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2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4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2月18日以电邮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2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2024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4,520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4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42万元;预计2024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534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2024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2万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与关联方签署相关协议或合同。

  此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曾毅先生、杨林先生、孙劼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交易条件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005《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5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开展日常生产运营的实际需要,预计2024年度将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及产成品、销售原材料及产成品、提供劳务、接受劳务、出租(承租)房屋、商标授权使用等。(1)预计2024年度采购类(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4,520万元、销售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0,300万元,具体业务将由订约方根据一般商业条款经公平磋商后确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定价;(2)预计2024年度将与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42万元;预计2024年度将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1,534万元;(3)为继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2024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民币62万元。

  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曾毅先生、杨林先生、孙劼先生、宋少文先生回避表决,其余五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南京中电熊猫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东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口径合并列示。

  2、中国电子为“Great Wall”商标权利人,双方就商标授权与销售代理事项签署协议,商标授权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权利金按协议产品净销售额的0.5%收取。

  2、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尚未经审计,实际的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以年报审计为准。

  2、公司预计的与单一关联人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且在300万元以内的关联交易,以中国电子及其控制子公司口径合并列示。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

  注: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简称“捷星显示”)、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简称“华冠光电”)为公司下属参股企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兼任捷星显示董事、兼任华冠光电董事,符合上市公司关联方的定义,为公司关联企业。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履约能力

  公司与关联方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采购业务方面,关联方品质稳定,产能充裕,可满足公司需求,保质保量按期供应;销售业务方面,关联方经营稳健,公司资产质量较好,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期付款,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无高于或低于正常价格的情况。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24年度公司以签署订单或具体协议的形式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及整合供应链优势资源,降本增效及增强竞争优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2023年度测算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严格审查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独立董事查阅有关规定后认为:

  公司管理层对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说明解释符合市场行情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已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符合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战略要求,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虽然实际发生金额因市场需求等客观原因与原预计金额上限存在差异,但该等差异的出现是因应市场变化而出现的,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互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帮助;公司在计划实施相关关联交易前销售部门、采购部门等均已对关联交易进行充分的评估和测算,并在与关联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宜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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