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5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李喆先生为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符合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更好地发挥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作用。
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吴丽艳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柳喜军(独立董事)、王吉法(独立董事)、吴丽艳(董事),其中独立董事柳喜军先生为召集人。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6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新增担保情况概述
为帮助以下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和回收,公司拟向以下表中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预计合计金额为1,500万元,具体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范围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情况如下表:
■
二、被担保人情况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
以上公司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财务情况如下: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新增对外担保事项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以上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整体负债率在合理的范围内,具备一定的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在计划融资额度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应连带责任担保,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具体签署以上所述担保额度内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同意本次新增对外担保自公司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至本次所担保的主债务合同履行完毕之日有效。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申请新增对外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以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6,05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52%,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担保21,565万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担保24,490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形,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7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2月5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为帮助北京诺亚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阳光”)、北京旭日鸿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鸿升”)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和回收,同意向诺亚阳光、旭日鸿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金额为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相应债务到期日起一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范围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保障审计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对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因李喆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适宜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公司董事吴丽艳女士担任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24-008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3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24年2月5日下午在烟台市芝罘区凤鸣路103号13号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张岩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为帮助北京诺亚阳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亚阳光”)、北京旭日鸿升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旭日鸿升”)拓宽融资渠道,及时获得经营发展所需要的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和回收,同意向诺亚阳光、旭日鸿升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合计金额为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相应债务到期日起一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范围以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我们认为:公司申请新增对外担保的事项符合相关公司的实际经营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以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
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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