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3月2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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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4,708,3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与管理、电子器件制造、污水处理、科技园区等。

  (1)投资与管理

  以子公司铧盈投资、华金投资等为平台。通过下属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与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业务。主要优选成长后期、成熟期投资机会,重点布局高端制造、医疗健康、互联网与新兴科技、消费升级、新能源、节能环保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投资阶段以PE为主,并覆盖VC等其他阶段。其收入和利润主要为收取管理费、咨询顾问费和投资收益等。

  (2)电子器件制造

  以子公司华冠电容器为主要平台。华冠电容器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电子、光伏和新能源、工业电气、3C及消费电子产品提供电子元器件配套。

  (3)污水处理

  以子公司力合环保为主要平台。力合环保主要以BOT、TOT方式从事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力合环保在珠海运行三个污水处理厂、在东营运行水质净化项目一期。

  (4)科技园区

  以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主要平台,主要从事智汇湾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其收入和利润主要为自有物业的租售,以及向入园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企业应当按照上述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本公司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4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2023年6月1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并于2023年6月8日公司完成分红派息工作。

  2、2023年6月3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公司及子公司珠海华金领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铧盈投资有限公司的办公地址变更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

  3、2023年12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该议案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新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前述议案。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瑾

  2024年3月25日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向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各项职权和义务,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监察,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审查,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3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建设情况

  2023年1月,因监事会原监事长周优芬女士、原监事李微欢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任,公司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补选李伟杰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长,补选彭君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023年9月,因监事会原监事罗宏健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任,公司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补选贺亚荣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

  2023年12月,监事会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时更新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确保监事会规范运作。

  二、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各项会议和经审议通过的议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

  三、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等举措,对公司2023年的决策程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依法运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

  2、公司的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财务管理和经营成果进行了认真地检查和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机制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完备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等活动均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高效开展,对经营风险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4、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2023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必要性合理,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价格公允,交易公平,符合市场化的原则,没有内幕交易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5、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了监督检查,一年来,在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做到勤勉尽责,依法经营,没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谋求个人利益,未发现履职违规行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守法,保证了公司目标的实现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制度的执行情况

  2023年,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以及窗口期禁止买卖,防范违规事项发生。

  四、2024年度监事会重点工作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忠实勤勉的履行监事会职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1、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能力

  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内控建设、公司治理等相关方面的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能,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持续推进监事会自身建设,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2、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内控体系有效运行

  通过加强与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沟通协调,督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有效运行,关注公司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的进展,对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核,从严把关,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智汇湾创新中心签订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发包人”或“甲方”)拟与经公开招标确定的中标单位暨关联方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龙建设”、“承包人”或“乙方”)就智汇湾创新中心的研发办公楼(8号楼)装修EPC总承包项目签订工程合同,合同暂定总价为7,032,425.89元。

  2、智汇湾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景龙建设为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股份”)的全资子公司;维业股份的控股股东为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城建”)。华发科技与珠海城建受同一主体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控制。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发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裴书华女士兼任华发集团董事、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财务总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裴书华回避表决。

  3、2024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关于智汇湾创新中心签订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3248691678

  注册资本:6,250万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大道9号9栋二层2-15

  法定代表人:张巍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9日

  主要业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筑劳务分包;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 维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277,361.95万元、净资产为16,091.56万元;2022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295,370.47万元,净利润为8,021.60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269,488.48万元、净资产为258,36.83万元;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4,471.22万元,净利润为6,028.61万元。

  经查询,景龙建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华金智汇湾拟与景龙建设签署工程合同,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公开透明的程序确定,定价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且公允合理。本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智汇湾创新中心8栋研发办公装修EPC总承包工程

  2、工程地点:珠海市高新区

  3、工程内容:智汇湾创新中心8栋研发办公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建筑面积12,399.74㎡(实际装修面积8,379㎡),项目实施范围主要为办公室、公共走道、公共卫生间装修及二次机电改造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4、合同工期:施工图设计:25个日历天;施工工期: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书面确认的开工令上载明的开工日期之日起100个日历天;甲方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5、质量要求目标:合格,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及发包人要求。如各标准存在不一致之处,以最高标准为准,并确保通过发包人、监理人、政府相关部门(如需)的验收。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评审标准。杜绝各等级生产安全事故,年轻伤率小于3%。;对于满足条件的工程,争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

  7、合同价款:合同(暂定)总价为人民币7,032,425.89元,包括设计费96,697.89元和施工费6,935,728.00元。

  8、项目进度与付款方式:

  (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施工建安费暂定含税总价的20%作为预付款;预付款从施工建安费的第一笔进度款开始全额抵扣,直至在施工建安费的进度款中抵扣完毕为止。

  (2)进度款:

  设计费:提交施工图设计阶段成果,经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该部分设计费暂定总价的60%。工程预算、施工与安装阶段(完成100%工作且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该部分工程设计费总价的90%。结算完成阶段,经招标人确认并通过审定,且完成本程设计费最终结算后30个工作日内,付至工程设计费最终结算总价的100%。

  施工费:每月25日报送进度款申请;发包人批复工程施工图预算前,月进度款按发包人暂估月进度款的50%向承包人支付;发包人批复工程施工图预算后,月进度款按照完成清单工作量的80%支付,施工措施费按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比例的80%支付。承包人每月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进度款申请资料,月进度款在30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包人确认审核后按月支付。进度款累计支付不超过暂定合同总价(包括补充协议暂定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0%。

  (3)结算款:工程全部完工并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如需)验收合格且办理全部工程结算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工程结算总额的97%。

  (4)质量保证金:工程结算总额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

  9、付款条件: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相应金额且符合发包人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要求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结算款时一并提供质量保证金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合同生效:本合同及其附件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的开展有利于解决智汇湾创新中心去化难的问题,有利于提升智汇湾创新中心研发办公楼在对应区域租赁市场的产品竞争力,有助于提升园区的租赁去化,增加公司科技园区业务的营业收入。本装修工程的建设资金为自有资。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并转授华金智汇湾法定代表人办理与处理与景龙建设签署《施工合同》并办理相关有关的一切事宜。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景龙建设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26.13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智汇湾创新中心签订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智汇湾创新中心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有效沟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本次对智汇湾创新中心研发办公楼进行装修,是公司顺应市场环境变化而及时调整产品策略的必要举措;公司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与珠海华发景龙建设有限公司拟签署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8栋研发办公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交易遵循了公允、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智汇湾创新中心8栋研发办公装修EPC总承包工程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10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18年5月17日,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甲方”)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或“乙方”)签署《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三年;后双方与2021年4月续签上述协议。为进一步公司优化财务管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经友好协商,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再次续签《金融服务协议》。

  2、财务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属受同一主体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发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董事裴书华女士兼任华发集团董事、华发集团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职财务总监;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裴书华回避表决。

  3、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关联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9月

  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6层

  注册资本:50亿元人民币

  主要业务: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

  主要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0%,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商贸控股有限公司各持股20%,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各持股10%。

  实际控制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经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5,121,238万元,净资产784,148万元;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140,952万元,净利润91,686万元。

  经查询,该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具体定价详见本公告“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二)服务价格确定原则”。该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利益输送及价格操纵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原则。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双方合作内容

  乙方在其经营范围内,将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及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存款服务,制定最佳存款组合,存款形式包括活 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存款币种包括人民币及外币。

  2、贷款服务

  (1)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营和发展 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乙方将在自身资金能力范围内尽量优先满足甲方需求。

  (2)乙方按照一般商务条款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对于符合乙方信用贷款条件的业务申请,甲方及其子公司无须提供任何资产抵押、权利质押或其他担保。

  (3)甲方控股子公司使用该授信额度时乙方需单独进行授信评审。

  3、结算服务

  结算业务是指甲方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结算以及甲方及其子公 司与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各成员单位或其他第三方之间的交易结算。

  4、票据服务

  根据甲方申请,乙方可以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等票据类金融服务。

  5、外汇服务

  乙方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结售汇业务资格后,根据甲方申请,可为甲方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外币结售汇服务。

  6、担保服务

  乙方应甲方及其子公司的要求,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用于投标、履约等事项的书面信用担保,按照乙方担保业务相关办法办理。

  7、乙方可提供的经银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时,可根据本协议规定 的内容,与甲方及其子公司共同协商另行签署有关具体协议。有关协议的收费标准应与本协议规定的定价原则一致。

  (二)服务价格确定原则

  1、存款服务: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的活期及定期存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除符合前述外,乙方吸收甲方及其子公司活期及定期存款的利率,也应不低于同期乙方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贷款服务: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执行的贷款利率。

  3、结算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票据业务:相关费率将不高于国内其它金融机构同类产品收费水平。

  5、其他服务:乙方为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亦不高于任何第三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除符合前述外,乙方向甲方及其子公司提供该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也应不高于乙方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提供同种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三)交易限额

  甲、乙双方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性方面的考虑,对于甲方及 其子公司与乙方之间进行的存款服务交易金额做出相应限制,本协议 有效期内,甲方及其子公司向乙方存入最高存款结余(包括应计利息) 不应连续3个工作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该存款限额由甲方实施监控, 必要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数据以协助监控。

  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及其下属子公司向乙方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需经财务公司核定。贷款及综合授信用途可包括固定资产贷款、项目周转贷款、流动 资金贷款、票据承兑及贴现、商票保贴、保函、应收账款保理、并购贷款等,具体以乙方审批为准。乙方向甲方的子公司办理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时,甲方应确保甲方子公司已得到甲方授权。

  (四)协议生效条件及有效期

  本协议应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1、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

  2、甲方按其《公司章程》及上市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按法定程序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的各项资质,各项指标均达到《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且公司前期已与其开展了金融服务,建立了良好、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的存贷款利率等于或优于国内主要合作商业银行提供的存贷款利率;提供的各类结算服务收费不高于国内其他主要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由财务公司继续为公司提供存款、信贷、结算及其它金融服务,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开展,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故基于财务控制和交易合理延续的考虑,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业务需求,降低融资成本与财务费用,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继续与财务公司续签为期三年的《金融服务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公司查验了财务公司的证件资料,审阅了财务公司验资报告,对其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出具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公司未发现财务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财务公司也不存在违反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为规范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已制订了关于《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生存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以切实保障公司在财务公司存贷款的安全性、流动性。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截至2024年3月25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11,658.37万元,贷款余额为7,000万元,财务公司提供给本公司贷款所收取的累计贷款利息金额为103.82万元,本公司因存款在财务公司而收取的累计利息金额为27.01万。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关联交易事项是对公司之前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进行续签,有利于提高资金收益,提升资金运营能力。该关联交易事项秉着“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服务价格按市场水平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含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3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成立(工商登记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6)截至2022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5名,注册会计师1,27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7)致同所2022年度业务收入26.49亿元(264,910.1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9.65亿元(196,512.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74亿元(57,418.56万元)。

  (8)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39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2.88亿元(28,783.88万元);2022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51家,审计收费3,555.7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8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0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樊文景,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起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签署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龙琴,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6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丰收,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17年成为致同所技术合伙人,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 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系沿用上期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的收费水平,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无变化;上期审计费用则是依据公司业务规模、分布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经公开招标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下属两家并表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在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2024年度拟对其延续或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华金智汇湾不超过4亿元、华冠电容器不超过1亿元),实际担保额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2024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

  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经营层办理并签署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授权期限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4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第四层D1至D3a单元

  法定代表人:睢静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93.06%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93.51%股权。

  经查询,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

  2、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81号11栋、12栋

  法定代表人:谢耘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片式电容器、电子元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80%,珠海力合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93.06%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93.51%股权。

  经查询,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4月24日,华金智汇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贷款合同,获得银行60,0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至2039年12月31日。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该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上述贷款于2024年度内预计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故本年度公司为华金智汇湾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

  2024年华冠电容器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一致;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金智汇湾及华冠电容器2024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并表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公司董事会结合这两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综合评判,认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不该事项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此外,上述担保不存在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的情况,原因是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故董事会同意本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24,791.79万元(均为华金智汇湾),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8.35%;2024年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7.01%。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1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行将届满,并拟于近期换届。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经过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投票表决,选举钟丽麟先生、陈沛妍女士(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钟丽麟先生、陈沛妍女士将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两名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的有关监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钟丽麟先生: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11月入职本公司,现任公司财务管理部专员。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陈沛妍女士:199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23年6月入职,现任公司风控法务部投资助理。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陈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其中董事郭瑾女士、罗宏健先生、黄峻先生、王一鸣先生、黄燕飞女士、窦欢女士、王怀兵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因公务无法现场主持会议,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谢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及“重要事项”等部分(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四位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02,91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80,529.07元,提取盈余公积3,448,052.91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4,676,225.29元。公司综合考虑资金安排、本年盈利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投资者回报等多方面因素,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44,708,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5元(含税),合计分配22,406,042.1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52,270,183.19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网址: 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年审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监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的挂网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拟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以及已无使用价值的多项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将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53.42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36万元。经审核,上述报废资产事宜系基于谨慎性原则、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开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郭瑾、裴书华已回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智汇湾创新中心签订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智汇湾创新中心签订研发办公楼装修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郭瑾、裴书华已回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郭瑾、裴书华已回避。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高小军先生、胡正然先生、张扬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前述三人的简历附后。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4票同意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决议;

  4、提名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公司副总裁人员简历

  高小军先生: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8月起曾先后任职于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等。2014年5月起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高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胡正然先生: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曾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任职。2016年起历任本公司战略部运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等;兼任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胡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张扬先生:1986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澳门籍。2007年9月起曾先后任职于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基金监管处、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横琴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等;现任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华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前述任职外,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过其他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规定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1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四)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4:3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等。

  (三)特别事项说明

  1、议案9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2、议案5、7、8、9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3、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上午9:00-下午17:00。

  (三)登记地点: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平

  联系电话:0756-3612810    指定传真:0756-3612812

  电子邮箱:liuping@huajinct.com

  联系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19030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532”,投票简称为“华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8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个人(或单位)出席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或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或本单位)对下述议案的投票意见如下(请在相应表决意见栏目打“√”):

  ■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法人应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4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5名,其中贺亚荣监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长李伟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002,913.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4,480,529.07元,提取盈余公积3,448,052.91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4,676,225.29元。公司综合考虑资金安排、本年盈利及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投资者回报等多方面因素,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44,708,3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65元(含税),合计分配22,406,042.1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52,270,183.19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与要求,既兼顾了回报股东又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重要环节都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作用,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予以持续关注并进行了检查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发展需要和管理要求,对实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提供了合理保证。内部控制程序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在检查中没有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整体评价是客观、完整、真实的,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上述报告全文(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拟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以及已无使用价值的多项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将减少2023年度利润总额53.42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45.36万元。经审核,上述报废资产事宜系基于谨慎性原则、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开展,依据充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资产的报废。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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