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2月4日公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李子木作为公司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在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审慎,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处分。根据规定,公司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公司决定免去李子木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免职后李子木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子木未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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