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合作事项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本协议涉及的未来具体合作项目在实施时尚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按监管要求及时进行信息披露。项目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
● 协议的签订对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方电网调峰调频(广东)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甲方)于2024年2月26日与蔚来能源投资(湖北)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现将本协议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乙方名称:蔚来能源投资(湖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000MA48YGP69P。
成立时间:2017年4月10日。
注册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区左岭镇左岭路117号光电子配套产业园一期厂房六号楼二层210号。
法定代表人:沈斐。
注册资本:7,000万美元。
主要股东:蔚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新能源、电力等能源相关产业、产品的投资及管理;二、受本公司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向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本公司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本公司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本公司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本公司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本公司所投资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能源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本公司投资者提供能源管理咨询服务,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提供与本公司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境外公司和本公司母公司、关联公司的能源服务外包业务;六、从事母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所生产产品的进出口、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并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业务)。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与蔚来能源投资(湖北)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1.签署时间:2024年2月26日。
2.签署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3.签署方式:书面形式。
(三)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审批或备案程序,以及尚待满足的条件
本协议为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框架性、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无需履行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公司将在具体合作事宜明确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1.电池银行投资管理合作。合作开展电池银行业务,推动电动汽车换电电池标准化,动力电池运营管理、电池运营数据共享及数据资产运营。
2.电池梯次和回收利用合作。基于推动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目的,双方共同开展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研究,寻找适合的应用场景,探索可推广应用的商业模式。
3.换电站业务合作。选择合适场所投资建设电动汽车换电站,在提升换电服务便利性的同时,推动换电站作为分布式储能的商业应用。共同推动换电标准化、换电站专利研发及换电专利开放。开展换电站运营数据共享及数据资产运营。
4.虚拟电厂项目合作。推动充换电站、储能站、可调负荷等聚合资源接入虚拟电厂平台,为电网提供调峰、调频、需求侧响应服务,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和效益。
5.股权投资合作。研究开展股权投资合作,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地满足电动汽车行业补能需求。
(二)合作方式
具体合作方式以双方和/或其指定关联公司另行签署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符合公司战略发展布局,有利于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新型储能业务领域的市场地位。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4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为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项及实施进展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关注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南方电网储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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