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3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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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4-002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5位董事参与表决,实际5位董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高松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本议案详见临2024-003《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高松先生、杜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承担的国家对外物资援助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同步实施修订。

  详见临2024-00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公司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临2024-007《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4-003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相关交易行为均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且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董事会表决本项议案时关联董事高松先生、杜燕女士回避表决,本议案经其他三位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会议认为: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且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日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董事会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日常关联交易中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及2024年1-2月交易金额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771223

  成立时间:1994年4月29日

  注册地:南京市软件大道48号

  法定代表人:周勇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江苏省人民政府

  主营业务:金融、实业投资,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国贸贸易;房屋租赁;茧丝绸、纺织服装的生产、研发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22年财务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的天职业字[2023]24914号《审计报告》;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上述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苏豪控股集团”)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省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履约能力分析

  省苏豪控股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能履行和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根据历年来交易经验和合理判断,上述关联方均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未来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24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租入房屋及接受相关服务等内容。上述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进行定价。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自行决定与各关联方就经常性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相互沟通、协调的渠道较为畅通,能够有效减少合作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摩擦、提高经营效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且该部分业务规模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交易的存在并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人形成重大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关联交易协议以市场价格及政府指导价作为关联交易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4-005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组织安排,公司监事会主席黄剑先生向公司第十届监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鉴于黄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本公司监事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在公司新任监事就职前,黄剑先生将继续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继续履行监事的各项职责。在此期间,公司监事会依法运作和履职的能力不受影响。

  公司监事会对黄剑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希望其继续关心、指导公司的未来发展,帮助公司取得更好的业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4-004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承担的国家对外物资援助业务发展需要,同时结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全面落实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的要求,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调整。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文件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同步实施修订。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修订部分详细如下:

  ■

  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章程(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临2024-006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3月22日以书面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由3位监事参与表决,实际3位监事参与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剑先生主持,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提名贾国荣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贾国荣先生:1970年1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风险官、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苏豪资产运营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党委委员(中层正职级)。现任苏豪控股集团风控法律部(公司律师部)总经理。

  贾国荣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287      证券简称: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2024-007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4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5日

  至2024年4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全部议案均已刊登于2024年3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17:30);

  (二)登记地点: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

  (三)登记方式:个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授权委托他人,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个人股东签字)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非个人股东请法定代表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出席,如授权委托他人,委托代理人请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公章)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欲现场参会股东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传真的方式办理参会登记。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法律证券部;电话:025-52875628;传真:025-84201927;地址:南京市软件大道21号B座;邮编:210012;

  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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