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锦观新闻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提升公开招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小锦今日获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联合出台了《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据悉,《实施办法》共10章42条,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流程全链条为逻辑主线,围绕基本原则、招聘范围、基本条件、信息发布、报名审查、考试考核、体检、综合考察、公示聘用以及纪律监督等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进行了修订完善。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事业单位应根据职能职责和岗位需求,科学合理设置公开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指向性、歧视性以及与岗位无关的其他条件;招聘公告应当通过人事考试官网、党委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共平台面向社会发布,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面试考官组外派(聘)考官所占比例原则上不低于50%;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此外,还对笔试面试规程、成绩计算方式、公示监督等重点工作进行规范,明确了政策底线,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针对“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及退役大学生士兵等群体,《实施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可给予加分支持。针对党委政府关心、社会关注的退役军人、残疾人群体,也给予定向招聘倾斜政策,充分体现人事政策的温度。
此外,《实施办法》还根据上级部门对事业单位选人用人的要求,规定了合理设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低分数线,避免超低分人员聘用。同时,还规定了综合考察环节,要求考察组通过实地走访、审核档案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质量。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 记者 刘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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