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债券代码:128044,债券简称:岭南转债
2、转股价格:人民币3.08元/股
3、转股期为2019年2月20日至2024年8月14日
4、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4年 2月 20日起算,截至 2024年3月4日,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岭南转债”当期转股价的90%,预计未来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本款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062 号”文核准,公司于2018年8月14日公开发行66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6,000.00万元,期限6年。经深交所“深证上[2018]400号”文同意,公司6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8年9月4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岭南转债”,债券代码“12804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岭南转债”自2019年2月20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为10.63元/股。
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63元/股向下修正为8.96元/股,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19年3月22日。
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根据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公司以2018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同时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权益分派实施后,“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由8.96元/股调整为5.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19年5月30日起实施。
公司于2020年7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公司实施2019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以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2元(含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目前的5.92元/股调整为5.9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7日起生效。在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公司进行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由注销前的5.90元/股调整为5.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31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1年9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议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55,601,655股,相关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新发行股份登记手续,新增股份于2021年9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原来5.91元/股调整为5.5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9月27日起生效。
公司于2021年11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11月3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5.59元/股向下修正为3.43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1年12月1日。
公司于2023年11月2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岭南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确定“岭南转债”的转股价格由3.43元/股向下修正为3.08元/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
二、“岭南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的交易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岭南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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