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子公司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持建设”)、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鼎鑫”)、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华环境”)。
●本次拟为中持建设提供的融资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已实际为中持建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589.46万元。拟为河南鼎鑫提供的担保金额为6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已实际为河南鼎鑫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00万元。拟为温华环境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已实际为温华环境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中持建设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申请授信3,000万元。公司子公司河南鼎鑫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申请授信600万元,公司子公司温华环境因经营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2023年5月16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议案的主要内容为:公司2023年度拟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融担保额300,000.00万元,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上述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内,对不同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亦可对新成立或收购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在此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担保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合同、协议等,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授权期间为2023年5月16日至2024年6月30日。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中持建设
公司名称:中持(江苏)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0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古泉路16号
法定代表人:张翼飞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仪器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技术、生物技术的研发、转让、咨询;废水生化处理药剂、菌剂的研发、销售;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电气安装服务。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市政设施管理;水污染治理;工程管理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河南鼎鑫
公司名称:河南鼎鑫冶金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4月20日
住所: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产业园区(西向镇捏掌)
法定代表人:刘小江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铁精粉、聚合氯化铝(铁)、聚合硫酸铁(水处理剂)、聚丙烯酰胺(水处理剂)、净水剂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业务;盐酸处置服务。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温华环境
公司名称:温华环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11月7日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北领地D-2楼4层421
法定代表人:张翼飞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四)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中持建设、河南鼎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温华环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传山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传山科技”)的控股子公司。传山科技持有温华环境70%的股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就中持建设拟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就河南鼎鑫拟申请的600万元授信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焦作分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600万元;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就温华环境拟申请的1,000万元授信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签署《保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4年3月26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6,596,22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6.20%,其中已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04,456.22万元,加上本次拟新增的对中持建设、河南鼎鑫、温华环境的担保金额,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合计将为109,056.22万元,未超过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2023年4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是公司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在对各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经过谨慎研究后作出的决定。担保额度用于补充各子公司流动资金或固定资产投资,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经营能力,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满足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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