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范芮菱 田珊 张庭铭
随着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不断出现,网购的方式多种多样。但是,网购引起的虚假宣传和质量问题一直是投诉“重灾区”。
如果遇到商家虚假宣传的问题,我们该如何解决?是否能够主张加倍赔偿?
基本案情:
号称“头层小牛皮”的床结果却是PU材质
“铲屎官”小杨在某电商平台上下单购买了两件标注为“头层小牛皮”的床。下单后,商家分别用两单快递进行发货。在收到货后的使用过程中,小杨购买的床被家中猫咪抓烂。这时,小杨发现床的材质并非商家佛山市某家居用品公司所宣传的“头层小牛皮”。于是,小杨通过录像取样保留证据并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最终,鉴定机构得出结论,这两张床是PU(聚氨酯)材质的。
虽然事后商家客服称可能是发错货了,但是小杨认为商家存在欺诈行为,且某电商平台未对解决此事起到积极作用。鉴于此情况,小杨向法院起诉,主张两被告退款及进行三倍赔偿。
成都互联网法庭审理认为,本案中,涉案两张床靠背接触面材质为PU,商品宣传页却宣称为真皮,虽然被告客服称可能是发错货了,但是案涉两张床通过两次快递运送均发错货,不符合常理。据此,可以认定被告佛山市某家居用品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的故意,案涉情形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构成欺诈。故,原告要求被告退款及承担货款三倍金额13113元的诉讼请求,存在事实与法律依据,成都互联网法庭予以支持。
法官点评:
支持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诉求
成都互联网法庭法官李笑寒介绍,一般来说,构成欺诈行为包括四个要件:一是经营者主观上有欺诈的故意;二是经营者客观实施了欺诈行为;三是消费者主观上因经营者欺诈而陷入错误认识;四是消费者客观上因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本案为典型的因商品网络宣传与实物不符引发的消费欺诈纠纷。本案中,原告收到的商品与被告宣传不符,且被告并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法院据此认定被告有欺诈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支持了消费者主张惩罚性赔偿的诉求,维护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正当权利,发挥了个案的指引、教育功能,有利于促使网络经营者诚信经营,避免虚假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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