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方正电机股价开盘走低。截至收盘,方正电机股价下跌3.43%。2024年以来,股价已经跌41.23%。
消息面上,2月5日晚间,方正电机披露了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警示函公告。
经查明,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不恰当地扩大已转让资产的商誉相关资产组,导致公司2018-2022年连续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浙江证监局对方正电机及时任董事长牛铭奎等人给予警告,并处以总计610万元罚款。同时,还由于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等违规行为,方正电机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收行政处罚书
方正电机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于2023年6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2024年2月4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方正电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是对“三包费”的会计估计不合理。2015年以来,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上海海能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海能”)直接或通过广西三立,向广西玉柴销售产品,并向广西玉柴提供产品质保,根据广西玉柴的索赔情况,上海海能计提或确认产品质量“三包费”。自2018年底起,广西玉柴发起的产品质量索赔明显增加,但公司未作出恰当的会计估计及会计处理。
经计算,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提“三包费”金额分别为2550.8万元、423万元、1498万元、1240万元、256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5.98%、22.67%、-2.31%、-148.94%、-0.77%,并影响对应年度商誉减值准备。
二是不恰当地扩大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2015年,方正电机收购上海海能100%股权,形成商誉8.28亿元,方正电机(越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越南方正”)原为方正电机全资子公司;2019年7月,方正电机将越南方正100%股权转让给上海海能。自2019年底起,公司不恰当地将越南方正纳入上海海能商誉相关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导致确认的商誉减值准备金额不准确。
经计算,结合“三包费”会计估计不合理的影响,2018年至2022年公司应补充确认商誉减值准备金额分别为5294万元、173万元、3290.7万元、1471.8万元、-8441.2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比例分别为12.40%、9.29%、5.08%、176.72%、-25.26%。
上述两项合计,方正电机2018年利润总额虚增7843万元,2019年利润总额虚增596万元,2020年利润总额虚增1792万元,2021年利润总额虚增231万元,2022年利润总额虚减8697.6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8.38%、31.96%、2.76%、27.78%、26.03%。
方正电机连续5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个别年度虚假记载占比较大。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方正电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实施、参与方正电机“三包费”计提、商誉减值测试等会计处理工作,未能保证任职期间公司相关报告真实、准确、完整的牟健给予警告,并处以13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牛铭奎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收警示函
除上述违规行为外,方正电机还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关联交易未披露等违规行为。2月5日晚间,方正电机也由于上述违规行为收到了证监局的警示函。
具体来看:2017年至2020年,公司原实际控制人张敏分别占用公司资金2000万元、13392万元、3250万元、1290万元;2018年至2022年,公司董事长牛铭奎及部分研发团队工作人员,通过关联方上海聚颉、上海正缘等以研发费、 服务费等名义占用公司资金56.74万元、703.81万元、214.39万元、706.52万元、33.18万元。方正电机未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归还情况。
时任方正电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张敏,时任董事长顾一峰,时任董事长冯融,董事长、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牛铭奎,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牟健,时任财务总监徐华月,对公司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方正电机、张敏、牛铭奎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敏、牛铭奎、牟健、顾一峰、冯融、徐华月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审读:熊永红 编辑:张典阁
监制:张楠 签发:费杨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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