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 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 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年03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09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

  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该事项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创维数字”)与公司关联方惠州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建设发展”)签署《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工程管理合同》”),承接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ZKC-063-21地块的代建工程,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ZKC-063-21地块项目预计总投资不超过5.82亿元人民币,惠州建设发展收取项目总决算额的3%(预计:1,746.00万元)作为代建管理费。

  2、惠州建设发展是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公司与创维建设发展签订《工程管理合同》为关联交易。

  3、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其余3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4、本次关联交易总额度预计不超过:1,746.00万元,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27%,与同日董事会审议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合计占归母净资产的2.43%,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惠州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情况

  1、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3MA57AYRX1F

  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黎杰伟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潼侨镇智慧大道317号云创国际广场B8#楼2层01号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停车场服务。

  2、主要股东和财务情况

  惠州建设发展是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持有其70%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持有其30%股权。其控股股东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是创维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根据创维集团“一三三四”转型发展规划,主要经营商品住宅开发和产业园建设业务等,重点布局于长三角、珠三角、成渝、京津蒙、长江中游五大城市群,目前已在深圳、广州、南京、宁波、滁州、宜春、呼和浩特、武汉、惠州、江门等城市完成布点。

  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体):

  2023年度经审计总资产为61,808.00万元、净资产为19,176.00万元、营业收入为1,722.00万元、净利润为-580.00万元(未经审计)。

  3、关联关系说明

  惠州创维建设发展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创维集团有限公司(HK00751)同一主体控制下的企业,认定惠州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惠州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履约能力分析

  惠州建设发展及其控股股东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备完整的公司治理体系和项目管理体制以及丰富的基建项目经营,后续将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工作,积极营造“高效务实、勤俭节约”作风,用专业的管理体系和高效的执行力度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三、《工程管理合同》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甲方):惠州创维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管理方(乙方):惠州创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一)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ZKC-063-21地块

  2、建设地点:惠州市仲恺新区河东片区

  3、建设规模:规划占地面积55807m2,容积率2.85,建筑面积187925m2,其中地下建筑面积27656.74m2,地上建筑面积160268.26m2。

  4、项目投资总额(估算):5.82亿元,项目投资包含但不限于勘察、咨询、设计、监理、审图、测绘、检测、规费、工程施工、共用工程分摊费等工程相关所有费用,不含地价、融资成本、代建费用及甲方自行负责的专项采购工程(包括不限于光伏工程、弱电智能化、厂房区空调工程、二次精装修等内容)。最终以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提供的项目总投资额为准。

  5、项目设计方案:由经甲方确认的第三方设计单位提供的方案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评估的方案内容由乙方负责确认)。

  6、实际建筑面积以竣工验收丈量为准。

  (二)代建工期目标:D地块于2026年07月12日竣工(D地块竣工时间按照总包合同约定时间计算)。

  (三)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质量评定和组织验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

  (四)违约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本合同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了本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2、如发生以下行为,将视为甲方违约:

  (1)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选定总包、监理、专业分包单位等供应商导致工期延误,则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2)如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项目管理费,乙方有权参照创维集团财务公司关于管理主体关联交易价格的通知规定的利率计算与收取因延期支付项目管理费用的利息。

  (3)如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支付工程(设备)款等事宜,导致现场项目工期延误、停工等,则竣工时间相应顺延。

  3、如发生以下行为,将视为乙方违约:

  (1)合同执行期间,乙方派驻本项目的职员综合素质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存在严重失职、以权谋私、舞弊等不尽责行为,按照建设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2)乙方应配备考勤打卡设备及考勤考核制度,可供甲方随时抽查。乙方委派的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经理不可同时离开项目现场1个工作日以上,项目管理负责人、工程经理如需请假,需书面报备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的,乙方需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追责1000元/天的罚款。

  (3)原则上乙方项目管理负责人不允许更换,乙方如确需更换项目管理负责人,应至少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将更换后的人员简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提供给甲方备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负责人的职权和履行相应的义务;

  (4)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管理负责人,通知中应当载明要求更换的理由。乙方应在接到更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的改进报告。甲方收到改进报告后仍要求更换的,乙方应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2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进行更换,并将新任命的项目负责人简历、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书面通知甲方。

  (5)乙方使用甲方的设施和物品,在项目管理工作完成或中止时,未能按甲方要求移交给甲方。

  (6)乙方未能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时、有效协调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导致项目建设的不理想状况发生。发生下述状况时,乙方需承担10000元/次的违约追责,诸如:

  ①不配合甲方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用地、专项审批等报建工作;

  ②对甲方或第三人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在合理时间内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

  ③未能及时协调监理单位对主要工程或工程主要部位施工期间到场跟班检查,导致项目质量问题;

  ④项目总体进度控制失误,导致项目建设期延长。

  ⑤其他因乙方未能及时、有效协调项目建设各相关单位,导致的项目不理想状况。

  (7)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将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管理,招标及采购管理,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管理等项目管理过程中的电子文件及时、定期上传至指定系统,同时将相关纸质文件交指定人员存档。全过程管理资料应及时、定期向甲方汇报。

  (8)法律规定的乙方其他违约行为。

  4、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严重违反管理合同,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的14日后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其实际应得的报酬的85%,余款在解约后180天内支付。

  5、如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现场进度、质量、安全、成本等问题,乙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他约定

  1、项目管理内容:项目管理服务横跨项目生命周期的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招标采购、施工、结算、验收直至交付使用。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涵盖质量、进度、安全、费用控制、项目组织协调、采购招标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范围,乙方提供全过程的专业化项目管理服务。乙方代建范围详见附件《项目成本汇总表》中所列所有项目。此外,甲方自行负责光伏工程、弱电智能化、厂房区空调工程、二次精装修,如涉及到与代建范围内的交叉施工的,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开展相应工作,并组织协调好交叉施工。

  2、项目管理服务费:(1)参照关于确定乙方管理主体代建业务关联交易价格的通知规定的对于不同状态的项目,按照建设工程、基建类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的总投资额(此处投资额不包括项目竣工后甲方采购生产设备等投入的资金)的3%。

  (2)本项目项目管理费(含增值税)=当月新增的工程量*服务费率。项目管理服务费按月收取,乙方在每月30日前按甲方要求的格式提供成套完整的纸质及电子版付款申请资料,经甲方确认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6%,若实际结算的工程量需调整,乙方应在次月调平。甲方在次月15日前付款至乙方指定账户。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原则

  此次交易的定价是严格按市场经济规则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允价格,不偏离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惠州建设发展及其控股股东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具有较丰富的基建项目开发管理经验,公司本次委托其代建项目,借助其在建设工业园项目方面的优势,控制项目投资成本,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有利于专业性及节约项目建设的交易成本,确保项目建设的质量及进度把控,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提升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交易价格严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2024年年初至2024年2月29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4年年初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与本公告所述关联方(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906.43万元,关联租赁总金额为1,267.05万元。

  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在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余额人民币为85,836.77万元,贷款余额人民币为1,303.51万元;2024年年初至2024年2月29日,存款利息收入468.16万元,贷款利息支出3.31万元,开票手续费2.27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同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审阅了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我们认为:惠州建设发展及其控股股东创维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基建项目建设工作的管理能力与经验,公司委托惠州建设发展全面负责本次惠州创维数字产业园二期ZKC-063-21地块工程建设的建设及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的专业度、品质及建设管理效率,降低项目管理成本,进一步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建设项目代建服务费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进行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0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充分的清查、分析和评估,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353,674.01元,相关明细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等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以及合同资产,公司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根据客户的信用状况、客户与公司的业务合作历史、客户历史还款速度、客户的规模等评估每个客户的信用风险等级,估计每个等级对应的违约率和可回收率,与该客户的应收款项金额相乘,从而得出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金额。

  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2023年度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4,797.17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14,575,460.06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454,729.21元。

  2、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与计提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末,公司对各项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3年度计提各项存货跌价准备66,318,687.57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1-12 月,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81,353,674.01元,相应减少2023年1-12月利润总额81,353,674.01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3-011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在有效期内和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即可执行。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3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公开发行1,0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1.3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128.64万元。公司已于2019年4月19日收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3,128.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9]000082号《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2022年4月28日、2022年12月0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取得银行利息及支出银行手续费净额11,574.36万元,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651.75万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8,148.99万元),在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额为57,500.00万元,赎回“创维转债”使用资金460.69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57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使用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

  注:已扣除赎回“创维转债”的募集资金460.69万元。

  二、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在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仍属于项目阶段性建设期,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以不超过5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投资适度的低风险、安全性高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等)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提升公司盈利,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等),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的相关内容,不进行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及其他与证券相关的投资行为。

  (四)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项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和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做好现金管理的前期调研和可行性论证,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防范公司投资风险,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不得购买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界定的风险投资产品。

  3、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全面审计、检查。

  4、独立董事、监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现金管理的产品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审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视公司资金情况并同时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决定产品类别及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收益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或协定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收益率,可以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上述事项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2,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创维数字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创维数字实施该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2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该所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意见,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费等合计129.32万元(含税)。基于该所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为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1、基本信息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7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141人

  2022年度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

  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307,355.10万元

  2022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38,862.04万元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88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2022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61,034.2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9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仍有少量案件正在二审审理阶段,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1次;10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2007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4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7年4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0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泽丰,2020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8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8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2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林汉波,2004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1年12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如下:

  ■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2024年度审计费用和内控费用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按照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在执行公司2023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会议对《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本议案尚须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相关规则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如期出具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的审计意见,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4、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3年年度报告

  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3月22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为加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等,公司将于2024年3月27日15:00一17:00举办2023年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业绩说明会通过线上文字会议方式召开,本公司将针对2023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未来经营规划及发展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15:00一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会议

  (三)线上参会方式:电脑端参会:https://s.comein.cn/AkPAP

  ■

  三、参会嘉宾

  董事长:施驰先生

  非独立董事、总经理:张恩利先生

  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知先生

  独立董事:白华先生

  财务总监:王茵女士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交流效率及针对性,现就公司2023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于2024年3月27日(星期三)17:00 前,将相关问题通过扫描以下二维码提出,本公司将于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证券部

  电子信箱:skydtbo@skyworth.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04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4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在创维大厦A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施驰先生主持,全体董事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公司9名董事全部参与表决,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了2023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开展的成效及面临的问题、2024年度经营规划与措施。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于董事会述职,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彭宁先生、马少平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2,067,660.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1,446,783.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57,523,941.9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3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26,996,604.0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3,430,839.13元。

  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回购的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测算分配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355,757,267.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91,502.28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20,493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该利润分配预案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创维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施驰、林劲、刘棠枝、张恩利、张知、应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23年12月8日召开的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现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下述三家商业银行在原审议综合授信额度基础之上,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王茵女士签署公司申请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文件,具体授信额度、期限及贷款利率以签订的授信协议为准。

  单位:亿元

  ■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工作情况,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董事会审议,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拥有职业的审计团队和专业的技术能力,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备承担公司财务报告、内控等审计的能力,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事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以及年度审计的一致性,提请股东大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并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聘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本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部分议案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在深圳市南山区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13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3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24年4月29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29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3楼新闻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详细内容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4年3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所有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也可用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23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证券部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南一道创维大厦A座16楼

  联系人:张知、梁晶

  联系电话:0755-26010680

  传真:0755-26010028

  邮编:518057

  (2)本次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与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10”,投票简称为“创维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股东授权委托书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兹委托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无指示,则被委托人可自行决定对该等议案投同意票、反对票或弃权票:

  ■

  注:请在议案相应的栏内打"√"。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小写):__________股,(大写):_________________股。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有效期:股东大会当日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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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10   证券简称:创维数字  公告编号:2024-005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创维数字”)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4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于创维大厦A座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喻召福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全部参与表决,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决算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情况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基于公司经营业绩、良好的现金流状况及未来发展,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规划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3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之本年度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602,067,660.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1,446,783.8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57,523,941.94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2023年末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3,526,996,604.0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3,430,839.13元。

  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8,620,493股后的股本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按照公司现有总股本1,150,216,072股扣除回购专户上的回购股份后(截至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8,620,493股)的股本总额1,141,595,579股为基数测算分配后,合并归属于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3,355,757,267.20元,母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191,502.28元。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参与分配的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注: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新增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该等关联交易涉及金额,按市场原则作价,且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关联监事喻召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委托代建暨关联交易事项,这有利于惠州产业园的建设进度并且能优化项目成本控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惠州产业园委托代建暨关联交易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惠州产业园与关联方签订委托代建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监事喻召福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聘请审计机构的评判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创维数字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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