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闻记者 | 冯赛琪
2月4日,最高检官网发布了最新一期最高检厅长网络访谈。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回答了与金融生态治理有关的问题。
张晓津表示,过去一年,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中央部署,秉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追诉犯罪,积极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良好秩序。
数据方面,2023年1-11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犯罪11060人,提起公诉22529人,涉及罪名相对集中在非法集资犯罪、骗取贷款犯罪等罪名。
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犯罪15590人。严肃惩治涉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领域犯罪,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进一步加大证券犯罪打击力度,起诉证券犯罪319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计划,起诉洗钱罪2301人。
2023年1-11月,全国检察机关起诉证券犯罪117件319人,同比上升42.7%、12.7%。最高检挂牌督办8起涉私募基金重大犯罪案件,联合公安部挂牌督办12起重大财务造假犯罪案件,形成高效打击合力。办理了獐子岛、康得新、龙力生物、回天新材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其中,獐子岛财务造假案,原董事长吴厚刚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原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均被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投资者保护是办理证券案件的重中之重。”张晓津指出。检察机关始终把追赃挽损贯彻办案全过程,坚持“应追尽追”,加强与证监、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协作,做好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依法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多途径保护投资者权益。
2023年12月底,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对于2024年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意见》方面,张晓津表示,检察机关将紧跟党的中心工作,主动服务和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维护经济金融秩序、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发展信心,以法治之力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一是持续加大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加大对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追诉力度,关注利用虚拟货币对敲向境外转移资产相关犯罪。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犯罪,全链条追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关联犯罪。加大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岗位人员追责力度,从严惩处中介机构涉虚假证明文件类犯罪。
二是完善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追赃挽损质效。坚持“应追尽追”,下大力气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大涉案财产甄别和处置力度。做好涉案财物的侦查和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健全涉案财物处置公诉职责,重视对涉案财物的事实证据审查,注重提出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量刑建议,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是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检察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完善金融犯罪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推动金融领域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在涉众型犯罪中探索繁简分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注重分层处理、区别对待。进一步发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体制机制优势,加强与证监、公安、法院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持续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加强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金融案件风险处置化解的行刑协同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完善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加强内幕交易犯罪等实务重点问题研究,推动司法解释修订。通过同堂培训、业务交流、检学共建等不断提升金融检察专业队伍能力。
五是引领树立金融法治风尚。加强预防金融犯罪法治宣传,通过发布金融检察白皮书、案例宣传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加大风险提示。结合办案加强对金融风险的预警处置,推动完善金融行业自律管理。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推动金融监管制度不断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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