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浪口社区华荣路294号和科达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孟宇亮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下同)共计1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185,7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5.1857%。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112,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6.11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9,073,0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9.0730%。
2、除公司监事危韩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之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34,376,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988%;反对40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88%;弃权40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5%。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刘爽律师、冷志豪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法律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治理准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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