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深圳市达晨创通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通”)、深圳市达晨创泰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泰”)、深圳市达晨创恒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恒”)、深圳市达晨创瑞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达晨创瑞”)合计持有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数量从4,765,752股减少至4,009,037股,持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从6.56%减少至5.49%。
● 本次权益变动未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达晨创通、达晨创泰、达晨创恒、达晨创瑞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 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公司股份情况
■
备注:
1、权益变动前持股比例6.56%与权益变动后持股比例5.49%差额1.07%不等于本次权益变动比例1.04%,系因在此次权益变动期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第一期归属于2023年12月5日完成股份登记,股本增加所致。
2、上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尾数不符的,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兰剑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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