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2月29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18,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79元/股,最低价为27.2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21,704.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 股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3.0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4)。
二、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2月末,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2月29日收盘,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2,718,0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与上次披露数相比增加0.2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33.79元/股,最低价为27.28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021,704.9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北京热景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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