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业绩预告显示扣除后收入1.39亿元,其中有待核实收入至少0.46亿元,主要涉及自营黄金、家电业务,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扣除相关待核实收入或相关待核实收入不予确认,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将不足1亿元。”如果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后的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且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审计程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将执行更严格的审计程序。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能否获取客户的联系信息,并进行相应的访谈,及核查相应的资金流水,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果公司年审会计师就待核实业务收入或年度报告无法发表意见,将会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会被终止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197号),公司于2023年3月18日收到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相关事项问询函部分回复》,详细内容如下:
“上海证券交易所: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商城拟变更年审会计师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0197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就“三、请尤尼泰所进一步说明(2)进一步说明就黄金及家电业务异常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扣除等营业收入重点事项拟执行的审计计划和取得的审计证据,是否与大华所审计安排、计划、执行的程序等存在实质性差异,并说明如无法完整执行审计程序和取得相关审计证据、资料,拟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回复如下内容:
公司业绩预告显示扣除后收入1.39亿元,其中有待核实收入至少0.46亿元,主要涉及自营黄金、家电业务,尚需进一步审计程序核实,核实结果目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如扣除相关待核实收入或相关待核实收入不予确认,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将不足1亿元。
审计程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将执行更严格的审计程序。我们的审计工作尚在进行中,能否获取客户的联系信息,并进行相应的访谈,及核查相应的资金流水,具有重大不确定性。在实施进一步的审计程序后,如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消除我们的疑虑,我们拟出具非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同时,基于前述同企业方、监管机构的沟通,本所将在严格执行审计程序的基础上,发表审计意见,不存在提前确定或预定审计意见类型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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