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3-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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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2日 02:10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晖先生。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6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溧阳市天目湖大道100号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家坝会议室)。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86,212,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52.35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8,710,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7.79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7,501,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4.55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601,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8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3,601,7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1872%。

  3、除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11,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11,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11,0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5%;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600,43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9%;反对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指派戴文东律师、郑华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证券代码:300617 证券简称:安靠智电 公告编号:2023-045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6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2020年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刘明矿、任凯杰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7,200股,回购价格为10.41元/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本次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67,996,636股变更为167,959,436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67,996,636元变更为人民币167,959,436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0年激励计划相关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果提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安靠智能输电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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