务公司境内外客户,全面系统化地支持公司各项业务,打造多维度的品牌影响力。境内外研究实现产品的双向转化及服务的双向提供,全年境内团队覆盖上市公司2,400家及未上市企业1,000家,境外团队覆盖上市公司1,300家,积极探索研究业务新模式,推出针对企业客户的产业研究和ESG咨询等综合研究服务。全年境内外新增服务机构客户超3,000家,累计覆盖机构客户达1.5万家。全年境内举办现场会议88场,覆盖24个省市区,为区域客户开发提供了有力支持,境外举办大型论坛4场。研究观点的主流媒体引用次数、各类平台阅读量持续保持增长,市场影响力、产业影响力、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承接各类重大课题,为政府部门提供重要智力支持。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以现场方式(香港太古广场一期18层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佑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全体参加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预案》

  本预案实行分项表决,在公司领取报酬的执行董事张佑君先生、杨明辉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张健华先生在审议本人的报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1.张佑君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杨明辉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李青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史青春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张健华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获得通过。

  本预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预审过程中张健华先生、李青先生、史青春先生在预审本人的报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四)《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五)《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自营投资额度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预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监控的相关规定的条件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调整公司自营投资的总金额:

  公司2024年度自营投资业务额度不超过中国证监会各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限,其中,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100%以内;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的合计额在净资本规模的500%以内。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计算标准规定》中的相关公式计算。

  上述额度不包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额度,长期股权投资额度仍按照相关决策程序确定、执行;上述额度不含公司因融资融券业务、承销业务所发生的被动型持仓额度。

  说明:上述额度是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市场波动的特点所确定的自营投资额度上限,其总量及变化并不代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对于市场的判断。实际自营投资额度的规模完全取决于执行自营投资时的市场环境。

  (六)《公司2024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计划获得通过。

  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291亿等值美元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及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付临芳女士、赵先信先生、王恕慧先生作为关联/连董事回避表决。

  本预案事先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

  (八)《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二、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三)《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董事会认为,2023年内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现存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效且充足。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四)《2023年度合规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五)《2023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六)《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七)《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八)《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九)《2023年度风险偏好管理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2024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陈述书获得通过。

  本陈述书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请参阅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十二)《关于对公司合规负责人年度考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监局《关于贯彻落实〈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应程序,对合规总监张国明先生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考核。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四)《2023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五)《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六)《关于落实深证局128号通知相关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十七)《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信息技术相关定期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预审通过。

  (十八)《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意见获得通过。

  (十九)《2023年度企业管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2023年度企业管治报告详见公司2023年H股年度业绩公告“企业管治报告”。

  (二十)《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本报告事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预审通过。

  (二十一)《关于授权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该议案,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将于2024年6月30日前召开,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会议审阅了《2023年呆账核销资产情况报告》《公司新产品新业务评估开展情况》(非表决事项)。

  说明:前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3年年度业绩公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4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2023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2023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的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等文件和公告,将分别登载于2024年3月26日的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2024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5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4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上午以现场(香港太古广场一期18层会议室)结合视频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杨利强监事通过视频方式参会。本次监事会有效表决数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监事会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长义先生主持。

  全体参加表决的监事一致同意并做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以下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讨论

  (一)《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会就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作为公司监事,本人在此保证公司及时、公平的披露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该报告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二)《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预案获得通过。

  (该预案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三)《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四)《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预案》

  本预案实行分项表决,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监事会主席张长义,监事郭昭、饶戈平,职工监事牛学坤、杨利强在审议本人的报酬事项时已分项回避表决。

  1.张长义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郭昭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饶戈平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牛学坤女士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杨利强先生的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

  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预案获得通过。

  公司监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该预案将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已发放报酬总额的预案》一并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报告获得通过。

  (该报告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二)《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该报告的内容与同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决议事项一致)

  三、本次监事会审阅议案

  公司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3年呆账核销资产情况报告》《2023年度稽核审计工作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年度合规报告》《2023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及《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对该等报告的内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扣税前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75元。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

  ●  在批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7,681,666,647.3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即100%为现金分红),向2023年度现金红利派发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进一步公告)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和H股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4.75元(含税)。以2023年末公司A股及H股总股本14,820,546,829股为基数,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039,759,743.78元(含税),占2023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6.67%。自上述董事会召开日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已发行总股数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023年度剩余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2.现金红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港币实际派发金额按照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上述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2024年8月31日前派发2023年度现金红利,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有关本次H股股息派发的记录日、暂停股东过户登记期间以及A股股息派发的股权登记日、具体发放日等事宜,公司将另行通知。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7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而对关联/连人形成依赖。

  ●  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事项需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审议程序。2024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对该预案进行表决时,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张佑君先生担任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股份)及中国中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有限)的总经理助理,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控)副董事长;公司非执行董事张麟先生担任中信集团、中信股份及中信有限非执行董事,中信金控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付临芳女士担任中信集团战略发展部副总经理、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中信财务有限公司董事;公司非执行董事赵先信先生担任中信金控风险合规部总经理;非执行董事王恕慧先生作为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越秀资本)、广州越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投资)、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产业基金)董事长,上述董事为关联/连董事,回避了该预案中关联/连事项的表决。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时,与该等关联/连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连股东将分别回避该议案中关联/连事项的表决。

  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经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预审通过,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意本次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预计,并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以及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  属于本集团的日常业务;

  ●  是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或如可供比较的交易不足以判断该等交易的条款是否为一般商业条款,则对本集团而言,该等交易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可取得或提供(视情况而定)的条款;

  ●  是根据有关协议条款进行,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并符合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二、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执行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与中信集团续签了《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综合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分别约定了2023-2025年度交易上限。该三项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至2025年12月31日止。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中,除按照上述框架协议制定的2023年度交易内容及交易上限执行外,公司也严格按照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议案》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集团(指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以下同)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就三项框架协议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融资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回购交易、保证金贷款、金融机构间拆出等

  注2: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认购本集团发行的收益凭证、向本集团提供同业拆入、法人账户透支等,系基于其利益考虑并按正常商业条款提供,且本集团无须就该等融资交易提供担保,该等融资交易属联交所上市规则第14A.90条下的获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因此,公司未对中信集团及其联系人向本集团提供该等融资交易设定上限

  注3:上表所示各项金额均以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关于关联/连交易的相关规则确定,不包括按照上市规则免于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

  注4: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1)公司向关联/连方购买的金融产品少于预期,因此赚取的收益相应较少;(2)关联/连方对于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和金融产品的需求量少于预期,公司向关联/连方销售的固定收益类产品、债券及收益互换凭证亦低于预期;(3)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进行交易;(4)部分银行间市场交易系以匿名方式进行,从而导致交易对手具有高度随机性,因此,公司通过银行间市场向关联/连方购买的债券少于预期;(5)因货币市场相对宽松,公司可选的资金融入方较分散,未集中从关联/连方融入资金;(6)因银行体系资金面宽松,公司向存款类机构融出的交易较少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说明:在进行交易时,经对比当时关联/连方及独立第三方的报价,公司选择了条件更优的独立第三方向公司提供综合服务

  3.《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2023年度,本集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23年度,本集团与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的基本情况

  参照公司近年关联/连交易开展情况,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对2024年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进行预计如下:

  (一)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发生的日常关联/持续性关连交易

  ■

  (二)本集团与其他关联方(不构成《香港上市规则》项下的公司关连方)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1.本集团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包括: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股份)、中信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产业基金)、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深圳前海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基础投资)、博纳影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纳影业)。

  ■

  注1:“不超过”均含上限金额,以下同

  注2:由于证券市场情况无法预计,交易量难以估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建议股东大会批准上述相关证券和金融产品的交易量以实际发生数计算,以下同

  2.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的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越秀金融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金融国际)。

  ■

  三、关联/连方及关联/连关系介绍

  (一)中信集团及其关联/连方介绍

  1.中信集团及其相关方

  (1)中信金控

  公司第一大股东中信金控成立于2022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MA7K30YL2P,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奚国华先生,注册资本338亿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53层,是首批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牌照的金融控股公司,是一家持有金融行业牌照齐全、业务范围广泛的综合金融服务企业。实际控制人是中信集团。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344.11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5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42.87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0.36%,公司成立日至2022年12月31日营业收入1.53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15亿元人民币。

  (2)中信集团

  中信金控的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成立于1979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0000010168558XU,现任法定代表人为奚国华先生,注册资本205,311,476,359.03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89-102层,为一家具有较大规模的跨国综合性企业集团,业务涉及综合金融、先进智造、先进材料、新消费和新型城镇化。实际控制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105,976.9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3,072.9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2,904.0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7.82%,2022年度营业收入6,778.4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946.12亿元人民币。

  中信集团、中信金控属于《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及《香港上市规则》第14A.07条第(1)款及第14A.13条第(1)款规定的关联/连人。

  2.与公司业务往来较多的中信集团的其他子公司

  (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于2006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101690725E,现任法定代表人为方合英先生,注册资本4,893,479.6573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主营业务为向企业客户和机构客户提供公司银行业务、国际业务、金融市场业务、机构业务、投资银行业务、交易银行业务、托管业务等综合金融解决方案,向个人客户提供零售银行、信用卡、消费金融、财富管理、私人银行、出国金融、电子银行等多元化金融产品及服务。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85,475.43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8,617.1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6,858.30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2%;2022年营业收入2,113.92亿元人民币,归母净利润621.03亿元人民币。

  (2)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是一家扎根香港逾百年的综合性商业银行,现任行长兼行政总裁为毕明强先生,股东权益约430亿港币(根据其2023年度中期业绩公告),注册地为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主营业务为提供包括财富管理、个人银行、企业银行服务以至环球市场及财资方案等金融服务。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45,165,093万港币,净资产5,469,415万港币,资产负债率88%,2022年度营业收入846,336万港币,净利润225,324万港币。

  (3)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于2000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25010871G,现任法定代表人为黎康忠先生,注册资本48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乙2号1幢01单元18层1801、17层1701、16层1601、15层1501、14层1401、13层1301、12层1201、11层1101-A,主营业务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及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主要股东为英国保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金控。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21,658,051.9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 20,285,137.10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372,914.89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93.66%;2022年度营业收入3,731,595.8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109,614.92万元人民币。

  (4)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730993Y,成立时间1988年3月1日,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法定代表人芦苇,注册资本1,127,6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债券的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主要股东为中信金控。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498.95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25.36亿元人民币,净资产373.59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25.12%,2022年度营业收入64.38亿元人民币,净利润30.16亿元人民币。

  (5)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34635Q,成立时间2012年11月19日,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低层栋B座2层,法定代表人张云亭,注册资本475,134.75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委托投资;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股票二级市场投资除外);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和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实际控制人是中信集团。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557.67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74.59亿元人民币,净资产83.08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85.1%,2022年度营业收入11.34亿元人民币,净利润8.13亿元人民币。

  (6)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0579X,成立时间2002年11月4日,注册地和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2号天元港中心B座27层,法定代表人陈晓佳,注册资本663,7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对外派遣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承包境外工程、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和境内外资工程;工程勘测、设计、咨询、项目管理;工程施工总承包;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铝幕墙的设计、制造、安装;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的销售;铝及铝合金制品的加工、销售;成套机电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调试;进出口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筑行业人防工程设计;建筑工程及相应的工程咨询和装饰设计;人防工程施工图审查;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销售食用农产品、饲料;销售食品。实际控制人是中信集团。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531.26亿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88.73亿元人民币,净资产142.53亿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3.17%,2022年度营业收入239.87亿元人民币,净利润10.88亿元人民币。

  (二)其他关联方介绍

  1.2020年公司向越秀资本及其全资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发行股份购买原广州证券100%股份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越秀金融国际作为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一致行动人,自2021年11月26日起持有公司股份,其与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为公司关联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8.68%。越秀资本、广州越秀资本及越秀金融国际的基本情况如下:

  (1)越秀资本

  越秀资本于1992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817725,法定代表人为王恕慧,注册资本501,713.2462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6301房自编B单元,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越秀资本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17,329,269.8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13,414,995.91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699,819.3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7.41%;2022年,营业总收入1,417,138.50万元人民币,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51,174.28万元人民币。

  (2)广州越秀资本

  广州越秀资本于1992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190479672H,法定代表人为王恕慧,注册资本746,670.4908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广州越秀资本为越秀资本的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9,893,495.7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7,425,900.92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67,594.8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75.06%;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443,226.32万元人民币,净利润245,564.02万元人民币。

  (3)越秀金融国际

  越秀金融国际于2021年成立,注册资本为2,000万港币,注册地为中国香港,主要从事金融及投资业务。越秀金融国际为越秀资本的间接全资子公司。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210,969.07万港币,负债总额240,917.46万港币,净资产-29,948.39万港币,资产负债率114.20%;2022年度营业总收入7,972.01万港币,净利润-760.14万港币。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除外)

  根据《上交所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证通股份、中信产业基金、越秀产业投资、越秀产业基金、前海基础投资、博纳影业为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不含同为双方的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公司(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构成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1)证通股份

  证通股份于2015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324360627T,现任法定代表人为范宇,注册资本251,875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金桥路27号1幢,由国内多家证券机构、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服务机构以市场化方式共同发起成立的信息技术综合服务企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227,932.45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0,607.81万元人民币,净资产197,324.64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13.43%;2022年度营业收入41,329.60万元人民币,净利润-699.31万元人民币。

  (2)中信产业基金

  中信产业基金于2008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700675765415T,现任法定代表为唐士超,注册资本18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绵阳科技城科教创业园区孵化大楼C区,其经营范围为发起设立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财务顾问、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及对外投资;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中信产业基金为公司联营企业。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738,584.78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222,372.5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16,212.20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30.11%;2022年度营业收入191,974.93万元人民币,净利润879.50万元人民币。

  (3)越秀产业投资

  越秀产业投资于2019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MA5CLQDH4K,法定代表人为王恕慧,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南沙城投大厦1002房(自主申报)(仅限办公),经营范围为: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投资咨询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越秀产业投资为越秀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1,088,78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504,312.6万元人民币,净资产584,472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6.32%;2022年度营业收入2,121万元人民币,净利润37,346万元人民币。

  (4)越秀产业基金

  越秀产业基金于2011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01579976642N,法定代表人为王恕慧,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丰泽东路106号(自编1号楼)X1301-F3667(集群注册)(JM),经营范围为: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投资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具体经营项目以金融管理部门核发批文为准);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越秀产业基金为越秀资本的控股子公司。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92,569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43,685.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48,88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47.19%;2022年度营业收入23,1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812万元人民币。

  (5)前海基础投资

  前海基础投资于2015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3496682141,现任法定代表人为郑英,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为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顾问、投资咨询(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主要股东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久盈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57,542.37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33,312.04万元人民币,净资产24,230.33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7.89%;2022年度营业收入1,992.2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9,536.19万元人民币。

  (6)博纳影业

  博纳影业于2003年成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54189436Y,现任法定代表人为于冬,注册资本137,451.8984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高铁北六路99号丝绸之路经济带旅游集散中心7层705室,其经营范围为影视制作;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影视策划;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项目投资。(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主要股东为于冬。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1,590,036.0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917,444.7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672,591.25万元人民币,资产负债率57.70%;2022年营业收入201,154.01万元人民币,归母净利润-7,210.69万元人民币。

  (三)前期同类关联/连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2023年度与各关联/连方开展的日常关联/连交易是基于各方日常经营需要所发生的,不存在对本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履约风险。

  四、关联/连交易主要内容与定价政策

  为了实现交易价格的公平、公正,公司与中信集团签署的框架协议对关联/连交易的定价原则进行了如下约定:

  1.《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及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各种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并互相提供证券和金融服务。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证券和金融产品的认购以该产品的认购价及条件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内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进行;证券和金融产品的场外及其他交易,以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为依据经双方协商进行;如无该类型证券和金融产品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或市场费率,该交易的价格或费率应适用双方依据公平市场交易原则协商确定的价格或费率。同业拆借的利率及回购交易应当以该类型的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及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的价格应当参考该类收益凭证独立交易方当时适用的市场利率确定。证券和金融服务(1)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利率,且公司于中信集团的银行子公司存款的条款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所能提供的条款。(2)中信集团收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高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3)公司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按适用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参考当时的市场费率后由双方协商确定,惟不得低于其向独立第三方提供同类服务所收取的经纪或代理佣金或服务费标准。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2.《综合服务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本集团与中信集团及其下属公司、联系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互相提供信息技术及互联网络、网络维护等非金融服务。就该等服务的定价,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应当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一般商业交易条件下,以不逊于从独立第三方取得该等服务/向独立第三方提供该等服务时的条件,由双方公平协商确定。就工程总承包服务而言,若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提供方,公司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投标报价、工程总承包业绩、是否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等因素后选定工程总承包单位。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3.《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根据2022年12月30日续签的该协议,公司及中信集团均同意租金由双方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双方在厘定年度租金时应参考:租赁房屋的可比租赁市场的近期公允成交价格;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政府指导价(如有);房屋的地点、规模、公用设施等多项相关因素。对公司承租中信集团房屋而言,租赁的条款应不逊于独立第三方就出租该位置周围相同等级房屋向公司提供的条款;对公司向中信集团出租房屋而言,租赁的条款应不优于向独立第三方出租房屋的条款。该协议有效期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予续期。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相关关联/连方的交易,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

  2.相关关联/连交易是公允的,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3.相关关联/连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连交易而对关联/连方形成依赖。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相关协议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融资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CSI MTN Limited、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HK) Limited。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授权期限内公司融资类担保总额不超过291亿等值美元,其中,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231亿等值美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079.98亿元。

  ●  本次审议担保事项不存在反担保。

  ●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担保预计金额累计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融资类担保需求,结合2023年度担保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

  公司申请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提供总额不超过291亿等值美元的融资类担保(本担保额度包括现有担保、现有担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担保)。其中,预计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60亿等值美元,预计公司子公司之间担保总额不超过231亿等值美元。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开展以下三类业务:

  1.发债担保,预计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等值美元。包括,公司及其境外全资子公司中信证券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CSI)就其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CSI MTN Limited发行中期票据计划60亿等值美元,以及公司就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发行欧洲商业票据30亿等值美元提供担保。

  2.银行借款和银团贷款,预计担保额不超过51亿等值美元。用于CSI担保其子公司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HK) Limited开展境外银行借款和银团贷款等司库资金运营业务。

  3.业务部门开展结构化票据融资业务,预计不超过150亿等值美元。用于CSI担保其子公司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开展固定收益和股权衍生品结构化票据业务。

  具体情况如下:

  ■

  注:上述被担保方的资产负债率均超过70%

  上述担保额度分配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据相关规则要求,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可能发生的变化,在授权有效期内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MTN Co., Ltd

  成立时间:2014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Ritter House, Wickhams Cay II, 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欧洲商业票据计划和中期票据计划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2.CSI Financial Products Limited

  成立时间:2014年1月22日

  注册地址:P.O. Box 3340,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结构性票据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3.CSI MTN Limited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30日

  注册地址:Kingston Chambers, P.O. Box 173, Road Town, Tortola, 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注册资本:1美元

  主营业务:中期票据计划的发行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4. CITIC Securities Finance (HK) Limited

  成立时间:2002年3月20日

  注册地址:18/F One Pacific Place, 88 Queensway, Hong Kong

  注册资本:75,800,980港元

  主营业务:中信里昂证券司库业务主体

  与公司的关系:被担保人为公司的间接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如下(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单位:百万美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核定担保额度仅为公司可预计的最高担保额度,该额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公司将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如有新增被担保主体的情况除外)。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各担保对象业务实际发生情况在上述总担保额度范围内进行调剂使用,并根据业务实际需要调整担保方式,签署担保文件,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预计主要考虑到境外市场为了业务类别的区分和隔离,通常会以独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作为运营主体,一般情况下SPV自身无信用评级,为了在市场顺利开展相应业务,必须通过上级公司担保的形式予以增信。

  各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本次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判断其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本次担保履行的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融资类担保计划》,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融资类担保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经营战略,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违约风险和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总计人民币1,079.98亿元(全部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0.1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030         证券简称:中信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4-0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配股及H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公司经2020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29号)、《关于核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14号)文件核准,公司向A股原股东及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配售新股,并已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3月4日成功完成A股和H股配股工作。

  其中,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1,552,021,645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43元,收到原股东以货币资金缴纳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2,395,672,337.35元,扣减已支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收到人民币22,353,672,337.35元;扣减其它应付未付的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318,195,731.5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人民币1,552,021,645.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20,766,174,086.58元。上述A股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1月27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111号验资报告审验。

  公司于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341,749,155股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港币17.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港币6,038,707,568.85元,按上市当日(即2022年3月4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89,179,196.0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5,976,454,116.99元,折合人民币4,838,776,311.28元,其中新增实收股本折合人民币341,749,155.00元,新增资本公积折合人民币4,497,027,156.28元。上述H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22年3月4日到账并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报告号为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0415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按实际使用情况,公司累计使用A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318,195,211.86元,使用H股募集资金合计港币5,977,146,066.03元注1,其中H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按资金使用时点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4,837,273,729.96元(本报告中实际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不包含发行相关费用及银行手续费支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97,039,239.75元,其中包括A股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利息净收入、现金管理利息收入、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H股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A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人民币89,542,114.26元;在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基础上累计取得利息净收入(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港币11,429.54元,按2023年12月29日港币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汇率折算,折合人民币10,357.6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同时,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A股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22年1月28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经2022年12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将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剩余资金归集至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对华夏银行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此后的资金使用全部由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支出。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与中信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A股募集资金,并按照管理办法存放和使用H股募集资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A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H股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2023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配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的使用用途说明及实际发行结果,公司计划按下列金额使用募集所得款项:

  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不超过人民币182亿元;

  用于增加对子公司的投入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用于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

  用于补充其他营运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编制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编号为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400199号的鉴证报告,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2023年12月第二次修订)一一第十三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中信证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中信证券2023年度A股配股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对A股配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中信证券2023年度A股配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与扣除发行费用后的H股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是由于发行费用实际支付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注2:募集资金用于发展资本中介业务已全部使用完毕,实际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为H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日与验资当日的港币汇率波动所致。

  公司代码:600030                                                   公司简称: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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