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证监会《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个人养老金基金应当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单独的份额类别,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中清晰约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进行注册或者备案。该份额类别不得收取销售服务费,可以豁免申购限制和申购费等销售费用(法定应当收取并计入基金资产的费用除外),可以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可以设置与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相匹配的机制安排,鼓励投资人长期投资行为。经与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中欧预见养老2045三年”或“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中欧预见养老2045三年增加Y类基金份额(Y类份额代码:020734),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同时完善表述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上述新增份额事项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改对原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结合基金合同的约定,亦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Y类基金份额方案
中欧预见养老2045三年拟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Y类基金份额,原基金份额变更为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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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赎回费等费用详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更新或相关公告。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主要修订如下:
(1)对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进行修订,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60%,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30%。两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管理人自身管理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表述修订为:
“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两类基金份额的托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相同,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前一日该类基金资产净值/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中扣除本基金持有的基金托管人自身托管的其他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部分若为负数,则E取0。
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的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对基金合同“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章节进行修订,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原则相关内容: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红利再投资。选择采取红利再投资形式的,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因红利再投资所得的份额与原份额适用相同的锁定持有期;”
(3)根据中欧预见养老2045三年增设Y类基金份额需要及完善表述而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其他必要修改。
(4)根据上述变更,对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进行相应修订。
二、对投资运作和现有客户的影响
本次申请增加的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在费率结构和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上有差别:Y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管理费和托管费上实施一定的费率优惠;Y类基金份额的默认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在投资运作上,新增的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将合并运作,对于投资运作无实质不利影响。
新增Y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不会对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原基金份额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
三、 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新增Y类基金份额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等信息披露文件。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同时公布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更新)、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3、基金合同的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重大变化,对现有基金份额的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生效,Y类基金份额自2024年2月6日起 开放办理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相关公告。
4、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登记机构为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Y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以本公司官网的相关公示为准。
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机构每个账户首次申购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0元。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单个账户单笔最低赎回份额为0.01份,最低账户保有份额为0.01份。投资者进行基金投资业务操作以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则为准。
四、 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登录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2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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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的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且
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申请视同下一开放日的业务申请。
2、2024年2月6日起,本基金增设中欧预见养老目标2045三年持有混合发起(FOF)Y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是本基金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的单独份额类别,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已于2023年2月10日开始办理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
2.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
锁定持有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申购份额而言)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对转换转入份额而言)起(即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或基金份额转换转入确认日次3年的年度对日前一日(即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止,若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或不存在对应日期的,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若锁定持有期起始日起至目标日期的时间间隔不足3年,则以目标日期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结束后即进入开放持有期,期间可以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每份基金份额的开放持有期首日为锁定持有期到期日的下一个工作日。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将自2024年2月6日起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本基金参与港股通交易且该交易日为非港股通交易日时,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基金是否开放申购、赎回及转换业务,具体以届时提前发布的公告为准。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3.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0.01元。在不违反前述规定的前提下,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另有约定的除外。但单一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或其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人员作为发起资金提供方除外)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2 申购费率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在投资人申购时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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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设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对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等方面做出特殊对应安排,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届时详见管理人相关公告。
4.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4.1 开通定投业务的销售机构及每期申购金额起点
本公司已开通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定投业务,本基金销售机构是否支持定投业务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
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每期定投申购金额起点为0.01元(含申购费,下同)。其他销售机构的最低定投起点金额高于上述规定的,则按照其规定的金额执行。
4.2 定投业务安排
(1)申购费率
定投业务不收取额外费用,申购费率适用于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正常申购费率,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优惠活动除外,如有调整,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2)定投业务的申办、变更和终止
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开立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应遵循各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2)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日期、扣款账户等事项时的具体办理程序须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投资者终止定投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3)其他
如无特殊规定,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定投业务同时暂停,限制大额申购同样适用。
5. 基金销售机构
5.1场外销售机构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针对某类基金份额变化、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各销售机构提供的基金销售服务可能有所差异,具体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6.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后的第3个工作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
投资者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700-9700、021-68609700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
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逐步降低整体组合的波动性,并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本基金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小,但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特此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2月6日
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
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风险揭示书
一、中欧预见养老目标日期2045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889号文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已通过本公司网站(www.zofund.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了公开披露。
二、本基金名称中包含“养老”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本基金不保本,可能发生亏损。投资人应当以书面或电子形式确认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征。
三、本基金是目标日期为2045年12月31日的养老目标日期基金,最适宜退休日期为2040年至2050年左右的投资者购买,对于其他投资者,本基金并未设计针对性的投资策略,提醒投资者务必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四、本基金的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锁定持有期,原则上每份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为3年,基金份额在锁定持有期内不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锁定持有期到期后进入开放持有期,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及转换转出业务。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在锁定持有期内不能赎回及转换转出基金份额的风险。
五、本基金权益类资产配置比例依照下滑曲线配置并逐年调整,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本基金通过综合分析投资者的年龄结构、风险偏好及资本市场各类资产的长期风险收益情况变化,可能会调整下滑曲线,从而使下滑曲线与投资者认购、申购基金时产生差异。若基金管理人调整本基金的下滑曲线,则应当在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下滑曲线的调整情况并说明调整的原因。
六、本基金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基金投资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信用衍生品投资策略、风险管理策略、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REITs”)投资策略。具体策略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七、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经中国证监会依法核准或注册的公开募集的基金(含QDII基金、香港互认基金、公募REITs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的基金);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60%,其中对商品基金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不超过10%。本基金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50%,投资于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ETF)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0%,投资于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15%,投资于QDII基金和香港互认基金的合计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的20%。本基金保留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八、本基金权益类资产占比将按照下滑曲线逐年调整,并预留一定的主动调整空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因素调整各年下滑曲线值及权益类资产占比,并在招募说明书中更新。具体下滑曲线及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占比可参见下文。本基金的权益类资产占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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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本基金下滑曲线值及权益类资产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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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中基金,基金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从而逐步降低整体组合的波动性,并实现风险分散的目标。本基金相对股票型基金和一般的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较小,但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如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十、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60%;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管理费率为0.30%。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15%;本基金Y类基金份额的年托管费率为0.075%。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管理费。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托管人所托管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的部分不收取托管费。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详见《基金合同》。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Y类基金份额申购将收取申购费,具体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均设置三年锁定持有期,除另有规定外,三年后方可赎回,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具体费用内容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十一、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投资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十二、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工作日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具体风险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十三、基金分为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中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十四、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十五、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十六、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十七、本基金根据《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设置了针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Y类基金份额,该份额类别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具体费率的设置及费率水平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Y类基金份额的申赎安排、资金账户管理等事项还应同时遵守关于个人养老金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投资者购买Y类份额的款项应来自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基金份额赎回等款项也需转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投资人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政策规定的其他领取条件时不可领取个人养老金。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需符合《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的相关条件,具体名录由中国证监会确定,每季度通过相关网站及平台等公布。本基金运作过程中可能出现不符合相关条件从而被移出名录的情形,届时本基金将暂停办理Y类份额的申购,投资者由此可能面临无法继续投资Y类份额的风险。
十八、本基金可投资公募REITs,可能面临以下风险:基金价格波动风险、基础设施项目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终止上市风险、税收等政策调整风险等。具体风险内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十九、投资人应当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具有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披露的基金销售机构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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