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及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及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年02月07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10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及

  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西虹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西虹女士因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西虹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西虹女士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西虹女士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二、增补董事候选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增补董事候选人

  经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赵云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赵云德先生简历见附件。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由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刘世君先生、巴桑次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董事候选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董事候选人赵云德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有关规定,拥有履行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增补赵云德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副总经理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刘世君先生、巴桑次仁先生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具备担任副总经理的资格和能力;本次聘任副总经理的提名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世君先生、巴桑次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赵云德,汉族,男,1967年生,大学本科,正高级工程师。曾在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机电安装分局(以下简称“机电安装分局”)安居水电站工作;曾任机电安装分局铜街子水电站电气队、安装一队副总工程师;机电安装分局检修公司经理;机电安装分局小关子电站常务副经理;机电安装分局分局长助理、雅安小关子电站项目部副经理;机电安装分局副分局长兼市场开发部主任;新疆吉林台水电站安装工区主任兼党支部书记;重庆彭水项目部安装工区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机电安装分局瀑布沟水电站机电安装项目部、大岗山机电设备安装项目部、海南琼中抽水蓄能项目部经理;中国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机电安装分局党委书记兼副分局长。现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世君,汉族,男,1986年生,大学本科,一级建造师,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师。曾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巴尔兵站至札达(古格王朝遗址)公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技术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拉日铁路项目第三分部领工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职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S301那曲供加至班戈德保公路改建工程B合同段合约科科长;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副经理、投资部经理;现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济师兼经营管理部经理、投资部经理。

  巴桑次仁,藏族,男,1983年生,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质监员、市场与技术部招投标管理员;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道219桑桑至拉孜段整治改建工程A合同段工程科科长;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布达拉宫人行地下通道工程止水帷幕工程负责人;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国道219线桑桑至拉孜段整治工程项目部、达吉岭至22道班段整治工程项目部副总工程师;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中尼公路60道班至吉隆县改建工程E合同段项目部总工;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至吉隆县至热索桥工程整治改建工程E合同段项目部总工程师;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贡拉至拉妥公路改建工程项目部经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昌都危桥五标项目部总工程师、项目经理;现任援尼泊尔沙拉公路修复改善项目经理部、山南市政项目部、西藏极高海拔生态搬迁森布日安置区二期消防站建设项目无标段项目部、日喀则市仲巴县S517线K31至昆木加边防公路改建工程管理及养护及服务房屋全一标段项目部项目经理。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11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保证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拟向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用于其归还银行贷款,借款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期限1年。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审议程序: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为有效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向公司申请5,00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期限1年,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被资助对象昌都高争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资助对象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5月28日

  注册资本:78,602.564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西藏昌都市卡若区特贡村经济技术开发区(水泥厂)

  法定代表人:拉巴次仁

  经营范围:各种水泥、水泥制品、商品熟料、石膏、石粉、石灰碎石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二)昌都高争股权结构

  ■

  注: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财务资助的说明

  本次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昌都高争其他股东虽有关联方但持股较小,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经协商,昌都高争其他股东未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同比例财务资助及担保。

  (四)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资助情况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对昌都高争提供过财务资助2.0亿元。期间,部分财务资助本金存在未能及时归还的情形,但近日昌都高争已将逾期款项全部归还。截至本次财务资助发生前,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五)资信情况

  经查询,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被资助对象: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资助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资助方式:现金

  期限:1年

  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

  资金用途:归还银行贷款

  本次财务资助因期限较短、关联方持股较小,且公司对被资助对象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地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故本次财务资助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资助和担保事项。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昌都高争的日常经营资金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把控昌都高争的经营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向昌都高争提供财务资助5,000万元,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期限1年,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是昌都高争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公司提出的财务资助申请,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情况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2.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43%;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截止本公告日,昌都高争逾期财务资助款项已收回,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的《关于收到控股子公司归还财务资助逾期款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号)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证券代码:600326        证券简称:西藏天路      公告编号:2024-09号

  转债代码:110060        转债简称:天路转债

  债券代码:188478        债券简称:21天路01

  债券代码:138978        债券简称:23天路01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2月6日(星期二)以通讯方式召开。通知以书面方式于会议召开十日前发送至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经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拟增补赵云德先生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增补赵云德先生为董事候选人。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4-10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公司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刘世君先生、巴桑次仁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及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4-10号)。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控股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都高争”)为有效保证生产经营的持续进行,拟向公司申请5,000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期限1年,利率以借款合同为准,按季付息,到期还本,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本次财务资助是昌都高争为了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向公司提出的财务资助申请。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也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被资助对象资信情况正常,具备偿债能力。

  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构成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上的《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4-11号)。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调整综合授信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经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沟通,公司现拟将该笔授信期限由1年期调整为2年期,其他内容不变。

  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贷款相关手续,签署贷款相关合同及文件。

  特此公告。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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