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秀投资”)持有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股份数量为37,789,93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4%。本次股份质押后,华秀投资累计质押数量为32,05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84.81%,占公司总股本的3.60%。
● 截至公告披露日,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投资”)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020,13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8.64%。本次股份质押后,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南投资合并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86,050,000股,占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51.8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66%。
● 因“台21转债”处于转股期,本公告所涉及的股本占比计算以2024年2月20日公司总股本数890,466,611股为基数。
近日公司收到持股股东华秀投资部分股票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形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华秀投资本次质押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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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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