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8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1)。
2024年2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超过董事会审议的使用期限(到期日为2024年12月26日)。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了公司的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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