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2024年02月06日 02:35 证券时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授信规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超过90.30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近日,公司与深圳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今日头条”)签署了《保证合同》。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网时代”)、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创时代”)与深圳今日头条之间签订了《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大网时代、微创时代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深圳今日头条支付数据推广费用,公司自愿就主合同项下大网时代、微创时代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的支付等)向深圳今日头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1日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春辉

  注册地址: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沭城镇迎宾大道东首软件产业园B栋大厦4楼406-1房间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网络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2年,大网时代实现营业收入124,697.01万元,净利润-284.11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大网时代资产总额为36,978.63万元,净资产为12,420.36万元。

  2、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8月8日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吴海亮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138号4层A座407-013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电脑图文设计;编辑服务;翻译服务;承办展览展示;网络技术服务;礼仪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销售工艺品、文化用品、通讯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日用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2年,微创时代实现营业收入317,465.72万元,净利润957.36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微创时代资产总额为87,985.72万元,净资产为43,643.56万元。(上述数据为合并数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丙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深圳今日头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债务人(乙方):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

  1、担保概况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代理商数据推广商务合作协议》,具体以双方实际签署的协议名称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对前述商务协议的修改、更替、补充、延展或重述等文本均统称“主合同”。

  根据主合同约定,乙方委托甲方为乙方客户提供数据推广服务及/或巨量星图服务并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数据推广费用及/或巨量星图服务费用。

  乙方及丙方知悉并充分理解主合同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的全部事实和背景。

  各方确认,乙方有义务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数据推广费用,丙方自愿就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推广费用的支付等)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债权

  (1)乙方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数据推广费用,具体金额及付款时间以主合同约定为准。

  (2)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数据推广费用,包括预借款充值额度对应的金额;滞纳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因乙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而应承担的全部费用和应赔偿的全部损失;手续费等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担保合同而发生的费用;甲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或保全保险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等);以及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的所有其他费用和款项(统称“被担保债务”)。

  (3)担保合同项下丙方承担担保责任的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亿元整),其中包含乙方(上海大网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5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乙方(北京微创时代广告有限公司)担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大写:伍仟万元整)。对于超过部分,丙方不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3、保证方式

  丙方自愿为担保债权的按时足额偿付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甲方同意接受该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3年止。债权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若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该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3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的保证期间均为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3年。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立即履行保证责任:

  (1)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履行主合同项下到期债务或提前到期的债务,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为分期履行的,乙方未按时依约履行当期债务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数据推广费用、违约金或其他应付款项;

  (2)乙方或丙方申请(或被申请)破产、重整或和解、被宣告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合并、分立、组织形式变更或出现其他类似情形;

  (3)乙方或丙方违反担保合同项下的承诺、保证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与媒体签订担保合同,是为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媒体的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促进双方业务合作的增长,目的是使公司全资子公司获得在一定额度和期限内的付款账期,无需全额预付款项,能够减轻公司的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上市公司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风险较小并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49,728.0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22年度合并报表)的21.5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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