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限制性股票39,115股;759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拟回购限制性股票3,576,287股;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拟回购限制性股票37,340股,102名激励对象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满足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拟回购限制性股票191,040股,以上合计拟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843,78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468,673,234股的0.820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等相关公告。上述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68,673,234股变更为464,829,452股,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
本次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注册资本减少3,843,782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关于债权申报、债务清偿及提供相应担保事宜请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申报债权,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可采用信函、传真或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5月2日期间,每个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平凉路284号203室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0931-6956602
传真:0931-6956602
邮箱:18219661828@163.com
3、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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