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4年3月4日,“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0,160,000张,每张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16,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1,840,377.36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04,159,622.64元。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即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9年7月16日。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71号文同意,公司101,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为“118038”。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金宏转债”自2024年1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转股价格为27.48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截至2024年3月4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即23.36元/股)的情形,已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金宏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判断,公司于2024年3月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金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关联董事金向华、金建萍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2024年3月5日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金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金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权利。
四、风险提示
“金宏转债”已进入转股期,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金宏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证券部
联系电话:0512-65789892
电子邮箱:dongmi@jinhonggroup.com
特此公告。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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