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安徽省发改委门户网站显示,日前,安徽省发改委、安徽省能源局发出通知,明确进一步优化峰谷分时电价政策等有关事项。
新政自4月1日起执行,将目前执行的7月、8月两个月峰谷时间段,扩大到7、8、9、1、12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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